农业产业化有“龙头企业”但无强大“龙头”作用。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仅有市农业局下属的金冠米业有限公司一家,拥有500万的固定资产,两条生产线,年产大米3万吨左右,联结几十户个体农户。企业规模并不大,在我市大米生产行业占很小比例,也没有进行多样农产品的深加工、销售等纵深环节的挖掘,只能产生有限的带动及引导等“龙头”作用。其它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业生产基地都是独立经营,在存在“龙头”与“龙身”的关系,谈不上带动作用。龙头企业“龙威”不具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受资金约束,这就企业缺少流动资金,影响生产,同时又使一些市场前景看好的急需的新龙头项目受资金制约上不去。如我市栗山坝乡的“湘仙美”有限公司,厂房、设备等均建成,但由于缺乏启动资金,公司处于瘫痪状态。二是因为企业自身缺乏品牌效应和科技投入,生产的农产品缺乏竞争力,如“金冠”米业有限公司的产品就不能与外地众多品牌相比,在我市还只能占据较小的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