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之所以那样,也是为学校的制度所逼迫的,我想大概也没有那个教师拿着1000多元的工资而去做那种丧尽天良的事,衣食所迫罢了。然而,就这样,我们这群人,就被人为的淘汰掉了一半,那些辍学的同学,我想现在大多已经成家,继续着父辈的基业。不再有什么梦想,或许有很多会成为肥猪流,农村肥猪流的形象确实很震撼。亮瞎你的钛金狗眼!他们或许认为那是时尚,那是潮流,他们追求着一切落伍的流行,他们热爱腾讯,精通于QQ的各项功能,擅于搭讪,而不以为耻。他们自认为是网络高手,他们自认为与黑客仅仅一步之遥。这一切,只有那不认识字的父亲辈的认可。他们以为抽烟喝酒骑着摩托车兜风打架烫头奇装异服满嘴跑生殖器是时尚,是很值得骄傲的事,他们无非是想引起众人的注意,大众确实注意到了他们,却为此而衍生出一个新的词汇:二逼青年。
说句心里话,万古一中的教师,是很有一部分热心于教育事业的,也是很值得敬佩的人。他们拿着微不足道的工资,做着不亚于打工者辛苦的工作,每天早上五点钟起床,晚上十一点左右方才入睡。我很敬佩他们,所以当我得知3.17车祸的时候,我心里很痛,压抑不住的难受,倘若我再年轻半岁,我也会哭出来的。他们与农民一起,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勤勤恳恳的工作,受着各级领导的压迫,然而他们就那样活了下来。
我最敬爱的老师就是我的英语老师王红娜,她是真心的关心我们,教育我们。而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衣食,她不偏心,兼任五班和六班的英语课程。如果没有她,或许我现在也是一个无知的肥猪流。
第一天的寄宿生活,在夜里,月光从窗户透进屋子,望着残月,我思念我的家,我的家人,我感觉这种情况下是要哭一下的,于是就哭了一下。
大概一个星期的时间,学校的生活无非是背校规,分发书籍,固定班级人数,熟悉学校情况。周末,就可以回家了,记得当时是与许增辉还有许武钊几个一起走。回家的时候异常的兴奋,终于可以回家了。骑着自行车,一个小时左右的路程。
第二周,新开了几门功课,感觉很新鲜,有地理历史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当时好胜心强,不服人,觉得我是最棒的,是什么都可以学的会的,是什么都可以拿第一的。(小学的影响)很认真的学习,但是,一股回家的强烈意愿却突然袭来。
十四岁的男孩,因为受了中国式的教育。多愁善感,想着,从此以后我就只能每周回家一次了,而奶奶年纪越来越大了,爸爸妈妈也渐渐地上了年龄了,我能陪伴他们的时间将会越来越少了。到了高中一个月回家一次,大学一年回家两次,越想越可怕,越想越后悔。悔不该当初只因万古一中的条件好,像城里的学校,而在此就读。本该到留固镇三中去就读的,却爱慕虚荣跑到了这里来上学(当时的见识是多么的粗鄙啊,也难怪,乡巴佬已经够为人所鄙薄的了,何况一个小乡巴佬呢?)
当时与许增辉一起商量着,给家里打电话,说两句话就哭了,也没说出个所以然,只是说不想在这里上学了,想回横村中学上学。家里人不是很同意。于是我们就自作主张,决定一起搬桌子走人。所幸,我走的时候遇到了恩师王红娜,她叫我到了楼道里,跟我谈,我说不出什么,只是哭,哽咽着表示着我的意思——我想家了。她便在哪里一直的劝我。我终于没有走成,继续留了下来,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适应了这种生活。每天早上起来,或洗脸或不洗脸的去跑操上课,放学后花几毛钱吃饭。馒头两毛一个,菜五毛一份,汤两毛一碗,一顿饭也就六七毛钱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