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说会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现象,即爱上强权占有,人质情结。我个人来看的话,部分成立。如《太子》《提灯看刺刀》。首先,强占的一方不存在实际过分的伤害,适当的疼可以忍或者报复回来。但不可挽回的伤残以及精神毁灭是不行的。(像尼罗的捕风,精神都要被毁灭,或者小孟对荣祥,都快折磨死了。
这个绝逼不成立,谁爱上这么一个伤害自己的人,绝对是精神有问题。伤害可以有,适当的疼可以加深对方记忆力,引起对方注意,有羁绊有机会。其二,不要掺杂第三者,伤害适当,两人之间,犹如是闺房里死缠烂打,怎么都不丢分。不爽你等报复回来就好了,反正两个人之间的事,相爱相杀嘛。加上别人,性质就不一样了,难道要搞3P么,尊不尊重人呢。
其三,强权一方是以真心为前提,给对方好为保障。不是说,想玩玩就抢,抢了过来就糟蹋。也不是三观必须贞洁烈女,但起码彼此接受范围内,最终你情我愿起来,不要一直当人质吧。
其四,伤害需要原谅。白给你虐了?也必须虐回来啊,该报复的报复,该请罪的请罪。起码要补偿吧,要取得原谅。
此外,金玉王朝、太子里面,强上了之后对方还能爱上,这个细节的过程,需要长期的心理变化,还有提灯看刺刀,不是说强上了就转瞬间爱上了,需要从恨到注意、惊讶、了解、相处、改观、磨合、最终转瞬为依赖喜欢吧。
如果是转瞬间爱上,没有丝毫过程,也太夸张了。
另PS,强上的这位还要有钱有权有相貌有人才,不然你让展露昭换为白雪岚试试。
曾经看过一个《断笛》,司马冲对那位强占他的将军有情,而过程写的不够,就很让人难以接受。何况,他和自己哥哥那段情还没了结呢。
暂且想到这么多,不知大家怎么看- -
这个绝逼不成立,谁爱上这么一个伤害自己的人,绝对是精神有问题。伤害可以有,适当的疼可以加深对方记忆力,引起对方注意,有羁绊有机会。其二,不要掺杂第三者,伤害适当,两人之间,犹如是闺房里死缠烂打,怎么都不丢分。不爽你等报复回来就好了,反正两个人之间的事,相爱相杀嘛。加上别人,性质就不一样了,难道要搞3P么,尊不尊重人呢。
其三,强权一方是以真心为前提,给对方好为保障。不是说,想玩玩就抢,抢了过来就糟蹋。也不是三观必须贞洁烈女,但起码彼此接受范围内,最终你情我愿起来,不要一直当人质吧。
其四,伤害需要原谅。白给你虐了?也必须虐回来啊,该报复的报复,该请罪的请罪。起码要补偿吧,要取得原谅。
此外,金玉王朝、太子里面,强上了之后对方还能爱上,这个细节的过程,需要长期的心理变化,还有提灯看刺刀,不是说强上了就转瞬间爱上了,需要从恨到注意、惊讶、了解、相处、改观、磨合、最终转瞬为依赖喜欢吧。
如果是转瞬间爱上,没有丝毫过程,也太夸张了。
另PS,强上的这位还要有钱有权有相貌有人才,不然你让展露昭换为白雪岚试试。
曾经看过一个《断笛》,司马冲对那位强占他的将军有情,而过程写的不够,就很让人难以接受。何况,他和自己哥哥那段情还没了结呢。
暂且想到这么多,不知大家怎么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