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关于央企高管的行政化任命一直饱受质疑。2012年年底,人民日报海外版刊发文章,认为央企高管的任命仍存在明显的行政化倾向,人事管理离市场化相去甚远。文章称:“很多时候,央企高管高薪金饭碗,被当成安排中央及省市年龄偏大、提拔无望官员的肥缺,成了攒养老钱、享享清福的待遇。甚至有网友戏称‘当不了省长就给你个行长,当不了大部长送你个董事长,年薪动辄数百万元,凭谁冲钱都想干’。”
此外,据人民网报道,全国政协委员陈振东曾总结了国企老总腐败案件涉案人数持续上升、涉案金额巨大垄断行业大案频出等特点,提出包括继续深化国企负责人党政分离,取消行政级别待遇制度在内的六大建议。
事实上,关于取消国企行政级别的规定,多年前已经出台。2000年9月,原国家经贸委发布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其中明确规定,企业不再套用党政机关的行政级别,也不再比照党政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确定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待遇。
但这套规范的推进极为缓慢,迄今只有少数地方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