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拉开生育间隔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完成人口计划而采取的应急措施。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口计生形势的变化,生育间隔成为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中亟需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有鉴于此,《修正草案》拟删除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即“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省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敏在讲话中说,我省当前已经具备取消生育间隔的人口条件。若从2013年7月1日开始取消生育间隔,按照目前7‰的死亡率,未考虑人口机械增长,2015年末总人口为9852万人,有望实现《山东省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人口目标988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