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主义 在布劳威尔之前,L.克罗内克(Kronecker)和庞加莱等已经提出了一些零散的直觉主义的意见.但是,布劳威尔认为,庞加莱仅仅强调数学的存在性,这并不能消除逻辑主义者的悖论,只有直觉的构造才能作为数学的基础. 布劳威尔的直觉主义起源于这样的一种哲学:基本的直觉是按时间顺序出现的感觉,把时间进程抽象出来,就产生了数学. 布劳威尔把数学看作是心智的自由创造.它是以自明的原始概念——原初直觉——构造数学对象.数学概念嵌入人们的头脑先于语言、逻辑和经验.决定概念的正确性和可接受性的是直觉,而不是经验和逻辑.像形式逻辑这样构建起来的体系,仅仅可以作为描述规律性的手段而存在,根本不能作为数学的基础. 布劳威尔在博士论文中批判了G.康托尔(Cantor)的集合论以及其他各派数学基础的理论——不容置疑,它们都依赖形式逻辑.他坚持认为,无论怎样用希尔伯特所设想的相容性证明来进行修补,数学的公理基础都必须毫不留情地抛弃.尽管保留希尔伯特的有限性纲领作为前提,也不能证明算术的相容性.他指出,逻辑隶属于语言,逻辑法则的用处是导出更多的陈述.然而,逻辑绝不是揭露真理的可靠工具.用其他办法不能得到的真理,用逻辑也照样不能推导出来.布劳威尔有一个著名的论断:是逻辑依赖数学,而不是数学依赖逻辑.于是,布劳威尔顺理成章地解决了悖论危机:逻辑并不是先验的和不可违反的,根本不存在从公理出发的数学.所以,悖论的出现是无所谓的.他还指出:公理化的办法,形式主义的办法,当然都会避免矛盾.但是,用这种办法不会得到有数学价值的东西.一个错误的理论,即使没有因矛盾而告终,也仍然是错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