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唐山 迁安市大扬庄村民,我们全体村民向各级领导反映我村村书记 吴庆兴 及矿主张佳明(又名张小龙,父亲张国忠)等三人,仗着大队书记吴庆兴的权势,合伙占用破坏基本农田,并非法私自开采铁矿石,盗窃国家矿产资源。张佳明的亲舅舅也就是本村的大队书记吴庆兴三人导致我村的基本农田严重破坏的违法事实行为。我村村民张佳明、张国忠(二人父子关系)自2011年5月份起,在没有任何证件和审批手续,任何政府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将我村小学北边有进百余亩基本农田,非法占用,靠近铁道20——30米外开采矿石,现基本两天变成了深坑(约15米),致使近100亩良田遭到破坏。全村村民大部分无水可用,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全体村民多次向村委会反映,但无济于事,原因是村书记是张佳明的亲舅舅。在村民反映后没有任何部门制止的前提下,张佳明父子二人更是肆无忌惮的猖狂盗采铁矿国家资源,从而给村民村集体以及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请问市政府及主管国土资源局领导,是否知情?
以上三人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非法破坏基本农田、非法开采铁矿石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的毁坏,”构成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以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构成了非法采矿罪”为此本村全体村民特将此违法犯罪情况反映给贵领导。
村书记吴庆兴、张佳明、张国忠所做的违法犯罪行为,如何解决、处理?全体村民呼吁将其三人绳之于法,给全体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此致
情况反映人:迁安市大扬庄村全体村民
2012年4月28日
附有照片
我们是唐山 迁安市大扬庄村民,我们全体村民向各级领导反映我村村书记 吴庆兴 及矿主张佳明(又名张小龙,父亲张国忠)等三人,仗着大队书记吴庆兴的权势,合伙占用破坏基本农田,并非法私自开采铁矿石,盗窃国家矿产资源。张佳明的亲舅舅也就是本村的大队书记吴庆兴三人导致我村的基本农田严重破坏的违法事实行为。我村村民张佳明、张国忠(二人父子关系)自2011年5月份起,在没有任何证件和审批手续,任何政府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将我村小学北边有进百余亩基本农田,非法占用,靠近铁道20——30米外开采矿石,现基本两天变成了深坑(约15米),致使近100亩良田遭到破坏。全村村民大部分无水可用,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全体村民多次向村委会反映,但无济于事,原因是村书记是张佳明的亲舅舅。在村民反映后没有任何部门制止的前提下,张佳明父子二人更是肆无忌惮的猖狂盗采铁矿国家资源,从而给村民村集体以及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请问市政府及主管国土资源局领导,是否知情?
以上三人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非法破坏基本农田、非法开采铁矿石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的毁坏,”构成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以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构成了非法采矿罪”为此本村全体村民特将此违法犯罪情况反映给贵领导。
村书记吴庆兴、张佳明、张国忠所做的违法犯罪行为,如何解决、处理?全体村民呼吁将其三人绳之于法,给全体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此致
情况反映人:迁安市大扬庄村全体村民
2012年4月28日
附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