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父亲修龄逝世,其长兄爱新觉罗·裕丰袭豫亲王爵位。乾隆六十年(1795年),裕兴被封为不入八分辅国公。 嘉庆十八年(1813年),天理教林清在北京起事,因裕丰属下有追从乱者,裕丰获罪而被夺去爵位。次兄爱新觉罗·裕瑞亦因对手下人跟从天理教作乱之事失察而被革职,迁往盛京管理宗室事务。裕兴因此于嘉庆十九年(1814年)承袭豫亲王爵位。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裕兴奸污婢女,而令婢女自杀。清仁宗下谕曰:“国家法令,王公与庶民共之。裕兴不自爱惜,恣意干纪,且亲丧未满,国服未除,罪孰大焉!”因此裕兴获罪被夺去爵位,还遭幽禁三年后始获释。由五弟爱新觉罗·裕全袭豫亲王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