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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井小记,那些年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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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在南京纯爱的第一个姑娘是塞尔维亚人,蓝眼白皮一身金毛,深眼眶长睫毛,笑起来俩窝,聚会几次我就要爱死她,那会儿我还不知道她是哪儿的鸟,只知道是老外,说汉语大舌头,喝酒倍儿讲究,后来在酒吧看世界杯姑娘倍儿激动,她支持塞尔维亚和斯洛文尼,一逆风就把小手塞到嘴里边儿,一进球就大呼小叫拿着一胖杯啤酒跟我干杯,我纳闷半天,后来没憋住问她到底是哪儿的主儿,姑娘边跳边叫 Yugoslavia~你知道吗i love Yugoslavia~我当时没听懂,后来才知道姑娘嘴里的词儿是南斯拉夫,据她说南斯拉夫解体之后她到哪儿还是自诩南斯拉夫人,南斯拉夫人哪儿哪都牛逼,南斯拉夫足球队被称为欧洲的巴西队,当年的贝尔格莱德红星几乎问鼎欧洲,啥牛逼的国家队都是南斯拉夫的son,什么捷克,塞尔维亚和黑山,克罗地亚。乱七八糟说了一大堆,我也没记住,当时的我就知道南斯拉夫的姑娘也不错,长得好看,身材挺拔,一喝酒都是性情中人,喝大了也抹眼泪,喝高了也犯二逼,我那会儿特想跟她谈恋爱,骑车带她满城转悠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3-05-16 07:18回复
    钱钟书说过,男人之间的话题永远只用一个,就是女人。女人聊天的时候常常通过衣服鞋袜探讨审美,男的比较直接,交换眼光能想到的,就是女人和性,喝大了,抽晕了,撩开槽牙就是哎呦,那天那妞。。。 我想说的是审美,我的审美向来不得众宠,常常下课趴阳台上吹口哨,每次我挑准一目标,列位都是嘘声一片,以为我在审丑,以为我脑袋有屎,搞得我要怀疑自己起来。有时候实在不能讨好众人,只好按着列位的标准对一细腰大奶白皮肤妞就是一通呼哨,以求当个正常人。我的哥们说,你丫看上的姑娘南京大屠杀的时候,在日本人的铁蹄之下都保证是个处女。我只能咽口唾沫告诉他我看上他媳妇儿了。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3-05-16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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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4 13: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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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哥们散步,看见一条萨摩,让我想起馒头。
      俩年多过去了,不知为何突然要想起馒头,老实说馒头死的时候我并不十分难过,看着一地狗毛,甚至有点儿轻松和解脱,活着的馒头太他妈闹,家里地板家具到处是它留下的疤痕。
      但是这一刻,我突然就想它。一条死去的狗被他的主人偶尔怀念一下,活着的时候到处二比瞎胡闹,和我年轻的时候一个操行。
      把人看得差不多了,才想起养狗,被人忘得差不多了,就要开始想狗。
      我和狗没什么区别,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人怀念一下,印象里还都是疤痕和解脱。只要一声名字,所有的狗都知道主人在叫它,但是,还要有腔调,东北话拉硬,不乐意搭理你,就像躲屋里握着手机等电话。狗死不能复生,我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惋惜,它迟早要死,与其在城市水泥里让它活着,隔几天主人心情好把它领出去溜溜,顺道炫耀炫耀自己聪明漂亮的狗,不如让他早点走,我决定再不在城市养狗,对狗和人,都是一种虐待,动物终究需要回到土地,要自然,要撒欢,人也是动物。
      我的狗死了,也许我想念的是一个人看书上网时候,它靠拢那么一下的感觉,就要一下,就温暖了,就感觉多了一活物了,这不是什么奢侈的想法,在以前。
      为何,一条狗就让我这么关注自我,就腻歪起来,就矫情了。馒头,到这里了,去天堂当一条天狗,别折翼。


      6楼2013-05-17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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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捡回来洗完澡的馒头


        7楼2013-05-17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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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乔桑是每天更新呢? 感觉文笔好好地说


          IP属地:辽宁10楼2013-05-21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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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逼娃。
            我得说句。
            我爱逼娃。
            但是你要问我爱他什么,这一点我也说不上来。
            当年大一开学,逼娃最后一个来报道,俩手抄口袋一身轻松进宿舍,点头招呼各位。我想:又是一本地主儿,行李都不用带。然后逼娃坐在空铺的床板上,递给我们每人一根烟:家乡烟尝尝。
            宿舍四人,当时只有我抽,我看了看牌子,大光。
            我:山西人?逼娃:对,忻州。我:行李呢。
            逼娃:托运的,忘拿了,明儿去拿。
            我憋住笑:你牛逼,汗衫裤衩走天下。
            逼娃:哈哈,老爷们,无所谓。
            逼娃在床上铺了点儿硬纸板准备凑合一宿,我说得了来我这挤挤吧。宿舍剩下俩新疆人闻言面面相觑。当晚我就跟逼娃睡了,那时的我很纯洁,还不知道凡士林是什么,只知道开塞露能通便。
            谁知道逼娃当天还是走错了宿舍。
            不过不睡在一起也不妨碍我爱逼娃。
            我爱逼娃的时候就说:逼娃,走着。
            逼娃:干啥。
            玩儿去。
            走。
            这时候我就很爱逼娃,如前所述,彼时我爱的是他的痛快和对我的信任。因为大多时候的结局都是我玩的很痛快而逼娃一点也不高兴。我把逼娃弄不高兴的时候,他就要发怒,扔我一脸拖鞋让我滚,那时我依然觉得他很可爱,逼娃吼人的样子很独特,他要先咽一下口水才能咆哮的起来。每当我看到他喉结上蹿的时候就很兴奋,逼娃终于着急的说出那句家乡的骂人话:滚,渣渣(当年还没有叠字卖萌一说,山西人的渣渣就是他们自认为很到位的一种骂法)。每当此时我都会一脸笑容,因为我的逼娃实在是太可爱拉!逼娃见我毫无悔意,于是顺手脱下左脚的拖鞋冲我脸上砸来,我一般都不会躲,因为他的准头实在是太差啦,我就那样站在原地保持傻乐,逼娃就崩溃了,接着就要抄起手边的板凳冲过来,一般到了这个时候,我才会掉头逃跑,边跑边叫:啊~!忽逼裂屌洞地葫芦娃打人啦!谋杀亲爹拉!
            我跟逼娃的事情就是这样,他的板凳一次也没有打到过我,假如我被他的板凳打中,受伤流血,我想我也依然会爱着他。
            我觉得逼娃很好看,古铜的皮肤,黑色的成分均匀自然,眉骨和鼻梁赛着高,眼窝深邃,睫毛长长鹰钩鼻,头发自来卷,一股波斯人的血统。我说,你们家祖上肯定有外国血统。逼娃说,你咋知道。我说你看你的鹰钩鼻,三公分的鼻毛都滋不出来。逼娃说:透(操的意思吧,山西人都用什么动词啊),你丫真恶心。我说真真的,不信我给你量量。逼娃说得了吧啊,歇会儿去。此时我还不作罢,拿手使劲儿捏住逼娃的鼻头,转身把他拖出几米远,然后溜之大吉,后面又是逼娃抄板凳的情节。
            对了,关于逼娃名字的来历:
            首先它是山西人,自幼练习太极,极端沙文主义,有蒙族血统,偶像忽必烈
            由于大一时候楼主自称学过理发,军训期间给发型不合格的他让我给理了个葫芦娃的发型,所以此后的数年中,此人的大名一直都是:
            忽逼裂屌洞地葫芦娃。
            简称逼娃。


            13楼2013-05-22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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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ahia 乔恩 这个帖子你应该申精啊
              ——————————顶帖是一种责任,十五字是一种态度。


              IP属地:辽宁14楼2013-05-22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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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你还有青春的时候,别悔恨青春
                当得知《致青春》要被搬上荧幕的时候,我一点也不意外,仿佛在这个全民回忆的时代里,不隔三差五出现这样的电影才奇怪。
                然而电影是电影,生活是生活。
                身边一个朋友看完电影哭得稀里哗啦,我看着她就像看着外星人一样。她说郑微他们这样的才叫青春,我跟她说,你这样的,也叫青春。
                像郑微那样遇上陈孝正轰轰烈烈地爱一场,当然是青春。
                像阮莞那样在青春的时候包容了一个错误的人,当然是青春。
                像张开那样默默地爱着阮莞,甘愿做一个配角的青春,也是青春。
                而你每天早上去图书馆占位,连着三个月遇到同一个人,而今天在你犹豫着要不要跟她打招呼她却对你突然一笑,这样的日子,毋庸置疑,也是青春。
                我相信生活中大部分的情况,一定不是像郑微这样,更多的是想张开那样默默地暗恋一个人,从来没让那个人知道;或者是暧昧了很久,最后自己在那纠结地快要死掉了却还是没能在一起。在很多电影里,这样的青春只是配角的戏份,而对于每一个身陷其中的人,那都是实实在在的青春。
                郑微在阮莞死去的时候说过一句话,她说生活不是只有感情。
                青春也是这样,不是只有轰轰烈烈的感情,才算度过了你的青春。有些人选择不敷衍努力过好自己的日子,有些人被别人说成装逼继续自己的旅行梦。有些人被人吐槽为学霸却依旧每天早上去图书馆,有些人早早放弃了学业在社会上摸爬滚打。——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在度过自己的青春。
                我很喜欢我朋友的一句话,他说:“当内心还存在着不甘心的时候,就没有到放弃的时候。”在这里我想稍微改变一样,当内心还不想放弃现在坚持的东西的时候,你的青春就没有离开。更何况,那些口口声声地说着自己的青春不在的时候,根本还没有到老去的时候。那些说着悔恨青春的人,明明自己正处在别人无比羡慕的年纪里。
                如果你问我青春和努力到底有什么意义,那么变成更好的独一无二的自己,便是青春和努力的全部意义。青春所经历的一切能带给你的,除了一个更从容的你自己,别无他物。而只有你足够从容地能真正面对起生活的时候,你才会遇到一个跟你无比贴切的人。
                十岁刚出头的你,最憧憬的不就是二十岁的时光么,最想到达的年龄不就是现在么?那么,现在的这个你到底在感叹些什么呢?为什么我们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回忆旧时光呢?生命的美好,再也无法复制,即便是十五年后上映的同一部电影。想过去想的太多,就真的容易活在过去了。如果你二十岁的时候,还在想要像着十五岁一样的生活,那等到你到了四十岁的时候,该用什么填补自己的生活呢?
                一个人会觉得现在的日子很难过,无非是因为现在的你自己,跟你想象中的自己,很有差距。如果你不去面对这个差距,而是用回忆来美化过去,把一切归于成长的无奈的话,那么这个差距只会越来越大。那么你的青春,就真的不在了。
                回忆到底是什么?我认为,回忆是一种力量。尽管有时它让你痛苦不堪,但在之后,你会从里面看到前行的力量。
                当你还青春的时候,别悔恨青春。不是说你看了致青春,你的青春就也跟着消逝了。明明是二十岁出头的年纪,却硬要四十岁的心态过日子。你在十五岁的时候,明明最羡慕的就是现在你这个年纪。真的到了这个年纪,你又在哀怨些什么呢?如果你不把今天过得比昨天更有意义,那明天的到来又有什么用呢?
                “你知道A吗?啊对,就是那个又要背包旅行的人。”“你知道B吗?对对,就是那个天天2B一样每天早上起来背单词的那个人。”“对嘛,而且连个恋爱都不会谈。” 然后你偶尔听到了这些言论,他们说你小清新,他们说你装逼,但那又怎么样呢?他们说你的青春被狗吃了,但那又怎么样呢?
                关于你的未来,只有你自己才知道。你的青春从一开始就是你自己的,你只需要向着自己坚持的正确观走到最后就好了,自有人在终点等你。
                再强大的焦虑,也会败在行动力和坚持面前。一如之前所说,如果你问我时光和努力到底有什么意义,那么变成更好的独一无二的自己,便是时光和努力的全部意义。问题是你动都懒得动,时间就只是时间而已,被浪费的不是青春,而是你自己。
                当在选择中徘徊不定时,就把眼前的事情做好吧。谁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但只有行动才能决定下一秒你的未来。晚安:)


                16楼2013-05-23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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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4 13: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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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上有一个被说滥的故事,叫大话西游。
                  这世上有一句被说滥的情话,“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
                  十年前,一群青春浪漫的孩子,在街头小影院,被周星驰逗得前仰马翻。
                  十年后,一个人,两张碟,突然就看懂了,开头孙悟空为什么放弃西天取经: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不愿意被条条框框所束缚。
                  这是一种有趣的对比,十年前的我们青春年少,逃课躲在小影院,疯狂迷恋周星驰,仿佛开头不愿取经的孙悟空,十年后的我们为人父母,规规矩矩,任你有再大的本事翻不出生活的五指山,如同带上紧箍咒的至尊宝,走上西天之路。
                  这是一个关于宿命的故事,十年前我们看出了笑声,十年后却看出了眼泪,前生,今世,轮回,体制,爱情,从开头到结尾,从大战观音到毅然走上取经之路,不到三个小时;而我们从年少懵懂到老于世故却走了整整二十年,一部电影浓缩了人的一生,大话西游应该得奥斯卡。
                  艺术就是用夸张的方式表达生活,电影里的人永远千奇百怪,爱情是因为某个固执的理由:
                  紫霞说:谁拔出我的紫青宝剑,谁就是我的如意郎君。
                  晶晶爱了弃她而去的悟空五百年,五百年后看见跟悟空一模一样的至尊宝时仍然念念不忘,原来恨一个人可以这么久。
                  晶晶说:你不怕我杀了你吗?
                  至尊宝:怕,不过没办法,我不想你看着我的时候心里却想着另外一个人。
                  至尊宝爱上了晶晶,为了救晶晶,又遇见了紫霞,当他发现紫霞才是最爱的时候,又放不下晶晶,爱情有时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三个人的事,爱情方程千古难解,命运永远在跟至尊宝开着愚人的玩笑,他只有变成孙悟空才能救紫霞,而变成孙悟空就不能对紫霞再有半点情欲,有时候可以选择也是一种痛苦。
                  晶晶爱了,她说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做人又怎么会开心。
                  紫霞爱了,到死她才明白,爱一个人是那么痛苦。
                  至尊宝也爱了,不管晶晶还是紫霞,他都不想骗自己,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最后的场景,让人绝望,紫霞为了救悟空被牛魔王一刀刺中,死在了尊宝怀里,而此时至尊宝已经变成了孙悟空,紧箍咒越勒越紧,爱就得承受痛苦,那一刻,飞蛾扑火,粉身碎骨,玉石俱焚,都无所谓了,爱情有时比生命伟大。
                  如果你能够心甘情愿,爱会变得如此简单,而生活却现实得多,永远别说你爱得有多深,我们最在乎的始终是自己的情绪,五百年太久,,一个人一生有爱的感觉的时间总和加起来平均不超过半年,我们该知道爱情有时候是多么扯淡,爱情终究会败给岁月,情浓情淡,最后只剩下某些模糊的片段,若干年后,了无痕迹。
                  紫霞说,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她不需要。很多人说我只要感觉对了就好,其实你的感觉充满了理由,一个人的气质,才华,长相,风度,财富都左右着你的感觉,你只是不愿意去总结。没有理由的爱情,是不存在的。
                  妖怪晶晶愿意为爱而死,下凡的紫霞也为爱献出了生命,凡人至尊宝为爱情进行到底,只有踏上取经之路的半仙孙悟空为爱决绝,原来这就是我们的体制,为了事业,为了仕途,爱情是用来牺牲的,希腊人为了一个女人海伦,发动一场战争;而我们为了避免战争,把一个女人王昭君送给匈奴。孙悟空始终逃不出被安排的命运,那么他就只有选择戴上紧箍咒,踏上取经之路。
                  电影永远是电影,爱一个人可以五百年,为了某个固执的原则轻易地献出生命,什么海誓山盟、生死相许是为了艺术的升华。
                  我们要感激,还好有电影,我们也该庆幸,现实不是电影。


                  17楼2013-05-2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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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个堂姐,长的一般,凶起来更可怕,童年一直对我进行惨无人道的欺压,丫吃肉我甭想喝汤,咽口水都tm要挨打,某日忽见其在家梳妆打扮,讲话也和风细雨到处忸怩,当时我还小,以为她得了肠胃炎,没多久家里来了一青年,俩人你侬我侬,对我各种关怀,我那会儿一根筋,蹬鼻子跟着就上脸,青年带来的爱心小食品拿起来就是一通胡吃海塞,各种放得开,等男青年一走,堂姐立马变成母老虎,对我又是拍又是打,提溜起耳朵就要教我跳芭蕾,打完还要告状把我交给我妈,又是一顿打,那次我很伤心,觉得女人都是骗子,特虚伪,假如她突然对你好,你最好悠着点儿。 这是我的经验,挺准。


                    来自手机贴吧18楼2013-05-25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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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一天你我暮年,静坐庭前,赏花落,笑谈浮生流年。今夕隔世百年一眼,相携而过,才知姹紫嫣红早已看遍。


                      20楼2013-05-25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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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虎是武汉一家像模像样的“吹口哨俱乐部”会员,喜欢戴杨基棒球帽,每次俱乐部活动,他都会戴一顶配色不同的棒球帽。
                        “我家开过一段时间鞋帽专营,生意好得不行。”他常这样回答,那些对他帽子数量感到惊奇的人。
                        “为什么只有一段时间?”有人问。
                        “手机掉了,诺基亚N81,坐火车时,老爸把它掉在了厕所里。”
                        “?”
                        “手机里有完整的客户名单,联系方式,手机一掉,老爸联系不上任何客户,客户想找老爸也找不到,这样一去一来,生意上自然就黄了。”
                        “想不通啊,既然你们家开过一段时间鞋帽专营,莫非还拿不出一点钱去买一个新手机。”问话的人这时抓了抓了脑袋。
                        “麻烦,老爸现在转行开起了家具营销,红木家俱,生意好到不行。”
                        “红木??那可是名贵的木材!有足够的原料来源吗?现在伐那种树可是要犯法的?”
                        “完全不用担心,当年日本人在东北的很多条河底下沉放了大批木材,其中就以红木居多,捞起来晒干就可以制做家俱,从水中捞起的红木,活像一条条沉睡了千年的美人鱼。”毛虎信心满满地说。
                        “你老爸没再掉过手机?”
                        问话的人笑得十分戏谑。
                        “他现在一般坐飞机头等舱,”毛虎摆弄了一下胸前俱乐部徵章,徵章上只刻了两片噘起的嘴唇,简洁的近乎莫名其妙。
                        我也是这个“吹口哨俱乐部”的会员,年龄最小的一个,我在马路边只吹过披头士的《黄色潜水艇》声音小到没有,半个月后,有封信寄到了
                        我的学校,信封里只有一张字条和那个“简洁近乎莫名其妙”的徵章。
                        "欢迎加入吹口哨俱乐部"
                        字条背面写着总部的电话以及会员的QQ群,还有2008年5月19日的活动时间,介绍上说是一个内部的吹口哨比赛。
                        顺便说一下,我并不知道毛虎的真名,叫他毛虎只是因为他每次出现时,脸上总会抹着红白相间的油彩,像极了岩井俊二《燕尾蝶》中,由许志安饰演的杀手毛虎。
                        之后的2008年5月19日自然是没有举行吹口哨比赛的,全国哀悼日,下午2点28分,全体俱乐部成员如一根根缝衣针一般整整齐齐地扎在地面上,防空警报响彻城市的天空,我们向着西南方向低头默哀,除了久久笼罩我们的警报声,四周寂静地没有半点声响。


                        21楼2013-05-30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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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去日本是在8年前,我8岁的时候,住在四国的乡下,住的房子是一间两层楼的木屋,像极了电影《龙猫》里常有“煤精灵”出现的那座双层木屋,爸爸在木屋顶的天台上摆了个吧台,酒瓶统统放在吧台里,摆满各类书籍的书柜被放置在了吧台的后面,一排排烫着金边的硬装书的阳光下闪闪发光,俨然像是铸币厂一打一打新造的钱币。
                          8岁的我是个无比令人讨厌的孩子,说的轻一点,8岁的我十分不讨人喜欢,绝对到了一种人见人厌地步。
                          8岁的春天,我用火柴烧掉了爷爷和爸爸晾在阳台上的所有衣服,不明事由的邻居拨打了120,消防员抱着灭火器破门而入,目力所及,只有一个脸被烟熏的乌黑的小孩和一阳台的残破布片。
                          那次火灾中唯一幸免的衣物是爸爸的白色背心,去日本前,他穿着这件背心晒太阳,然后皮肤红肿,奇痒难忍。
                          原因在于,我把苏打粉和白醋掺在了薄荷脑中,又将“加工”后的薄荷脑溶在了洗衣液里。
                          8岁的夏天,奶奶发了高血压,头晕脑胀,需要去一个安静舒适的地方休养。
                          “去日本吧,我有个好朋友,他在四国的乡下,有一座专门用来休养的木屋。”爷爷对爸爸说。
                          “关键是空气好,我也可以专心做论文,”妈妈一边点头,一边往爸爸的后背涂抹止痒的药油。
                          “那,儿子怎么办?”爸爸一句话使全家人陷入了沉默。
                          “不能让那个小东西跟我们一起走!要带他去,我就不去!我死在家里算了!”
                          奶奶的声音隔着房门蹦了出来,那般带着哀求的满腔怨恨,仿佛我是一个长着两条腿的定时炸弹。
                          爷爷快步走进了奶奶的房间,等他出来时,奶奶已经躺在了床上,头上多了块湿毛巾。
                          奶奶怎么会这样痛恨自己的长孙呢?虽然我烧了衣服,招来了120,还让爸爸得了诱发性皮肤搔痒症,但终究和她的高血压并没有直接地关连啊!?
                          噢!忘了说一点,在那次“火灾”之后,我又“光顾”了奶奶的抽屉,撕坏了三本存折,用剪刀把爷爷奶奶的结婚照剪成了碎片,最重要的是,我摔坏了,据说是奶奶的奶奶的妈妈传下来的玉手镯。
                          “那手镯太难看了,绿油油的,像绕在一起的水草!我是这样说的。”
                          在奶奶愤怒地质问我的时候,我就是这样说的。
                          我趴在木屋的玄关里,屋前有一片辽阔的草地,草的长度当时及我的腰,我趴在玄关里,能看见有两个日本小孩在向草地里扔石子,比赛谁扔的更远。
                          小孩扔石子的姿势类似于甩渔杆。“刷啦”一下,石子如浮标一般,在空中画了一道完美的曲线,“扑通”掉入水中的是梭状的浮标,而无声落入草中的是圆圆的石子。
                          钓鱼者清楚地知道,浮标下有等待的游鱼。
                          “喂!我扔的比你远多了!”其中一个光头小子大声地嚷嚷。
                          “去你的,那块明明是我扔的!”另一个矮个小孩唯恐落后地叫到。
                          “哗啦,哗啦!”话音未落,有数量多得不可思议的蝴蝶从草丛里结群飞出,看呆了两个刚才还在争执不休的日本小孩。
                          蝴蝶从每一棵草上飞出,有多少棵草,就飞出了多少只色彩斑澜的蝴蝶图把整个苍穹的蓝色掩去。
                          “嗬,这草地里蝴蝶可真多。”隔着头顶的厚木板,我听见了爸爸的声音。
                          两个日本小孩仍呆然地站在原地,仿佛躯体里的灵魂也一并随蝴蝶飞去了一般。
                          从日本回来后,我招人喜欢了很多,见到长辈会打招呼,家里的东西也不再乱动。还执行了《中小学生行为准则》的第四条:“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帮妈妈拿报纸,帮奶奶拎菜篮,甚至帮爸爸点香烟,这一切使我渐渐变得被家人喜爱,曾经因我怒火中烧的奶奶从此见人就说:“我那个大孙子啊!可乖了,又听话,又懂事,以后一定像他爷爷一样要做大学问的!”
                          我曾经做过的所有错事如一页书一般一翻而过,即使偶尔被人提起,曾经生我气的大人们也会说。
                          “小孩嘛,总有不懂事的时候,过了那个年龄就好。”
                          这是我九岁那年的旧事了,那年我有小鼻子和大眼睛,睫毛长长,不是现在这副模样。


                          22楼2013-05-30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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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June的女生在教室里,跟我讲她碰上的男孩。
                            “今年暑假我去了欧洲,参加了一个国际夏令营,我想我之前告诉过你。”
                            我点了点头。
                            “他是另外一所学校的,不高,发型很帅。”他顿了一下“很体贴人,很关心我,从阿姆斯特丹到柏林巴士上我一直靠着他坐,他反手搭在我肩上,我睡着了,头抵在他肩上醒来时,我身上搭着他的条纹衬衫,头已经枕在了他腿上。”
                            “在伦敦时,我喝多了,睡在他房间,他把床让给了我,自己睡进了浴缸里。”
                            “这是电影里的桥段,他一定看过吉力卜的《海潮之声》我插话到。”
                            “他很会跳舞,爵士、拉丁、Hip-hop、无一不精,在卢浮宫门口,他和美国人斗舞,丝毫不占下风,有个法国女孩当场想上去吻他,被我一把推开。”
                            “骑小轮车,打篮球、踢足球,他那样比我强啊?”我在June面前摆了个投篮的Pose。
                            “他打起篮球来,就是不能飞翔的迈克尔•乔丹。”
                            “有这么厉害?”
                            “一点也不夸张,我亲眼所见。”June瞪大了眼睛“还有足球,”她继续瞪着眼睛说:“踢足球时,他把一群从阿根廷来的学生远远甩在身后,带球过人,突入禁区,大力射门,整套动作一气呵成。”
                            “有机会会和这人切磋两下,我喜欢挑战!”
                            “没可能了。”
                            “呃……怎么说?”
                            “没可能了。”她不无伤感地说:“半个月前,他一个人迷失在了可可西里,孤零零地死在了高原上。”
                            “为什么要去那里?”
                            “他去看他妈妈,他妈妈是位援藏的工程师,3年前在可可西里失踪,据说是为了找一种含富矿的石头。”
                            “母子两人最终永远一起了,亲情也算被找回来了。”说这话时,我仰颈看着头上的吊灯。
                            “我昨天去参加了他的葬礼,几百号人,穿着黑衣服安安静静地站在一起,当时气氛庄严肃穆,可最终也不过是千篇一律的墓园里多了一座同样千篇一律的墓碑而已。”June最后带着哭腔说。
                            我还想对“参加葬礼”这件事发表点自己的看法来着,可上课铃一响,June就转身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我想告诉她。
                            我昨天也参加了一个相当气派的葬礼,有几百号人穿着黑衣服安安静静地站在一起,气氛庄严肃穆地不得了。
                            June是我现在的同学,可在她正式做我同学之前,我们就已认识,认识的方式,可以算得上巧妙,认识她的地点是北京的地铁7号线。
                            “蓝牙请求配对。”手机显示。
                            “输入密码。手机显示(以下省略)。
                            “配对完成”。
                            “准备接受文件,Dying in the sun mp3”。
                            “接收中,对方配置名为——June。”
                            这首歌被我们两个无聊地如打网球一般传来传去,15分钟之内,我们配对了23个蓝牙,在狭窄的地铁车厢里将这首歌成功发送了20次。
                            最后,我们两人统统坐过了站。
                            当我们站在一起等下列地铁的时候,她没好气地问我:“那歌是你传我的吧?”
                            “不,是你传给我的!”我肯定地说。
                            我就这样认识了June,2007年的暑假,我去北京买sony的DV机,她去北京买canon的照相机,坐过站的那天下午我们一起去了王府井。


                            24楼2013-05-30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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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4 13: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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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e有时是个想法莫名其妙的傻小姐。
                              “有个姐姐,我挺喜欢她的。”我平视着东湖,背对着June说到。
                              “什么姐姐,你小子那里来的姐姐,那里的姐姐能被你喜欢?那她可真够倒霉的。”June在我身后向湖里丢了片石子,石子在水上打出了6个水漂。
                              “参加大比赛认识的,是一个很可爱的人。”
                              “有多可爱?”
                              “像泡在奶昔里的一支萝卜,浑身橙味奶昔的萝卜,就有这么可爱。”我边说边用手比划着一个奶昔杯的形状。
                              “你有妄想症吗?”她在我身后狠狠地敲了一下我的后脑勺。
                              “很疼的诶!”
                              “疼死你这个得妄想症的白痴。”
                              “我有妄想症又怎么样了?”话语中更多的是无可奈何。
                              “不许妄想!!不许喜欢她!!”June的声调瞬间提高了好几倍。
                              “………………………”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恋姐情结!无可救药!”她愤愤地补充。
                              “Let it be(顺其自然)”我干脆不说中文。
                              “顺你个头!还顺其自然!!?”
                              “对!确实是披头士的那首顺其自然,亏你听得出来。”我转过头来向June假腥腥地笑了笑。
                              “嘻嘻”。
                              “你真是个白痴。”
                              傍晚的东湖像傍晚的海,日尖与湖面平齐,转瞬沉入湖底。
                              傍晚的东湖也像傍晚的镜子,我站在镜前,镜子里空无一人。
                              June有时又是位权高势重的女皇。
                              “这小子把您怎么样了,陛下!”
                              “他他,他让我很不开心!”
                              “让我来收拾他,好好教训一下他。”
                              “好,好,可别太狠了,下手轻点儿。”
                              “遵命!”
                              这段对话来自June与她的皇家卫士,发生于一座我臆想的皇宫中。
                              我在骑小轮车
                              我在过U形弯
                              我看见了一滩冰
                              我在踩刹车
                              我摔倒了
                              我的头上起了个硕大的包
                              我的同伴们惊异失措。
                              当我敷着五毛钱一根的冰棍躺在床上时,June和她的皇家卫士或许正在我臆想的皇宫里指着我抱着头的照片开怀大笑。
                              “受伤了就好好休息吧.”June在第一时间给我发来了短信。
                              “我知道了。”


                              25楼2013-05-30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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