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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一部很普通的师生恋小说,吸引我的其实是一个片段,它让我感受到了浓浓的高三的感伤 :_____


来自手机贴吧18楼2013-06-23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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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母校就是那个你可以一天骂好几次但却不允许别人骂上一句的地方。
      高中三年终于还是画上了句号,不管过程怎样,终归还是曲终人散。
      从此之后,再不会有人帮你抄作业,帮你买晚饭,给你拿水果,替你看着老师,跟你传纸条。从此之后,再不会有人陪你打球,陪你逃课,为你出气,陪你哭陪你笑。
      操场上有熟悉身影和逃课时的痕迹,西墙上都是开心难过时写下的字迹,篮球场边上都是废弃的烟头,足球场的球门上挂着一件件的校服,楼顶曾经飞舞过写满自己的卷子和风筝,整整三年,那些脚印密密麻麻的遍布了整个学校,那是年少时才有的轻狂。”
      


    来自手机贴吧20楼2013-06-23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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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三那年,终是感伤。


      来自手机贴吧21楼2013-06-23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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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_________好多人不喜欢看师生,原因在于它是“师生”!!但我要说,凡存在都有其道理,就好像年龄跨度很大的师生,大部分都会给人带来浓浓的温馨,喜欢谈书墨喜欢顾平生喜欢陈思寻喜欢慕承和,谢谢你们带给我那么多的温暖。同类推荐《独家记忆》《至此终年》《老师太给力》《燕归来熙》《车站》


        来自手机贴吧22楼2013-06-23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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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6-23;7:《全职高手》蝴蝶蓝(断更那么久,今天就更多些)又是我正在追的文


          来自手机贴吧23楼2013-06-23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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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6-23;8:《殇璃》雪灵之


            来自手机贴吧25楼2013-06-23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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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缠绵悱恻的皇宫传奇,一段一波三折的皇权之争
                宫闱碎影舞斜阳,凤帐今宵愁清觞。极品虐文,别被电视剧版所误导,图书版我看一遍哭一遍...


              来自手机贴吧27楼2013-06-23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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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下去


                来自iPhone客户端30楼2014-08-29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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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8-29 《大漠谣》


                  来自iPhone客户端31楼2014-08-29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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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唯美的爱情故事,也是一曲华美飞扬的西汉英雄乐章。
                      西汉武帝时期,一个在狼群中长大的女孩被一名寄身匈奴帐下的汉人所救,取名玉瑾,并随之学习汉族的诗书谋略,不料匈奴政变,玉瑾最终流亡到了长安,改名金玉,并在流亡途中结识了年轻的霍去病和儒商孟九,深谙谋略的金玉很快在长安立足,却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对孟九的痴恋,更跳到了诡谲难测的政治漩涡中。孟九的一再拒绝,霍去病的痴心守护,让精明的金玉也左右为难,最终的选择又是谁的心伤。


                    来自iPhone客户端32楼2014-08-29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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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何以来一发


                      来自iPhone客户端33楼2014-08-29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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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8-29 《何以笙箫默》


                        来自iPhone客户端34楼2014-08-29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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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实在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却又不可言喻的美妙。
                          我又陷入了走着走着,就会想起何以琛和赵默笙的状况,各种他们的情景纷沓而来,甜蜜的,让人忍不住傻笑的,又或者忽尔伤感的。计划之外的情节越写越多,本来不想写到孩子的,写到了。本来只想写幸福的情节的,却会忽然写到过去,甚至把自己都搞哭了。
                          在咖啡馆忍不住湿了眼睛的时候很不好意思,并不是因为服务员走过好奇地看了我两眼,而是觉得,都这么久了,我还会搞得这么投入,真是很难为情。
                          明明说了再见,告别已久。明明我已经慢慢变老。   却这么轻易地被他们俘虏了。
                          我怎么会以为我再不会写出我心里的他们呢?
                          他们是以琛和默笙啊,是我根植于心底的最固执的愿望所化,无论时光如何冲刷,都不会改变。无论多久的久别,都不会陌生。
                          嗨,以琛,默笙,我们又遇见了。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
                          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
                          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
                          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
                          一时间有些恍然。
                          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   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
                          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
                          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
                          不过又要再一次告别。
                          但是我想,走着走着,在熙攘人群中,我们一定会再一次遇见。


                          来自iPhone客户端35楼2014-08-29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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