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曾经说过,我写了那么多词,却始终赢不得一个人。
林夕说这句话肯定是无奈的,他赢不赢得一个人,也要继续写词,早年是职业,现在亦是,但更多的是多了些习惯,和对隐秘爱人的苦诉衷肠。
但我不同,我不是一个词人,更不是一个文人。
就算我曾经写过,也没有钱拿,只能说是鼠目寸光。
相同的是,微博,空间心情,个性签名,做的再华丽,我也赢不得可望不可求的人,来关注,来关心,来暖心,来交合。
而近在咫尺的人,恐怕只需要记住旅馆的门牌就行。
话又说回来,文艺,文学,这些根本就是毫无意义的东西,鲁迅写文救国,固然可敬,可我没有血荐轩辕的信仰。
但为何我又经常沉迷于此,原因是,这世界上,只有文字才会把人捧上云端,称作上帝。
无论中英法德日,只需要动动笔,就可包罗万象,颠倒众生。
此前有段时间我认为舞文弄墨是罪大恶极并且浪费时间的,那时是我心态没有开朗。
如今,文字,并不是我去吸引人,去感动人,去征服人的工具。同样,文字本身不具备这种功能。
但我今后会更加偏爱文字。
因为,我不是大人物,但我是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