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想到,天能再度亮起来:穿过了漫长的尘雾带,车停在了首都站。他下车。发现口袋里剩最后一支烟,于是敬了司机聊表谢意。得再买一盒烟。他小心翼翼,守着斑马线过路,穿过路中央的玫瑰花圃,往街对面的烟摊去。对首都的一切,他陌生,因此敬畏。所以在玫瑰花圃边,他朝玫瑰花伸的手,也更像出于好奇,而漫无目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想要那朵玫瑰,还是只想小心翼翼触碰一下。他的手指点过了花枝,就像测试水的温度。玫瑰的脆弱出于他想像,手指划开了水流,花朵折断,落进他手里,像一个刚被砍掉首级、还没倒下去的人。顺便,玫瑰花刺给了他一下,左手食指出了血。他很久没见过自己的血了。跟他砂纸样的皮肤、灰蒙蒙的衣服相比,血反而鲜润活泼得不像他身上能出产的东西,反而像一件橱窗里供着的,他买不起的奢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