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导演蒂姆·伯顿的经典电影《剪刀手爱德华》中的爱德华让人印象深刻,不在于他那张牙舞爪的剪刀手,而在于他的装扮。电影里,身穿黑衣,脸色惨白,手足拘谨的像已在修道院深造十年,头发凌乱,大概是在深造的十年里只顾埋头苦读。没顾上梳,烟熏妆,看人的眼神战战磕磕,仿佛胸中藏有一千头乱撞的小鹿...
这让我想到了英国乐队the cure,主唱罗伯特·史密斯的形象与爱德华如出一辙。头发凌乱蓬松,远看像乌鸦垒的窝,偷工减料,不仅不可靠,而且轻如鸿毛,十足的豆腐渣工程。眼圈涂的真心黑,简直就是劳苦大众口诛笔伐的旧社会,所以他埋头唱时你休想看到他的眼睛,而抬头时目光突现,像茫茫黑夜里划过的一道闪电。嘴唇还要涂成樱桃红色,衬得牙齿寒光闪闪...
这支成立于1976年的乐队,被Shockwaves NME Awards册封为Godlike Geniuses(神一般的天才),对于这支在乐坛打拼三十多年的乐队而言,真是实至名归。在20世纪70年代末,乐队成为了英国后朋克的领军,三十多年的不老神话来与乐队的与众不同,神秘,怪异,魔幻,烂漫...不管是词还是曲,都让人倍感惬意...
Lullaby--the cu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