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昆明消费者协会发布今年一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24.7%,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44.59%。质量不稳定、服务意识淡薄、拖延维修和规避“三包”责任等是消费者投诉主要问题。消协建议消费者,一旦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千万不要吃哑巴亏,保留证据及时投诉。
2013年一季度,昆明市各级消费者协会(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19件,解决892件,解决率为97.0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5.24万元。其中,质量问题依然排在投诉的首位,假冒、营销合同、虚假宣传等问题引发的纠纷上升明显,安全问题大幅下降;百货类、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服务类消费纠纷问题也比较突出。
因虚假品质表示、广告宣传引发的投诉56件,比去年同期相比分别高出数倍。此类消费纠纷主要涉及各大商业卖场、商品销售市场、网上消费等。消费者付款后,经营者经常出现缓寄货、不寄货或寄假货等现象,使消费者落入重重消费陷阱。
家用电子电器类产品质量不稳定、服务意识淡薄、拖延维修和规避“三包”责任、维修技术不过关等是消费者投诉主要问题。家电售后服务效率不高,维修和售后送货不及时,消费者对此抱怨最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