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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剃发·蓄发·剪发——清代辫发的身体政治史研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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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祭度娘。


1楼2013-05-06 11:25回复
    太平军每攻占一地,发布的第一道公告往往就是“蓄发令”。对拒绝蓄发者,太平军予以严惩。太平军不断宣布“有再剃者杀无赦”(注: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第六辑,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中华书局1968年版,第783页。)、“凡剪发剃胡刮面……斩首不留”(注: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第三辑,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中华书局1967年版,第228页。)。这种做法难免会遭到民众的反感和不满,民众再一次因辫发问题而夹杂在不同的政治势力之间。
    蓄发令和剃发令都是针对发式而颁布的政令,取向和最后的结果并不相同,但推广手段和实施过程却十分相似;在社会各阶层中产生的影响也颇为相近,既有逢迎者,又有反抗者。
    对于反对蓄发者来说,随着清王朝统治的延续,辫发已由“夷风”变成了“正统”。民间以“长毛”、“发逆”来称呼太平军将士,本身就包含了对蓄发的非正统认定。这是伴随着辫发所体现的风俗传统、儒家理念与清政治统治三者的确立而产生的。美国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曾说:“我们对风俗习惯方面哪怕是极其细微的变化感到恐惧和害怕,这实在是没有必要的……这些变化一旦成为传统,就会拥有其他时代的旧模式所具有的同样丰富的内容、同样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注:鲁斯·本尼迪克特(Benedict,Ruth):《文化模式》(Patterns of Culture),傅铿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4页。) 这里的“风俗习惯”一词不单指社会习俗,而是包括生活方式、文化观念、政治意识等多重涵义在内的一个总体概念。辫发已在潜移默化中成为了国家和人民中的一部分,对它提出挑战就像清初挑战束发一样,是对传统理念和固有政治的一种冲击,必然会遇到阻力。加之民众比较崇尚权威,畏惧天命,讲究传统,推崇经验等,不愿改变。而太平军某些下层兵士的扰民欺民举动也使人们产生恐惧和抵触心理。因此人们对于禁剃发,并不是全力奉行。柯超曾记述道:“贼匪既占宁城,各处禁止剃发,催迫进贡。通衢僻壤,俱有伪示。示及江北岸,夷官见而即毁,街巷巡逻不许张挂。仍教居人照常剃发。”(注:《禁剃发告示》,罗尔纲、罗文起辑录:《太平天国散佚文献勾沉录》,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1月版,第65页。) 海宁冯氏的《花溪日记》中在写到杭州被清收复后:“(同治二年十二月)廿四日,杭州府陈姓出示,限三日内皆剃发,民乃欢呼称庆。”(注: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第六辑,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中华书局1968年版,第717页。) 可见,辫子在一些人的心目中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束发倒是显得有些与“传统”格格不入。


    6楼2013-05-06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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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3 05: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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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随着现代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人也必须现代化,剪辫似乎势在必行。人们越来越感到辫子给生产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争斗时易被捉;行礼时不便脱帽;健身时不便锻炼;勤洗费时间,不洗又不卫生,还会传播疾病。长长的辫子不利于机器化大生产,不利于近代军事的发展,不利于对外交往。人们感到剪发取代辫发将成为现代化进程中一种必然的趋势,“剪去辫子”的呼声日多。正因为如此,人们在维新运动和辛亥革命中都提出了剪辫的主张。
      维新派将剪辫作为破除旧俗和社会启蒙的一部分,与强国强种联系起来。康有为指出:“欧美百数十年前,人皆辫发也,至近数十年,机器日新,兵事日精,乃尽剪之,今既举国皆兵,断发之俗,万国同风矣”(注:康有为:《请断发易服改元折》,《戊戌奏稿》,载于《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3辑,文海出版社1976年版。)。可见在维新派的心目中,辫发是一种落后的风俗习惯,既不利于机器生产,又不利于执枪跨马,还会阻碍富国强兵之路,因此需要改良。这反映了他们在严重的民族危机下保国、保种的急切心情。辫发与女子的缠足一样成为“落后”与“积弱”的象征,维新派所竭力呼吁的男子剪辫与女子放足,其最终的目的在于国家的富强和指向救亡。作为身体标志的辫发承载了强国强种的政治重任,又与国家、民族的现代化息息相关。
      革命派提倡剪辫的动机,与维新派有相同的一面。但也有与维新派不同的地方,即他们认为一个民族的冠服徽识,是民族的外部特征之一,常与民族精神相联系,望之而民族观念油然而生。清朝强令汉族和其他民族剃发蓄辫,是满族统治集团实行民族压迫政策的罪行之一,革命要唤起人们对这一罪行的仇恨,以便激发出更大的反满热情。因辫发而腾笑五洲的奇耻大辱,乃是腐败无能的清朝统治者所造成的,是反清革命的动因之一。于是,剪辫成为争取“出奴隶之籍,脱牛马之羁”的人们斗争的目标。革命者以此作为激发人民排满情绪,投入反清革命的有力手段。《黄帝魂》中刊载了《论辫发原由》一文,写道:“欲除满清之藩篱,必去满洲之形状,举此累赘恶浊烦恼之物,一朝而除去之,而后彼之政治乃可得而尽革也。”(注:张枬:《论辫发原由》,原载《黄帝魂》,《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三联书店1960年版,第748页。)


      10楼2013-05-06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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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见,剪辫主要是作为政治革命的一部分而被推行。距“剃发令”266年,距“蓄发令”60年,又出现的这道影响深远的“剪辫令”,虽然仍很严厉,但没以死相挟,可响应者却较前两次为多。“未及三日,武汉之头颅一新,各属遂以不令而行矣。”(注: 胡祖舜:《武昌开国实录》下册,武昌久华印书馆1948年版,第69页。) 通过努力,在首义之区尽管不能断言辫发已肃清,但敢于明目张胆摇着辫子横行街市的人确实少多了。而在上海,甚至出现了数千人集体剪掉发辫的壮观景象(注:《上海时报》,1911年12月17日。)。大势所趋,时代潮流愈发不可阻挡,清政府最终在1911年12月7日准资政院请,许官民自由剪发了。
        综览晚清时期辫发的发展,可以看到,随着现代化程度的逐渐加深,剪辫被逐渐推广开来。这种演变本身就承载着复杂的历史前行,因而剪辫的推行并非一帆风顺。当辛亥革命使一根根辫子落地后,却又有张勋的辫子军复辟,遗老遗少们拖着真辫子与假辫子弹冠相庆;还有人头戴方巾,身穿明代的古装,腰佩龙泉宝剑招摇过市。这些有关发式服饰颇为复杂的历史现象,其实反映的是辛亥之后社会心态、政治态度与文化观念的混杂性。围绕着是否剪发易服的背后其实是身体如何现代化、世界化的问题。遗老遗少则从文化方面考虑,认为辫子乃是中国的“传统”,是与中国的传统文化不能割裂的,剪发乃是西式的生活风俗,不足效仿。富有历史意味的是,清末民初被文化上的遗老遗少所坚持的辫子,在二百多年前正是被明末清初文化“遗民”所激烈反对的。这一历程本身体现的是有清一代的民族和文化的融合。在中西二元对立大背景下,中华民族的整体意识逐渐得到加强。


        12楼2013-05-0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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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了


          16楼2013-05-06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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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19楼2013-05-07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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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的冲击,让人不得不深思。


              20楼2013-05-14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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