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上班的前一个星期左右,我还是每天早上7点起来,去龙华市场坐车到梅林关,然后转车去中级法院,每天往返车费5.6元(公交卡打完折以后),每天还是按时吃中饭(盒饭10块),晚上回去下面条吃。一个星期左右过去了,身上还剩下350左右。这时候心里就很焦急了,在深圳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但是来深圳我也没有打电话给他,何况现在混得这么差,我不会开口找他借钱,死要面子吧,找家里开口更加不会去做,毕竟按家里条件送我读完书已经很不容易了,自己出来也工作三年多了,根本没有颜面跟家里开口,每次打电话我都跟家里报平安。当时我心里还是挺后悔的,呆在长沙多好,一年做一两个项目就很赚了,干嘛来深圳?我不停的在问自己。路是自己选的,就算跪着我也要走下去。接着我开始我走路上班的历程,坚持到7月20日发工资的那天。每天早上5点起来,从牛地埔出发走到中级法院,路程应该有15公里左右,走这么多路,担心把皮鞋走坏,都是穿着拖鞋走路,然后到公司洗手间换皮鞋,日复一日,一个月终于艰难的熬下去了,脚底也不知道起了多少泡,每天中午也不吃饭,晚上回去就是吃面,只有油跟盐,一个月下来瘦了18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