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0日,浙政函[2004]63号批复同意桐庐县行政区划调整:⑴撤销深澳镇、石阜镇、窄溪镇建制,合并设立江南镇。江南镇辖48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定址前村村。⑵撤销印渚镇、恰合乡建制,与分水镇合并。调整后的分水镇辖61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玉华路199号)。⑶撤销毕浦乡、高翔乡建制,并入瑶琳镇。调整后的瑶琳镇辖43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定址皇甫村。⑷撤销芦茨乡建制,并入富春江镇。调整后的富春江镇辖28个行政村、9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七里泷街139号)。⑸撤销东辉乡建制,并入百江镇。调整后的百江镇辖24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新桥头11号)。⑹撤销歌舞乡建制,与钟山乡合并。调整后的钟山乡辖23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钟政路32号)。⑺撤销岭源乡建制,与合村乡合并。调整后的合村乡辖19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合村村)。⑻撤销桐庐镇、旧县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桐庐县政府直辖。在此范围内调整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等事宜,由杭州市参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⑼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后,桐庐县辖富春江、横村、分水、江南、瑶琳、凤川、百江7个镇,钟山、合村、新合3个乡和莪山畲族乡,城区设桐君、旧县两个街道办事处。 2010年11月2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函〔2010〕279号批复同意撤销桐君街道建制,以原桐君街道行政区划范围按富春江为界,南北分设城南街道和桐君街道。 2011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桐庐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1〕124号)批复:撤销凤川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桐庐县政府直辖,在此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凤川街道办事处,辖8个行政村,区域面积151.93平方千米。街道办事处驻凤新路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