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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老大的自传《昨日重现》yesterday once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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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05-07-07 18:01回复
    <<昨日重现>>

    金点唱片公司授权
    希代出版
    孙耀威口


    2楼2005-07-07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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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认识你真好>
      作者—— 金瑞瑶,
       
       

       认识你真好
       大约四年前,我的生活出现了一个颇大的变化.
       原本是站在台前,一般人认为光鲜亮丽的角色,毅然决定要隐身幕后,转换一种耕耘的工作.
       我常以为现在的歌手要比以前的幸福许多,凡事都由唱片公司打理,企划人员捉刀,宣传人员代劳,只要好好把自己的表演做好就行:基于自己几年来对表演工作的了解与经验,以及曾是艺人的心态,信心满满也兴致勃勃地进军台湾的流行音乐市场.
       结果是幸运的,除了一票有经验与理想的工作人员与我携手合作,我还十分荣幸地网罗了几位出色艺人,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孙耀威. 
       
       这样说好像对其他歌手不公平,但必须了解的是,让他从一个大学的学生,到一位家喻户晓的受欢迎歌手,而且陪着他一步一步走过来,看着他一点一点地成长,留下一张一张漂亮的成绩单,那样的肯定与成就感,远超过当初直接面对掌声的骄傲.
       有些朋友开玩笑,我之于孙耀威,就像看着自己孩子成长的莫名情愫,我并不完全苟同,布景我尚未身为人母,不知这种感觉是否相似?而且在我认识孙耀威之前,他已经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了,加上他不服输及好学的个性,这些日子以来,我尽量给他最好的发展与学习空间,成不成就完全看他自己喽(应该是luo,我打不出来---霄然若倏按)!
       所以相对的,给这样一个争气的孩子一片天,也使我看见另一片天,这是值得的. 
       
       这本书,我希望不是所谓的神话,呈现的反而该是孙耀威的平
      凡,他可以有的是与我们相同的童年,成长的过程,藉着他骨子里某种毅
      力与韧性,我们希望许多的人都能和他一样,尽最大的努力,撷取最丰盛的
      果实.
       我不敢说,孙耀威至今的所有表现都是最好的,但他的付出令人满
      意,并且也受到了不错的回应.或者该说能够认识他,不管是朋友,歌友,都是
      一件美好的事.
       就像他的第一支电台广告:孙耀威,认识你真好!
       [完]


      3楼2005-07-07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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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陪着他一路走来]
        作者——何厚华

        >>第一次见到孙耀威,在九龙尖东的日航酒店.
        >>四年前的夏天,暑假就要结束,那时金点尚未成立,我们首度飞往香港和梁朝伟洽谈第一张专辑的合作事宜,也顺道来看看这位尚未签约的新人.
        >>傍晚七点三十分,饭店的门铃很准时地响起,孙耀威一分不差地赴约.穿着挺直的衬衫,打着正式的领带,炯炯有神的一双眼......很沉默,因为陌生,也显得有些不安. 
        >>原来他正在电脑公司打工,下了班直接赶了过来,七点不到便到了饭店,离约好的时间还有半小时多,他觉得不妥独自在LOBBY等了三十分钟才上来的.
        >>然后我们到香格里拉用餐,因为语言的障碍整个晚上他都很少说话,不断打量着我们与周遭的环境;觉得他很敏锐,五官长得很好,一个很端正的年轻学生.
        >>其实,真正让我好奇的倒不是他中文大学的学历背景,也不是青春之星的比赛经验,而是这样一个念电脑工程的学生,真的会喜欢踏入歌唱这一行?与其当一个稳定的电脑工程师,何必在唱歌这个竞争激烈的圈子里浮沉呢? 
         
         隔天,我们在漆威道的一间Studio试音,孙耀威显得特别紧张,告诉他这只是想听他的音色,他却当作是一项考试般地在乎,要他任选一首国语歌曲,才发现他一首歌也唱不完,换了几首歌,旋律都熟,都限于发音很难表达,一句一句地教他,才勉强把一首歌录完.走出录音间,他竟忽略眼前一片大玻璃而撞了上去......我们都快笑翻了,然后觉得有点缺德而止住了,同时也看见了孙耀威的尴尬. 
        后来,慢慢地认识孙耀威,也清楚他或多或少的个性,从小到大,他一直非常在意自己的表现,否则也就不会有这么多优异成绩了;不论在功课上,在社团的表现,在许多竞赛的场合及在每一个认识他的人眼中. 

         >>暑假结束前几天,孙耀威来台湾签约,我正忙着手头上未完的唱片企划,没有刻意和他碰面.一直到他回香港的前一天,正好是我的生日,在即将完工的新办公室里再一次看到他,匆忙地连招呼都没打.短短的几天,他瘦了一圈,也黑了许多.
        十月,我带潘美辰到香港排舞,很巧的,潘美的舞蹈老师和孙耀威是同一个,而我住的饭店正好在沙田,和孙耀威的大学靠得很近.第一天晚上,我试着call他,他很快就回了我电话,并且约在楼下的coffee shop碰面. 
         
         我们正式且生疏地做了一番自我介绍,然后他表示对唱片这个行业有很大的兴趣与好奇,我把唱片公司从内部的组织到外国的媒体详细解说了一遍给他听,发现他没有太大的反应,仔细问后才知道他根本听不太懂我说的国语,后来干脆拿了纸笔用写的告诉他.
         
         他很好奇地问我会如何帮他定位?公司准备给他如何的想法?愈聊愈起劲,一直提醒他要赶十点的末班车回学校,他却有些不舍,说可以搭计程车,只是贵了一些.
        过了十二点,催他回学校,他说隔天有公司安排的歌唱课程,问我有没有空去看看他上课的情形,我点点头,送他离开. 
         
         早上,他上完了驾驶训练课程后便来找我,走到公车站,他问我要做公车还是计程车?我说搭计程车吧!然后告诉他有一天你会发现时间比金钱更重要,他说我们share好了,我说不必了,公司会付的. 

        >>之后有好多次,我们说起这天的情形,每每要开孙耀威的玩笑:现在你终于感受到时间与金钱的关系了吧! 他说他其实早就懂了,只是那时是个学生,很多时候不是可以如此随心所欲. 
         
         那天潘美身体不适,取消了排舞的课程;她住朋友家,而我却不是,只好请孙耀威送我过去,那也是他和潘美第一次的碰面,潘美很看好他,要我多照顾他.我送孙耀威去上舞蹈课,潘美和他约在台湾再见,很惺惺相惜的两个人.
        回台湾以后,开始帮孙耀威谈制作人,并且了解到他的国语实在破的可以,要他在香港先找国语老师,等寒假到台湾再进一步学习语言的课程.那阵子他的脚动不动就扭伤,只好暂停了舞蹈的训练.每个星期六他会回家去,随意 就固定在周末和他通通电话,希望他多多使用国语交谈,孙耀威的妈妈因为工作的老板是台湾人,所以国语说得很好,而且也格外亲切.
        


        4楼2005-07-07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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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唱会结束后,我们和艺能(好象是〔艺〕字--霄然若倏按)的人一同去唱卡拉OK,香港人听孙耀威唱歌都颇为讶异,同在香港却没有发现这么一块宝,而让我们台湾人捷足先登了。其实,照孙耀威的说法,以前他在香港逛街时,有过几个自称广告公司的人找他拍广告,他都在搞不清楚状况下拒绝了。 
          那时侯,我和潘美正好在做郑美云〔容易受伤的女人〕那张专辑的制作企划,唱完卡拉OK又杀到郑美云家,但因为只有地址又人生地不熟,便央求孙耀威带路。回程,孙耀威先送我们到饭店,然后顺道回家。谁知道那一趟计程车让他把整个皮夹给搞丢了,除了许多麻烦的证件之外,还有瑶瑶姐刚给的压岁钱,我们都觉得很对不起他! 
          之后,因为梁朝伟的片子在动,常常往返台湾香港之间,每次到香港,又见他一副瘦巴巴的样子,便强迫他要和我一起吃饭,把他养胖一点,也成为我的工作之一。
          利用春假空档,孙耀威来台湾把黄大军的三首各录完。以一个新人第一次进录音室来说,他的表现是另人激赏的。我和周制平去香港帮梁朝伟录音时,他抽空也替孙耀威定Key,再一次听他唱国语歌,周老师也不得不对他〔士别三日,刮目相看〕了,尤其听了黄大军那边的录音,对他的国语咬字、发音都赞许有加。
          比较辛苦的是卓颖这部分的制作。本来他负责四首歌的制作,后来又加了一首歌。那首翻译歌是孙耀威拿给我听的,说是做参考用,是他适合的声音类型。后来我们都觉得很好,便要求卓颖多做这一首。而这首歌,就是大家耳熟能详也是孙耀威一炮而红的代表作--认识你真好。所以呀,有时候,冥冥中的许多事或许早就安排好了。 
           
           卓颖的部分是在香港录的音,而歌词的部分真是几经波折。可能大部分作者受孙耀威外型的影响,遣词造句上都太过年轻。我们是真正知道他的内涵与定位的,所以一直到出发前一天才全部搞定。
          在香港录音十分悠闲,工作结束再吃个消夜已是凌晨,孙耀威也因此和我们一起住在饭店。回饭店我和卓颖偶尔喝点小酒、聊聊天,而他早已不支在床上睡着了,因为白天他还要回学校上课,我们也就不扰人清梦了! 
          前面说到孙耀威这张专辑录了十二首歌,现在算算也不过十一首而已,还有一首[年轻的颜色]是台湾准备发片前又加进去的,也就是他成为当年夏天[可口可乐]代言人的那回事咯 
           
           
           >>于是,孙耀威也告别了吴兴街的生活,搬进了饭店.出片后一个星期,带他到PIZZA店吃饭,找他签名的人多得让我们不能好好用餐,只好打包回饭店吃,这之后,便是大家看到的孙耀威. 

           接下来的日子,和他一起到香港、星马、日本......从零开始,去经营属于他的王国。我常在想,一个幕后工作人员在一生之中能陪多少艺人这样一路走来?还记得他来台受训时为他庆祝二十岁的生日,然后每年依惯例为他办生日Party,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是一段什么样的人生路啊!
          前些日子带他去福冈参加亚洲音乐祭,观摩来自亚洲各国不同的音乐与交流,看他在记者会上用英文侃侃而谈。上台表演前他告诉我有一点紧张,我告诉他:你一定行的!才唱了两句,便是台下如雷贯耳的掌声,让自己也跟着骄傲起来。
          孙耀威其实有些孩子气,有些坏毛病,有时也让他弄得哭笑不得。但对一个歌手的表现而言,我以他为荣!陪着一个人成长,自己也跟着成长——这是我最感谢孙耀威的地方。 
           

          转自: 霄然若倏


          6楼2005-07-07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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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在霄然若倏吧看到的,当时因为太长,看不完(耀威很能写嘛)就复制到写字板上,后来又存到WROD,一边往下拉一边看显示页码有整整一百页,十万多字!看得我很累呀,但还是很开心。耀威小时侯好可爱呀!呵呵呵呵…


            7楼2005-07-10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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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耀威自传 第一篇 童居岁月 
               
                儿时的我老土得很! 应变能力奇低,出糗纪录极多,有回还当众演出一场[氾滥记], 还有一出[巧克力情人],不过,丢脸归丢脸,读起书来可是不输人的。 
                ~~说说孙耀威的坏话~~ 
                他时常练习投篮,但由於时间有限,没法子上运动场打球,只好就近拿垃圾桶来练,投进也就罢了, 投不进的他也不会捡,到最後只见垃圾桶周围堆积如山,他则双手一拍,走人啦! 
                在糗事里找经验 
                我很清楚自己是一个内向得近乎自闭的小孩,而且天生少了一根筋。不过不是迷糊短路的那种, 而是老天压根儿没赋予我[作奸犯科]的本事。 
                我生来聪明绝顶;六个月会站,十二个月能开口说话,五岁不到就上学念书的小孩,当然是聪明的,可是, 我天生缺乏一种叛逆的因子,永远顺著大人的意思去做,就像攀著支柱生长的黄金葛,柱子往哪儿弯, 就长成什麼样子。 
                或许是因为大人们保护得太周到,使我的[应变能力]低於常人,所以小的时候看起来特别驴。我永远忘 不了,第一天上幼稚园时, 我呼天抢地的哭号著,看起来真像进入了屠宰场。 
                当外公外婆领著我进学校後,看著他们逐渐远去的背影,我突然有种生离死别的痛楚,彷佛被遗弃的孤儿, 再也无法回到父母身边了! 或许是卡通[咪咪流浪记]自看太多的关系,在我小小的脑袋里,自行衍生了一些 画面,编织一些荒谬的剧情,想著想著,就哭过不止了! 丝毫没有[好动五岁儿]的快乐模样。 
                可怜的我哭得泪眼汪汪,眼泪鼻涕在脸上纵横出几条小河。由於我实在太吵了,所以老师们只好先送我回家,以免影响别人的小朋友上课。 
                回家之後,当然免不了一顿好骂,但我全无悔意,还很得意自己用[哭功]换来的回家机会,能少上一天学, 就算是赚到了。 
                可是,仍然摆脱不掉上学的噩运。每天早上我用尽赖床,装病的方式,哀求外婆别送我去学校,但仍不见其效。到校之後,我照样搬出哭功.可惜,它竟然失效了, 没人要理会我这个爱哭的小孩。结果,我整整哭了两个礼拜,其肺活量之惊人,足以见得。或许,就因如此而种下了日後我踏上歌坛的契机! 
                更丢脸的是,和我同年次的大妹,也到这所学校来念书了, 她居然不到两个小时就适应了学校的环境,结交起新朋友了! 看著她快乐地和新朋友在校园中奔跑,嬉戏,我才止住了沙哑的哭声。 
                好不容易,适应力奇慢的我,终於也和同学混熟了, 对学校也开始有些归属感;这时,郤又一连发生了两有辱家门的糗事,至今仍成为同学们的笑柄,只不过内容牵涉了一些[卫生问题],不宜在茶馀饭後闲聊。 
                国小一年级时,在每周三下午有两堂美劳课。我对绘画向来兴趣浓厚,兴高采烈挥著画笔,尽画些只有小孩子才看得懂的怪玩意;当我画得正起劲时, 一股逼人的尿意袭来,我赶紧掉下画笔,举手向老师报告。 
                 [老师,我要上厕所!] 
                不等老师说完,我就匆忙的夹紧双腿,强忍住呼之欲出的尿意,三步并两步地往厕所的方向奔去。 
                可是------厕所不见了! 它不在我原先以为的地方,想必是我记错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双腿不停交叠著,连大步走路都不敢,深怕动作稍大一点儿,那满至[杯]缘的液体就会溢出。 
                 [当!当!]下课钟声在这刻响了,我心想美术课下课就是放学了, 如果现在不回课室和同学们一块儿下课,我这路痴定会找不到出校门的路。 这时,迫人的尿意似乎也不这急了, 於是我想回家再上厕所好了。 
                当我回到教室时, 发现班上同学都在自己的位子上画画,丝毫没有放学的意思,我才猛然想起,这两堂美劳课是连在一起的,还有一堂才能放学。 
                老师见我立在门口,马上要我回座,我满头大汗的回到位子上,或许是紧张的缘故,好不容易平息的尿意又上升了, 而且这回连忍耐的办法也没有,迫於无奈,我只好再度举手向老师报告。 
                未料,老师一听火大了, [怪了!你不是才去过吗?怎麼现在又要了? 你是不是在骗老师?] 
                 [我........我没有哇.........]在这骨节眼上,我哪禁得起老师这般严厉指责?当下只听见一阵淅沥哗啦的水声,还有周遭同学的哗然声及我委屈的哭声。 
              


              8楼2005-07-21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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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糗了! 我尿裤子了! 
                  为了这件糗事,我著实沮丧了一阵子,不停怨怪自己愚笨,胆小怕事,况且,同学们每见我一次就笑我一次,真是糗到最高点! 更可耻的是,那阵子我不知怎麼的,常常在睡梦中,梦见自己在上厕所,然後就这麼尿出来了, 往往波及到和我同睡的外公,他还以为家里淹水哩! 
                  演完一出[氾滥记],没多久我又主演了一部[巧克力情人],听剧名就知道,这回[大]事不妙了..... 
                  我的消化糸统大概比别人差,常常闹肚子疼。有一回在学校肚子疼得不得了,像是有人在扭扯我的肠胃,我想去上大号,可是又没带卫生纸。当时,我的卫生常识告诉我,没有卫生纸就没法上厕所。那该怎麼办呢?少根筋的我当然不知道变通,不但不好意思开口和老师同学借,也没想到可以先用别的纸张应应急, 要不然也可以[先拉後擦],回家再收拾残局;随便做个选择都行,何必在那里憋得这麼辛苦? 
                  而人类的忍耐是有限度的,痛到了顶点,再多的意志力也无法控制.时值夏天,我又穿著运动短裤,就这麼坐在位子上[噗]地一声,全都[露]了!四周的同学连忙掩鼻奔走,只有我一个人[深陷泥沼].後来.不知那位老师,竟然去把工友伯伯叫来,帮我洗脏裤子, 还好心替我弄来一件裤子穿,真是感激不尽! 
                  这些儿时糗事,现在再回想起来,觉得自己真的是得可以,连一些小事都处理不好,说出来也不怕人家笑。 
                  或许是因为父母工作忙,把我寄养在外婆家中至小学三年级才接回家去。外公外婆视我为心头肉,对我照顾得无微不至,保护得妥妥当当,深怕我受到半点伤害。然而,过度的保护却成了我成长的包袱,我必须花更多的力气去适应环境,在错误中找答案。 
                  比起同年龄的孩子,我有一大堆的亲人的关心照顾,是极其幸运的,但论及对环境的适应力,我郤输了一大堆。 
                  乖小孩的礼物 
                  很多人认为,这年头的小孩命很好,不用吃苦、没有战事,唯一责任是努力长大,好好用功,做一个听话的乖小孩。 
                  他们哪里会知道,物质生活提升了,但心灵层次却降低了,家人之间的感情也不似以前大家庭那样热络,甚至连见上一面都有困难。 
                  我是家中的长子,承受了许多长辈的过度宠爱,也承受了许多期许与压力。父母由於工作繁忙,没有多馀的时间分心照顾我,因此,我从小是给外婆带大的,星期六、日才会回家一趟,一直到小学三年级之後才搬回家里住。在我出生那年的年尾,大妹也诞生了,两个同年的小孩更难带了,但是,大妹是给其他的保母带大的,比较没有我这般幸运,能够在亲戚的呵护下成长。 
                  几乎所有的童年回忆,都是在外婆家发生的,比较起来,我和父母之间的感情反而没那麼深。 
                  外婆家是在香港,同住的还有一个舅舅、一个阿姨。他们相当疼我,这点可以从每天就寝时看出---他们都抢著要和我睡,所以我几乎夜夜更换[枕边人]; 今天跟外公睡,明天就变成舅舅,大後天则给阿姨订走了,我成了炙手可热的抢手货。真不好意思! 不过临上床前,他们一定会逼我上厕所,以免睡到浑然忘我之际,又演出一场[水淹金山寺]! 
                  虽集三千宠爱在一身,可我不会恃宠而骄。我是个极端内向的男孩,成天哪儿也不去,一些邻居朋友时常跑来,找我和他们一道同乐,但是不管他们怎样蛊惑我,我都不为所动,继续关在房中温习功课,写作业,除非功课做完,否则我是绝对不会出去玩的。 
                  如此看来,我似乎是自制力特强的孩子,那麼小就懂得课业为重的道理。其实,造成我如此勤奋的主因,全要归功於背後的那只黑手----我那精明的母亲大人。自小,她对我的期望就特别高,功课一定要名列前茅,坏习惯千万不能有,加上她的棍棒功一流,打人的藤条还是特别去山上捡的。虽然我住在外婆家,而她虽然生活忙碌,但每场大小考试她都记得清清楚楚,更不忘做到督导之责。而成绩单分发的日子她也绝不会错过,千万别以为我人没在家里她就[棍]长莫及,这点小小的距离怎会难得倒她!考不好、照打不误! 
                


                9楼2005-07-21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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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有这股原动力在策动著,无论读书,运动,我都心甘情愿的全力以赴,没有半点勉强。虽然我牺牲了许多玩乐的时间,但我知道付出之後就会收成甜美果实,那快乐是无与伦比的。 
                    可是,我毕竟不是圣人。即使表现得再出色,也会有犯错的时候。有一回生日,妈妈包了一个红包给我(生日是母难日,应该是儿子包红包给母亲才对,不过我还忝不知耻的拿了!) ,妈妈给了我十五元,要知道在两角可买两支冰棒的年代,十五元算很多了! 
                    我拿到钱之後,很是兴奋,难得拥有这麼大笔钱(对一个孩子而言),该怎麼花呢? 是大吃一顿,还是大玩一场? 当时满腹的想法,却不知该选择哪一样好,结果,我做了一个令人跌破眼镜的决定...... 
                    我把十五块一口气全花光,买了一大堆甲虫玩具,分送给同学。我也忘了买多少了,只记得全班同学一人都有一只;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从小我就有这种伟大的情操,真了不起! 
                    那天傍晚,我怀著兴奋的心情回外婆家,妈妈恰巧也在,便问起钱的事,不擅说谎的我,竟不小心说溜了嘴,抑或是我压根不认为那是件坏事,所以才毫无防备的说出吧! 
                    妈妈听了之後,脸色由黄转白,再由白转红,然後随手抄起鸡毛撢子,那东西打在身上乱痛一把的! 身上立刻浮现一条条红肿的鞭痕。我哭叫不休,就连舅舅也来替我求情,妈妈才放下武器,耳提面命的告诫我,说大人赚钱很辛苦,怎麼可以这样随便乱花! 
                    泪眼模糊间,我看著妈妈气得发颤的身子,心里觉得好愧疚!是啊! 没有谋生能力的我,怎能慷他人之慨,大把挥霍金钱呢? 
                    从那天起,我的金钱观有了很大的改变,不乱花,也不伸手向家人要钱,一直到大学,不论学业多麼繁忙,我也依然兼家教赚取自己的学费。 
                    由於了解到赚钱的辛苦,才能体会父母维持家计的辛劳。所以对於金钱,我有种近乎小气的节省。我爱存钱,但钱绝不是存来丰富存摺,或藏在枕头底下以求睡得安心,我向来存钱都是有目的,我是那种为了某样心爱的物品,会一口气花掉积蓄的人。 
                    这种[当花则花,当省则省]的观念自小就建立起来,直到现在我依然是如此。但我绝不是那种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是要看情形斟酌的。举个例子来说,我不常很少买衣服,因为我要等钱存够之後,一口气买一件可以穿很久的阿曼尼来穿,或是把只够买一台手提CD的钱,存成可换一台床头音响的大钱。如果只看见我省钱省了个老半天的人,或许就会以为我小气,但若目睹我花下钜资只为了一件阿曼尼的衬衫,就会骂我浪费了。 
                    对我来说,存钱只是个过程,花钱才是学问。 
                    酷哥阿年 
                    阿年是的第一位知心好友,他和我的个性是迥然不同的,但我却是近乎崇拜的喜爱他。 
                    严格说起来,我生活之中所接触到的,除了家人、同学之外,就只有书本了!有点像关在象牙塔里皂孤独小孩,其实,做父母的应该让孩子去看、去感受这个世界,过度的保护往往会使他们更退缩,更自闭。 
                    小学三年级时,我在个性上有了很大的转变,开始学著去和人们相处,和同学建立感情。当时,我认识隔壁班的阿年。 
                    阿年是家中的老么,但却有如老大般的独立,也或许是阿年的家庭给了他很大的发展空间,阿年在同年纪的孩子堆里,就像个老大似的,特别有主张,有思想。 
                    阿年很喜欢探险,下课之後就跑去学校後山东游西汤,要不就是在学校附近的零食店买东西吃,买玩具玩; 或者到公园尽兴的打一场球,狠狠的流他一身汗。 
                    看见独行侠般自由的他,我心里真是羡慕极了! 因为我放学之後一定得直接回家,不可能在校外逗留,其实就算我偷偷在外面玩个半小时,外婆也不会发现,但家里的管教己成了一条无形的锁鍊,我几乎连做坏事的念头都不敢有。 
                    不记得自己是怎麼跟阿年熟起来的,只记得颇有大哥气度的他,还真的组织了一个小型[帮会],阿年是大哥,我是二哥,还有三哥、四哥.....(一群小男生称兄道弟的,好笑极了! 我们这帮会可是有任务的,如果在学校里有人专门欺侮弱小,我们就会全体出动维护正义,俨然以[校园警察]自居,以[除暴安良]为己任,真是好笑毙了! 
                  


                  11楼2005-07-21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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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活力十足的阿年更是常常带著我们随著他东奔西跑。学校的後山、小公园、零食摊等以前被我认定是[不良场所]的地方,也开始有了我的足迹;以前除了教科书之外就没有其他课外读物的我,也跟著阿年看起漫画<<龙虎门>>。那是一套阳刚味十足的漫画,里头尽是描写一些 
                    打打杀杀的侠士生涯,很好看! 
                      而带领我接触运动的也是阿年,在运动竞赛中,我得到了很多乐趣,也奠定了我日後在运动方面有不错表现的良好基础。 
                      渐渐的,我己不再是个独来独往的乖乖牌了,我变得活泼开朗,有时候也会适度的向家人争取出去玩的机会,而不会乖乖的任人摆布! 再加上我的功课依然是名列前茅,由此可知,适度的运动及游戏,是不会影响功课的。 

                      但天下无不散之筳席,我和阿年的友情只维持了一个学期。 
                      三年级那一年,二妹诞生了,妈妈为了照顾她,辞去了工作专心在家带孩子,也因为如此,我这个长期[外放]的孩子,也该准备[归队]了!我终於搬离了外婆家,回到了原来的家。如此一来,学校离家太远,爸爸便安排我转学,在这种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告别了这群好友。 
                      虽然那时我的年纪很小,但我和阿年的友谊却已深刻到足以令一个孩子落泪;虽然,我和阿年自那次别後,就没有碰过面,但他亲切健康的笑容和神韵,却深刻印在我脑海中,毕竟,他是我这段人生旅途中,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位朋友,没有他的出现,或许至今我仍是个羞涩内向的男孩,或许我这中辈子也不会发现自己在运动方面的潜能是如此深厚,也就尝不到在运动场上意气风发的滋味了....... 
                      一直很想对这位多年不见的挚友说句话:大哥!你在[暗],我在[明],看到我的话请知会一声,让我也有机会好好的看看你! 
                      那个讨厌我的老师 
                      我没有辜负上天赋与我的读书细胞。小学一年级时,我就轻轻松松的考了个第二名,请注意!是全级第二名,而非区区一个班级小考试。 
                      考试考得好有许多好处,学校会颁发很多奖状、奖品,父母也会给我一些实质的鼓励。平常鲜少向家里伸手要钱的我,却因功课表现优秀而得到奖励,这样的话,倒是不会不好意思拿。 
                      终於,我由小学一年级升上二年级了,运气一向不错的我,这次却遇上了一些小挫折。 
                      二年级的班主任对学生十分严厉,不但很少笑,而且还会罚人。我也不知道是怎麼搞的,一见到他就怕!有一回班主任要同学站起来回答问题,很幸运的,我被点到了!反应本来就有慢的我,看到老师凶巴巴的表情,更是吓得话都讲不好。 
                      班主任看见我支支吾吾的样子,很是生气,居然走下讲台来到我座位旁边,拿著笔敲著我的头,意思似乎是嫌我懦弱、反应慢; 我後来常想,班主任之所以对我的印象会那麼差,或许就是受这件事的影响吧! 
                      开学三天後,班上要选班代表,小学时代的班级干部都是以课业好坏为衡量依据,於是班主任便问全班同学,全年级考第一名的有没有? 结果没有人回答,因为今年全年级考第一名的同学在别班;接著,班主任又问有没有考第二名的,班上同学全部指向我,我略带靦腆的举起手,未料,班主任一看见是我,先是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然後皱皱眉,说了一句令我永生难忘的话。 
                       [你考第二名?! 有没有搞错!] 
                      班上同学一阵哄堂大笑,我则错愕的呆坐在原位。这摆明是瞧不起人嘛! 我考第二名是铁一般事实呀,班主任怎能用我其他失常的表现来断定我就是个笨小孩? 
                      结果,班主任理都没理我,迳自问班上同学有没有人考第三名,有位同学举起了手,班主任毫不犹豫,指派他当了班长。 
                      这件事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创伤,极爱面子的我认为这次事件是个不可磨灭的侮辱!虽然如此,但我的个性中有种奇怪的因子,谁愈是不理我,我愈是故意去搭理他,让他知道我不怕他,也绝不是如他想像中的那样没用! 
                      所以,我没有自暴自弃,即使班主任对我有成见,我依然拚了命皂要在他心中留下好印象,上课念书得特别大声,作业写得又快又整齐,决心要让他对我刮目相看。 
                    


                    12楼2005-07-21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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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篇 初燃爱火

                      爱上了运动场上汗水奔流的快感, 
                      爱上了和太极友好东游西逛的乐趣, 
                      爱上了站在人群前表演才艺的新鲜, 
                      爱上了那个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女孩....... 

                      ~~说说孙耀威的坏话~~ 

                      他"满"大方的, 请客通常会请吃鱼翅龙虾,不过,有幸吃到的人郤不太多,因为,他总是在餐厅打电话 
                      邀请朋友,万一朋友没空,他就会说:别说我没请你哦!是你自己放弃权利的。 
                       

                      资料来源:没吃过他请的鱼翅的忙碌好友 

                      我进入了运动世界 

                      清晨的大操场上,一群穿著背心短裤的孩子,卖力地进行耐力跑,脚步声`喘息声,加上教练的吆喝声, 
                      充斥在这宁静的校园中。清晨的太阳只不过在东方露出个脸,这群孩子郤已经练习了好几回合了, 
                      待天色大亮,校工将学校大门敞开,同学们陆陆续续到校了,他们才结束集训,回到各自的教室去,开始 
                      另一种学校生涯。 

                      这是田径队每日集训的画面,我正是中学田径队的一员,自从小学的好友阿年发掘了我的运动天赋之後, 
                      运动与我便结下不解之缘。 

                      从前的我只知道闷头读书,运动对我而言,彷佛只是奢侈的享受。直到有一次体育课,我的短跑成绩远超 
                      过其他同学,老师见我一副脸不红,气不喘,丝毫没有用尽全力的模样,竟开始怀疑起马表的准确性起来 
                      了! 

                      我很清楚自己能跑,而且速度,一向比别人快。但求胜并不是我接触运动的主要原因;在比赛的场合里, 
                      太过关心比赛结果,只会徒增压力而已,我通常是以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待一场比赛,用一种超然无欲的态 
                      度面对。 

                      我不希望前头有人挡住!我要享受直接迎著风的快感!这句话可以诠释我参与运动的所有心情。为了达到 
                      这小小心愿,我就会加快脚步,进而超前他,享受那凉风扑面的快感。 

                      也因此,比赛结果对我不是那麼重要,重要的是,我完成了那个心愿。 

                      这番话看起来好像是某位高手所说的臭屁话,但事实正是如此,无欲而为,所获得的成果往往最美。 

                      有一回班际比赛,场中就我和隔壁班的一位同学在廝杀,那天对方状况似乎不太好,很反常,落後我很多, 
                      眼看再跑三百公尺,冠军就非我莫属了,可是我却做了一个奇怪的决定,减慢跑步的速度,故意让那位气喘 
                      吁吁的同学追上我。 

                      全场一阵惊呼,不明白我为何突然慢下来。五十'四十'三十公尺......那位同学和我的距离愈来愈近,我几乎 
                      可以听到他在我身後喘息声音。当他快超前我时,我再用正常的速度继续向前跑去...... 

                      结果,当然仍是我赢了,但至少这位同学没有落後我太多,总算保住了面子。运动比赛本来就有点残酷,我清 
                      楚这游戏规则,但当那位同学汗流浃背,用尽全力的模样映入我眼中时,我只想到一点:不要赢他太多!所以我 
                      在速度上做了调整,当时我决定这样做,的确是个险招,万一我没能赶上呢?不就白白牺牲了全班的荣誉? 

                      但当时我并没有想到这一层,因为班上争取荣誉的观念,并没有长驻在心头。所以,我并不算是一名优秀 
                      的运动员,因为那份夺冠的热忱并没有在我心中燃起来。 

                      而我也不是运动场上的常胜将军,也曾有过败北的挫折。 

                      那回是我代表学校,参加香港全区的运动比赛。还记得比赛的项目是两百公尺短跑。 

                      那天下著蒙蒙细雨,天气有些冷,比赛场地是一个大型的运动场,许多学校都派了代表参加,所以到场的观 
                      众很多,全场几乎座无虚席,当我穿著运动夹克,悠哉的运动员休息室走出来时,不禁吓傻了眼! 

                      我这辈子何尝见过这麼多人?这下又把我好不容易隐藏起来的自闭和内向,全逼了出来。这时,我们学校 
                      派来的啦啦队,又很不识相地高呼著我的名字,然後全场几万只眼睛便全集中到我身上了。我几乎已经看 
                      见有人正对我评头论足,指指点点著。 

                      裁判要选手就跑道位置了。我立在跑道上,蹶著屁股准备起跑,但两条腿就像节拍器一样,不停打颤。 

                      [砰!]起跑枪声响了, 我身旁的人早就如箭矢激射出去,只有我还留在原地发愣,待我回神之後开始跑时,已 
                      迟了别的选手两秒半了! 
                      


                      17楼2005-07-21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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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师已经不利,又加上过度紧张,完全使不上力,以前在操场上汗水淋漓,轻盈奔跃的感觉,我竟然捕捉不到, 
                        一心只想快快结束比赛,好忘了这场恶梦。 

                        那天的表现奇烂无比,不但拿了个倒数第一名,而且跑出来的秒数也很离谱。一看见我这失常的表现,全校 
                        师生为之倒弹,不明白我的表现怎会差那麼多,只有我心里明白,自己是被满满的观众吓到,临时怯场了。 

                        没想到第一回能在正式的场合中大显身手,就在惨败的情况之下落幕了! 

                        之後,随著参赛的经验愈来愈丰富,我的胆子也愈来愈大,表现可圈可点,相对地,也为我的学校生涯增添不 
                        少光荣的回忆。 

                        印象中最累一次,是代表学校参加少警学校(Cadet School)举办的一万公尺障碍赛,正常人徒步走一万尺就 
                        会喊腿软,更何况又跳又爬又攀又钻地走一万公尺?结果那场比赛我被折腾得好像一条抹布,全身上下没一 
                        处乾净,手肘膝盖擦破了不算什麼,连体力也好似被吸尘器抽乾了似的,软绵绵地,痠痛不已。这辈子我还是 
                        第一次这麼累过。 

                        参加这次障碍赛,我根本一点胜算也没有,因为参赛者大部分是少警学校的学生,那体格真不是普通的惊人, 
                        比阿诺还阿诺,一块块的肌肉隔著衣服,鼓出吓人的弧度。这群学生每星期必须在这块场地上练上个数小 
                        时,那些障碍赛对他们而言,就像走平地那样简单。 

                        而那比赛场地更是严苛,上山坡'下泥地'匍匐前进,攀绳爬索等等,简直是把人当猴子来耍!完了!完了! 
                        这下可惨了,我不禁懊恼起自己为何答应学校,来参加这场折腾人的比赛! 

                        参加的选手很多,比赛开始时,保守估计有五百人左右,一大圈人挤在起点准备待命,看起来很像马拉松。 
                        枪声一响,我就好像受了催眠似的,精神全来了,一心只想求胜,也不管这趟路会有多麼困难。 

                        这一起跑,接下来便是一个多小时的体罚,我不管身上沾满了泥巴,手肘磨出了血迹,全身汗水有如水龙头 
                        般流个不停,还是奋力前进。 

                        障碍路程最後的三百公尺,是一个极陡的大斜坡,斜坡两旁站满了围观的人群,争相目睹最先到达终点的 
                        人是谁?许多体力耐力过人的高手,迅速地攀上斜坡。第一名到达终点.....第二名'第三名也不愿落人後, 
                        眼看著前十名都已经诞生了,而且少警学校的学生就占了九名,这结果完全在众人的预料之内,而我, 
                        还在後面挣扎著。 

                        终於,我也看到了那个大斜坡,也看到两旁群众的[夹道欢迎],这似乎对我有股强大的[催化作用],我该死 
                        的好胜心又在作祟了,我在众人面前摆出高手姿态,急起直追,追过最靠近我的一名选手,又赶过了另一个, 
                        两旁群众的叫好声更大了,我也看到了教练一脸错愕的立在人群中,他的表情好像在说[那卖命干什麼? 
                        人家第一名都在一旁纳凉了,再怎麼拚命也不会赢啊!] 

                        可我在乎的不是这些,不管是否有夺魁的希望,我只想知道,倘若自己拿出最好的表现赴赛,在这高手云集 
                        的场合中,我又能得到第几名? 

                        这念头塞满我心头,也不管脚下的肌肉重得提不起,仍旧把大斜坡当平地跑,我的下意识告诉我,冲过终点 
                        的时候一定要摆出最棒的Pose。 

                        当我顺利抵达终点时,我知道自己排在第三十名左右,全场大约有五百人参加比赛,我能够有这样成绩,已经 
                        相当不错了哦! 

                        大概是体力用尽,我就像只软脚虾一般,双腿一瘫,就这麼倒在终点,还是让教练和同学扶我到一旁休息的呢! 

                        好辛苦的一次经验,我记得隔天早上起床,那两条腿痠得不像自己的,连续几天都没法正常走路呢!


                        18楼2005-07-21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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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在拍电影<报告班长 4>时,所有的工作人员,包括导演都认为我这个没当过兵的香港大男孩,肯定过不 
                          了这一关,他们还忧心忡忡的对我说:[有场障碍赛的戏要拍,你先有个心理准备! 

                          当我了解那场所谓的[障碍赛]仅有四百公尺时,忍不住[噗哧]一笑,比起那场一万公尺的障碍赛,真是小巫 
                          见大巫,。不过,我不打算把那场轰轰烈烈的比赛告诉他们,让他们看看我的表现。我已经迫不及待想看 
                          他们目瞪口呆的神情了! 

                          老友! 别忘了我 

                          中午休息时间。 

                          我拎起了书包,抱著厚重的原文书,三步并两步的奔下楼去。中午的阳光很剌眼,照得校园里 
                          一片白花花的,几乎使人睁不开眼。远远地,我就瞧见他们了,七个人或坐或站,立在球场正 
                          中央,显然只差我一人就全员到齐了。 

                          [老七!快!每次就是你最慢!] 大哥瞧见了我,便将手圈在嘴边,大声唤著我,其馀的夥伴见我 
                          来了,也都慢慢站著身,朝校门口走去。 

                          七个健康的男孩,在空汤汤的球场上一字排开的走著,的确很引人注目,我边笑边加快脚步, 
                          加入他们的行列中。 

                          这八人就是所谓的[太极],在这所中学中算是颇有名气的小团体。 

                          已经忘记了我们这人是怎麼熟起来的,只知大家兴趣相近,志同道合,成绩皆是一等一的棒, 
                          长得也是一等一的帅......先停止的呕吐的行为,我绝对不是自己往脸上贴金。这里所谓的 
                          [帅],是指气质!照理说功课好的学生,有一半以上会忽略了外在的修饰,往往成了死读书, 
                          把青春活力都读掉了。但[太极]的成员不会,我们是属於活跃健康不书呆的学生,成绩榜上 
                          有我们的名字,体育竞赛也是我们争光的时刻。 

                          为什麼要叫[太极]?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当时极崇拜香港的[太极乐团],索性也组了个[太 
                          极帮]。所以後来我能有幸和太极乐团在香港属於同一家唱片公司的机缘,著实让我乐了一 
                          阵子! 

                          而我们[太极]也不是胡乱认兄弟的。我们入会是有[程序]的。虽然没有歃血为盟那麼正式, 
                          但我们也来个滴[可乐]为盟的把戏! 好笑极了! 

                          每天中午,我们八人一定要约齐了一起吃中饭。集合地点是在操场正中央,先下课的人就先 
                          去等,等到齐了再一起[带队]去吃饭。连吃饭都要带队?有点像集中营! 

                          或许我命中注定是群居的动物,不能忍受孤寂的折磨,所以从小学时代,我便会加入较有组 
                          织、势力的团体。不过因为本性纯良,所以都不是那些个黑社会团体。我很喜欢这种团体活 
                          动的感觉,这种归属感让我觉得很充实,做任何事都有人可以商量,被欺负了也有人可以替 
                          你出头,好处多得数不清。 

                          为了表示我们八人兄弟情深,我们还订定了一天称为[太极日],做为日後我们见面的日期。 
                          太极日把我八人的生日加起来,再东除西减後得到的一个日期-----七月十六日。每年的太 
                          极日,就是我们相聚的日子,这习惯一直延续至今,不管大家有多忙,距离有多遥远,都一 
                          定会抽空聚聚,了解彼此的近况,联络一下感情。 

                          这样的日子过得真是无忧无虑,认识了这麼一堆志同道合的好友,下课了就留下来打打球, 
                          舒活一下筋骨。而许多女孩子也对我们表示好感,喜欢和我们一起玩,所以,有时候老大就 
                          会安排许多课外活动,如爬山、烤肉等,当然了,这些活动必定有女孩相伴。 

                          那时妈妈对我的管教虽已不像小学那麼严格,但在外露营过夜这等活动却是坚决不让我参加; 
                          所以,有好几次我都是眼睁睁看著他们惬意地用自行车载著女孩子,烤肉露营去也,而我却 
                          能望车兴叹,平白错失不少良机! 

                          第一次在外过夜,是中学会考结束的那天,从来没有体验这滋味的我,兴奋之情自然是不在话下, 
                          整夜拉著人玩牌、唱歌,玩了个通宵,就是舍不得睡。那种感觉真的很好,夜深露重,一群年轻人 
                          就著营火残馀的光线,捧著吉他,轻轻哼唱,除了青涩的嗓音之外,还有虫鸣为伴。抬头一望, 
                          天空的繁星闪亮依旧,月亮却己偏西,没过多久天就要亮了,头一次和太极的同志们一同迎接晨 
                          


                          19楼2005-07-21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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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到来,心中感触极深。 

                            同伴的感情深刻,绝非三言两语可以描述。时光却是不饶人,分别的时候终於到来了。我记得中学 
                            升上大学那年,大家还约定,别忘了每一个太极日,不论多忙、多远、变迁多大,一定要出席。 

                            诺言大家都谨记在心,就连我後来成了歌手,每年的这一天,我都一定会在香港,和老朋友相聚。 

                            每每想起这些老友,总不免忆起一些荒谬有趣的故事。光阴飞逝,我虽已不再是那个有点拙,有 
                            点傻,不懂得怎麼追女孩子的老七,但对老友的感觉却永远不变。肉麻的话我不擅说,但并不代表 
                            我心中没有满满的感动------ 

                            老友,别忘了我! 

                            在我成为歌手之後,我的空闲时间少得由不得我作主,但和朋友之间的感情仍时常靠电话来联络。 
                            九五年七月十六日太极日,更是我永生难忘......那次是我们离开学校後,头一回八人全到齐的 
                            太极日,大家很有默契的挪出时间,只为了和老友见面。 

                            那天,我也打算空出时间,回香港和朋友好好聚聚,可是,却冒出了另一件更为重要的事,逼得我左 
                            右为难,不知该如何选择才好。 

                            早在七月初,瑶瑶姊和许大哥,及一些唱片界的大哥级人物,就预定举行一次聚会,许大哥的好友为 
                            活动主办人之一,他半开玩卑的用[求]的方式说,希望那天我能到场。 

                            当许大哥告诉我时,我二话不说的拒绝了,许大哥好奇的问我,我才将太极日的聚会原原本本的告诉 
                            他,原以为他听了之後能体谅我们情同手足的友谊,[放]我去参加好友们的聚会,没想到他搭著我 
                            的肩,苦口婆心的对我说,既然是同学的聚会,那只好改期了,怎能错过唱片界的盛会。 

                            但我怎能改期呢?这聚会对我而言意义重大,而且好友还特地从美国赶回来,说什麼我也不能扫他们 
                            的兴啊! 

                            这下子我面临了两难的窘境,真不知该如何是好。左思右想得不到答案之下,我终於做下了一个 
                            破天荒的决定。 

                            七月十六日当天,我一早飞回了香港,关掉了行动电话和call机,也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的行踪。包括 
                            我的妈妈。就这麼成了失踪人口,直奔我香港租赁的小窝。 

                            其馀七人陆陆续续的来到我的小窝,一群久未见面的大男生,在初见面的前五分钟,还有一些靦腆 
                            及生分,五分钟之後,八个人又找回过去的感觉,打打闹闹,彷佛又回到了中学时代。 

                            这次的聚会有一个很大的突破,是一次[成年人的聚会]-----先别急著想歪,这绝对与女色无关。我 
                            们以往的聚会,顶多喝喝可乐,谈谈天就可以玩上大半天,这回可不能这样草草了事。我们买了十几 
                            瓶啤酒,几个大男孩就在我刚装璜完毕的小窝喝将起来。三杯黄汤下肚,话也多了起来,话说多了口 
                            容易渴,啤酒喝完了,怎麼办?於是我把放在柜子里当摆饰的XO、威士忌全拿了出来,继续更猛烈的 
                            第二阶段。 

                            百分之四十酒精的烈酒一下肚,在场的八人全都喝挂了,而且发起酒疯来,那酒汁洒了一屋子,地毯、 
                            沙发报销了不算,就连天花板上都有XO的褐色酒汁,真不知道我们是怎麼喝的! 

                            演出了这次狂欢记後,一群疯狂太极又各自回到自己的工作单位上,约定一年之後再相见。我们这群人 
                            有的继续读书深造,有的在工作上大显身手,都有不错的成绩,只可惜,感情上仍是一片空白,没有 
                            半个人传出喜讯。唉!比起中学时代,可以说愈混愈回去了!我老早准备了一套闹洞房的节目,不知 
                            哪一天才可以派上用场。 

                            至今,我那小窝的天花板上,酒汁的痕迹仍在,而我也没打算把它擦掉,每回我只要一抬头看见那痕 
                            迹,便会想起段疯狂岁月。 

                            情窦终於开了 

                            如果,感情学分也算人生必修科目的话,那我肯定不及格。 

                            说不及格,就代表曾发生过,却没能有个完美结局......尽管如此,我仍庆幸自己跨出了那一步,感谢她带给我美 
                            丽的回忆,至少,在情路上,我曾走过这麼一回...... 

                            自从和七名好友成立了[八人太极组]之後,生活愈加丰富,由於我们这几个颇引人瞩目,所以每一次的户外活动, 
                            


                            20楼2005-07-21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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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的身分。 

                              我最想念的是太空工程,会有这个念头,全是因为中学时曾参加中三全区比赛,而且很幸运地,由一位华裔太 
                              空人手中接过奖杯,从那刻起,我便醉心於太空科技。若是能以此为业,遨游在太空中,那真是最美好的事了。 

                              可是全香港没一所大学有这种科系,所以我只好选了心目中第二志愿-----电脑工程。 

                              对我而言,大学生涯不只是另一个求学阶段,而是新生活的开始。从小到大,我心中一直就有这个目标,上了 
                              大学,我就可以在外头过夜;上了大学,我就可以谈恋爱。这些都是父母亲从小就开给我的即期支票,如今时 
                              候到了,支票也该兑现了! 

                              进了中文大学,我就像只脱韁野马,疯狂的尝试以前从未尝试的新鲜事:认识了一堆好朋友,和女校联谊,参加 
                              舞会,还把俗到极点的扮相当作酷!最有趣的是,我和几个对音乐皆有狂热的好友组了个Band,有事没事就 
                              腻在一起玩音乐。 

                              最大的突破是,我和几个好友,在学校附近的山谷,合租了一间房子。父母起先不放心,但学校实在离家太远, 
                              他们不答应也不成。 

                              我们的[窝]位於学校後山的一座山谷中,地处偏僻荒凉,方圆百里内只有我们一户[活人],换句话说,住屋附 
                              近都是些坟墓,我们终日和别人的祖先为伍。 

                              可是向来铁齿的我,对这些光怪陆离的事反应很慢,也不觉有什麼好怕的。我们每天上课都要走上二十分钟 
                              的斜坡,才能够走到大马路上,很是辛苦;後来被我发现了一条捷径,只要三分钟就可以到学校。可是,这条捷 
                              径基本上不能算是一条路,它是个芒草遍布的斜坡,没有路可走,必须以攀爬方式才能行走,沿路还有一些破 
                              碎的骨灰罈相伴,十足惊险刺激。 

                              这条小路太阴森恐怖,室友们没人敢走,只有我天不怕地不怕的,凭藉著钥匙圈上的小电筒,发出那如萤火虫 
                              般的微弱灯光,漫步在阴森诡异的小径上,来回不知走了多少回了,鬼一只也没碰过,蛇倒是抓了不少。有回 
                              长假结束,再度踏上这许久未来的小径时,发现路上居然结满了蜘蛛网,这证实了一点:原来这条小路只有我 
                              一个人敢走! 

                              现在回想走那小路的情景,居然也会佩服自己的胆大包天。我想,或许是刚从家庭的桎梏中释放出来,一颗心 
                              只想赶快玩野,也没空去管那麼许多了。 

                              独自生活在外,虽说少了长辈的管教,自由多了,但生活起居方面,全都得自己打理,洗衣、煮菜、缴水电费等 
                              等,以前这些事都有妈妈在做,这回轮到自己,才感觉到背负一个家庭的重担,真的是件不容易的事。如此一来, 
                              开销与收入必须好好规画,否则一天到晚回家拿钱也不是办法,况且,从小我就是一个喜欢凭自己劳力获取金 
                              钱的人,不习惯向父母伸手,因此,我有了这辈子第一回的家教经验------带两个中学生。 

                              别看我外表好似温文儒雅的模样,当我在带学生时,可是不苟言笑的!当时我的行情很好,一个小时是港币一 
                              百元,後来还调涨为一百五十元,靠这些兼家教赚来的钱,就足够我缴学费、付房租了! 

                              我本身是理科的学生。按照我自己的读书经验,融会贯通最重要,只要从头到尾彻底了解公式由来,根本不 
                              用花脑筋死背。其实,这就是我的读书秘笈,我在背诵的科目方面向来都很弱,譬如历史地理,都是拉抵分数 
                              的罪魁祸首,但在数理方面就不同了,我完全了解公式的来龙去脉,根本不用死记,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导出公 
                              式,进而解题;所以後来选科时,我选了拿手的理科,不用再修习背的科目,那个学期的成绩便远胜过其他学期。 

                              我偶尔也会骂骂学生,言辞犀利,绝不会口下留情。有一位学生,向来只用铅笔作答,几次告诉他改用原子笔, 
                              他总是推说铅笔易擦拭,修改容易。我实在不能认同他的想法,认为这是一种缺乏自信的表现,永远只想到 
                              自己写出来的答案需要不断修改,而没有一口气写出正确答案的决心。所以我严厉的指责他,甚至威胁他下 
                              回上课再让我看到以铅笔作答,我就不再教他了。 

                              当我破口大骂时,这学生的妈妈还在旁边呢!但她很明理,了解我的用心良苦,所以她非但没怪我对他的儿子 
                              


                              26楼2005-07-21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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