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吧 关注:17,037,526贴子:338,575,501

我想问一下 会玩劫的,影流之主 适不适合出幽梦之灵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3-04-11 13:46回复
    很负责的告诉你,不适合!


    IP属地:四川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3-04-11 13:48
    收起回复
      2025-07-25 23:07:4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大顺就出呗,没什么适合不适合的,你用着舒服就行


      IP属地:吉林3楼2013-04-11 13:49
      回复
        劫要爆击干嘛?


        IP属地:北京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3-04-11 13:52
        回复
          我感觉没什么用


          5楼2013-04-11 13:54
          回复
            幽梦的主动 加攻速 不好吗? 在放大的 时候 可以增加输出啊?


            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3-04-11 14:21
            收起回复
              没用,一般都在饮魔刀,饮血,黑切,轻语,破败这里面选。后期可以补春哥或者继续饮血,劫打团就是和对面ADC或者AP换掉的。不要想着什么持续输出,就是打出爆发,在劫的眼里没有什么ADC的存在,敢露头就秒掉。


              IP属地:浙江7楼2013-04-11 14:24
              收起回复
                不太适合 因为劫是靠技能打伤害的 没有多少机会给你去平A 攻速无用 跟男刀锋一样


                8楼2013-04-11 14:30
                收起回复
                  2025-07-25 23:01:4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认为 劫的确是考技能输出的 但是大招持续期间的输出很重要


                  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3-04-11 14:36
                  回复
                    研表究明,汉字的序顺并不定一能影阅响读,比如当你看完这句话后,才发这现里的字全是都乱的


                    10楼2013-04-11 14:38
                    收起回复
                      楼主我告诉你吧:
                      1.劫作为一个秒adc或apc的英雄,固定破甲意义远大于百分比破甲
                      2.黑切比樱花刀贵,尤其是樱花刀的小件贪婪之刃让你实际花的钱更少,所以两者相比,至少应该是 黑切:樱花刀+长剑
                      3.黑切的百分比破甲,一刀/一技能是5%,但是你在大招期间又能让你破甲实际值达到多少呢?
                      而且,第一个技能释放的时候,显然破甲只有10
                      4.樱花刀在你大招期间边放技能边a人的时候,一旦打出暴击就赚大了,而且樱花刀主动效果至少能让你多a出一下,完全弥补了樱花刀比黑切伤害低的缺点
                      5.樱花刀的主动加移动速度的效果,让劫在战场更加穿梭自如。I


                      12楼2013-10-12 11:31
                      收起回复
                        主动效果很好啊,偷塔 追人 逃跑都好用


                        IP属地:广东13楼2013-10-12 11:33
                        回复
                          可以的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3-10-12 11:34
                          回复
                            不适合……靠技能输出,够秒人就行了……然后复活甲


                            IP属地:河南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3-10-12 11: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