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1、参赛运动员遇有连场可休息5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时间
2、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3、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影响羽毛球运动疾病者不得报名参赛,比赛中出现的一切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4、本规程之所有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不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赛事组委保留比赛的最终解释权。
学社联体育协会“财院杯”羽毛球赛组委会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