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待了十个月左右因身体不好想离职
因为之前签订过培训服务协议,培训三个月产生培训费5000元,约定服务期两年,从培训结束开始算服务期。现在公司跟我要4000块赔偿费
我觉得不该这么多
1、培训时间其实超过了三个月(上年7月中旬开始,11月份才回来),违反了劳动法
2、培训费没有明细条款,就说包括住宿、讲师费、交通费总共五千块。
3、不是第三方培训,是在集团内部(集团很多分公司),但不是在我们公司。
4、我确实是因为身体原因辞职(颈椎不稳,主要是写程序坐时间太长),而且一时半会好不了,挺难受,有病历单。
劣势是当时脑抽签的培训服务协议,现在感觉没啥主动权。
请问申请劳动仲裁有机会多大几率不赔偿?
因为之前签订过培训服务协议,培训三个月产生培训费5000元,约定服务期两年,从培训结束开始算服务期。现在公司跟我要4000块赔偿费
我觉得不该这么多
1、培训时间其实超过了三个月(上年7月中旬开始,11月份才回来),违反了劳动法
2、培训费没有明细条款,就说包括住宿、讲师费、交通费总共五千块。
3、不是第三方培训,是在集团内部(集团很多分公司),但不是在我们公司。
4、我确实是因为身体原因辞职(颈椎不稳,主要是写程序坐时间太长),而且一时半会好不了,挺难受,有病历单。
劣势是当时脑抽签的培训服务协议,现在感觉没啥主动权。
请问申请劳动仲裁有机会多大几率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