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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县卫生监督所邹士伟 刘彦龙 石云波强强联手aa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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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邹士伟 刘彦龙 石云波等人强强联手,周旋于三位先后离任职卫生局长之间,为非法行医保驾护航。检察院渎职犯罪局 掌握吗?aaaaaa


1楼2013-03-23 20:20回复
    dfb dfb


    2楼2013-03-23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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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的经济损失,司法机关或者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挽回的经济损失,或者因客观原因减少的经济损失,不予扣减,但可以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第九条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流入社会,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从严惩处。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6楼2013-03-24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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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黑龙江11楼2013-03-2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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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的经济损失,司法机关或者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挽回的经济损失,或者因客观原因减少的经济损失,不予扣减,但可以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第九条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流入社会,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从严惩处。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IP属地:黑龙江12楼2013-04-0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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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流入社会,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从严惩处。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IP属地:黑龙江14楼2013-04-17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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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尔特让他


              15楼2013-04-17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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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13-07-19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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