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红》3:
《樱桃红》的导演配合编剧选用一个小卖店女老板,用她的两个大灯来晃男性眼球,来掩饰编剧“不知的心态”。
一个村有代表政府的高干“村长”,另一个村有代表党的“书记”,他们给予两个苦命的孩子什么帮助呢?高干村长收养了几天,就因家庭阻碍放弃了收养,听说孩子跑到他村,跑去给了两毛钱就匆匆的走人了。一个代表党的书记给予孩子的帮助,大都表现出是自己或大家集资。直到片尾“老乐”一家度过了难关,才不得不描述了一下“救济款”。难道那么党的关怀、国家的政策就这么苍白无力吗?一个聪明的“燕子”,难道她不知自家的房子是人为被烧?自己被害推下坑是谁所为?无人关切、无人问恤,好像的告诉人们最底层的人就不能有正义伸张。最可气的是“书记”,面对“荷花”的犯罪,一个看面子就不了了之啦,他的党性、法制观念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