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天碧无垠 ”多年前所作,背景是梨树县泉眼岭乡东洼子村,曾发表于人民日报《大地》副刊。
乡 情
凡少小离家的人,都有一份永远也化不开的浓浓的乡情。故乡的那棵挂着一丛丛嫩绿榆钱的大榆树,那片成群鹅鸭浮游欢叫的清水塘,那个与小伙伴儿捉迷藏的打谷场,那条夏日里去游泳、摸鱼的弯弯曲曲的小河,都构成了人们一个个最美丽的梦境,令今日的任何长街通衢、华屋大厦都为之失色。 乡情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如此强烈又如此悠长,那么亲切又那么遥远? 古诗有云:“胡马倚北风,越鸟巢南枝。”许多动物都有一种对自己出生地的深深依恋,差不多已经构成了一种本能。人作为具有思想感情的高等动物,赋予这种本能以更多的社会性,将其提升为对故乡这块热土的深切而执着的爱。一个人喝着家乡的水,吃着家乡的五谷杂粮,在乡亲们的眼皮底下下一点点长大;在家乡的小学校里认第一个字,读第一本书;从家乡的田林山水开始,逐渐体认和走进这个神秘而广袤的世界。于是,对故乡的爱,就在这一过程中很自然地滋生于每个人的心灵深处,有着任何其它情感所难以比拟的深厚根基。 乡情总是离不开童年的回忆。童时的所见所闻和遇到的刺激,在一个人大脑皮层中形成最初的沟回,打下最深的烙印。犹如一株大树,尽管今日已经高耸入云,它还会牢牢记得刚刚萌芽破土时周围世界的新鲜和带给自己的激动。天地间走来一个小小的我 ,没有功利的权衡,不需要礼仪的拘谨,高兴就笑、就跳,不高兴就哭、就闹,何等自然纯真,洒脱无羁,世界万物都散发出天真烂漫的气息,使童年的岁月宛如一首无尽延伸的诗。“四十而不惑”,人过中年,在岁月的淘洗下许多人逐渐变得成熟而世故、淡漠而做作甚至势利,再也找不回儿时对陌生世界的那种新奇感,找不回那种全神贯注和真诚纯洁的目光。因此,人们怀念故乡,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对自己纯真无邪的童年的怀恋,是企图追回生命中失落的那一段无比珍贵的时光,甚至也可以理解为对成年后的自己不那么美好的一种自责与内疚。 “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家乡人。”对于流寓他乡的游子,一句乡音就足以令他热泪盈眶,心海澜翻。一个人可能在家乡遭受过不公平的待遇甚至屈辱,但“儿不嫌母丑”,这种对故乡的思恋并不会因曾经的创痛而减弱。对故乡的爱,是“绿叶对根的情意”,是对生命春天的珍惜,是一个人最真纯炽烈的感情。不热爱故乡的人,很难相信他还能对其他人、其它事付出真情。其实,什么叫祖国,就是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的放大,就是自己生命系列的源头。海外华侨以及外籍华人,都是“中国老乡”,他们对祖国的刻骨铭心、永无停歇的挚爱,就是乡情的凝聚与升华。 任何事物都有两重性。对乡情的过分沉溺,有时也会使人们受到局限,甚至导向祸患。当年项羽在率领各路人马推翻了秦王朝后,本应该在地势险要能够扼控天下的关中建都,奠定大楚王朝的稳固基业。但是项羽却说:“富贵而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执意回到偏处一隅的家乡彭城作西楚霸王。结果为刘邦创造了以关中为根据地击败他的机会。项羽由此成为我国历史上一位“不爱天下爱故乡”的悲剧性人物。当然,刘邦也不是不重乡情。他当上汉高祖坐稳天下后,也是风风光光地回到家乡沛县,与家乡父老欢宴十余日,并当众唱出那首豪情万丈的《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由此可见,雄才大略者既爱故乡,更想四方。今天的俗谚也云“好男儿志在四方”。一个人总是要离开出生地,要闯世界,那些目光和心思只在家乡打转转的人,也是难有大的作为的。 在乡情的追迫下,尽管远在异国天涯,游子们都有一种回故乡探访的永恒的冲动,向往着“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的难得体验。但是,如果经过苦心筹划,有一天你真的回到阔别已久魂牵梦绕的故乡,在宿愿得偿、感叹唏嘘之余,也一定会有一种很强烈的陌生感与失落感:再也找不到那熟悉的小路、熟悉的杨树林,小河也不再那样宽阔、那样富有生气。鲁迅在小说《故乡》中的感叹:“啊!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我的故乡要好得多了”,其实是一切中年之后回乡的人都会产生的一种典型心境。这不仅仅是因为白云苍狗、世事沧桑,还由于当年的小孩已长成大人,衡量外部世界的尺度不同、心境也变了。因此,故乡只能停留在回忆中,驻守在梦境里,在现实生活中将永难寻觅。“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何况故乡?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 乡情是一杯酽酽的茶、醇醇的酒。如果经常地品一品,就会在眼前时时闪现家乡父老殷切的目光,就会保持更多的质朴与真诚,就会保留一份永恒的平民情结和赤子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