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系
音乐系始建于1973年,是我省较早设置音乐专业之一。现有教职工42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6人,讲师10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20人,俄罗斯钢琴教师1名。在多年的教学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培养了大批优秀音乐师资。近年来,为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拓宽知识面,开阔艺术视野,系里每年均选派青年教师进名校、拜名师,或做访问学者,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同时,常年聘请知名教授专家来我系讲学、作学术报告、开演奏会等,活跃了学术气氛和艺术氛围。
音乐系拥有6000平方米的独立音乐教学楼一座,设施齐全,环境优雅。其中,琴房200间(包括钢琴琴房150间、器乐琴房50间),学生教室10间;另外还有设施先进的多媒体教室、合堂教室、电钢琴教室3个、电脑音乐教室、舞蹈教室(2个),高标准多功能舞台及图书音像资料室。优良的设施和教学设备为我系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提供了有利的保证。
音乐系现有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音乐学专业设声乐、钢琴、理论、器乐舞蹈四个教研室。开设的课程主要有:乐理、视唱练耳、音乐欣赏、舞蹈、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概论、曲式与作品分析、艺术概论、和声学、合唱与指挥、教育学、心理学、作曲、配器、声乐、钢琴、器乐、MIDI基础与电脑音乐制作等。音乐表演专业设表演(声乐、键盘、舞蹈、器乐)、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重唱)、合奏(合唱)等课程。
我系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坚持“以科研促教学、以教学促科研”的原则,鼓励教师结合教学实际,瞄准学术前沿的热点,结合教学和科研,充分发挥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较为浓厚的学术和科研氛围。现承担省厅级立项课题6项,院级立项课题10项。现发表论文200余篇,主编、参编教材20余部。有6人在国家级和省级大奖赛中获奖,32篇论文获得省级优秀科研成果奖。
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科 学制四年 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21世纪我国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教育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音乐实践技能,受到音乐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以及教育理论和教学实践的基本训练,形成良好的音乐教师素养,获得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音乐教育研究能力。
毕业生将获得以下几方面知识和能力:
1.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
2.具有相当程度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伴奏能力,能够在高、中等学校组织音乐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
3.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
4.了解音乐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及利用现代化设备进行教学和科研能力。
主要课程:音乐学理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学、音乐美学、作曲技术理论、MIDI基础与电脑音乐制作、声乐、钢琴、器乐、电声乐队配器、舞蹈及编导、音乐教学法等。
音乐表演专业(本科 学制四年 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演奏)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
3、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
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
主要课程: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
音乐系始建于1973年,是我省较早设置音乐专业之一。现有教职工42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6人,讲师10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20人,俄罗斯钢琴教师1名。在多年的教学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培养了大批优秀音乐师资。近年来,为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拓宽知识面,开阔艺术视野,系里每年均选派青年教师进名校、拜名师,或做访问学者,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同时,常年聘请知名教授专家来我系讲学、作学术报告、开演奏会等,活跃了学术气氛和艺术氛围。
音乐系拥有6000平方米的独立音乐教学楼一座,设施齐全,环境优雅。其中,琴房200间(包括钢琴琴房150间、器乐琴房50间),学生教室10间;另外还有设施先进的多媒体教室、合堂教室、电钢琴教室3个、电脑音乐教室、舞蹈教室(2个),高标准多功能舞台及图书音像资料室。优良的设施和教学设备为我系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提供了有利的保证。
音乐系现有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音乐学专业设声乐、钢琴、理论、器乐舞蹈四个教研室。开设的课程主要有:乐理、视唱练耳、音乐欣赏、舞蹈、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概论、曲式与作品分析、艺术概论、和声学、合唱与指挥、教育学、心理学、作曲、配器、声乐、钢琴、器乐、MIDI基础与电脑音乐制作等。音乐表演专业设表演(声乐、键盘、舞蹈、器乐)、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重唱)、合奏(合唱)等课程。
我系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坚持“以科研促教学、以教学促科研”的原则,鼓励教师结合教学实际,瞄准学术前沿的热点,结合教学和科研,充分发挥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较为浓厚的学术和科研氛围。现承担省厅级立项课题6项,院级立项课题10项。现发表论文200余篇,主编、参编教材20余部。有6人在国家级和省级大奖赛中获奖,32篇论文获得省级优秀科研成果奖。
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科 学制四年 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21世纪我国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教育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音乐实践技能,受到音乐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以及教育理论和教学实践的基本训练,形成良好的音乐教师素养,获得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音乐教育研究能力。
毕业生将获得以下几方面知识和能力:
1.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
2.具有相当程度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伴奏能力,能够在高、中等学校组织音乐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
3.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
4.了解音乐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及利用现代化设备进行教学和科研能力。
主要课程:音乐学理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学、音乐美学、作曲技术理论、MIDI基础与电脑音乐制作、声乐、钢琴、器乐、电声乐队配器、舞蹈及编导、音乐教学法等。
音乐表演专业(本科 学制四年 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演奏)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
3、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
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
主要课程: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