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弘申诉书第一页
两周之前,中国足协正式对足坛反赌扫黑风暴之中的又一批涉案人员进行了处罚。在罚单之中,现任大连阿尔滨[微博]队主教练徐弘受到了5年禁赛的处罚。这对于中国足协开出的这张罚单,徐弘感到莫大的冤枉与费解,在接受采访之时也明确表示:“自己从未拿过1分钱、也未送过1分钱,不知中国足协为何要处罚自己。”正因为如此,为了给自己讨个清白,徐弘在2月27正式向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请求撤销对自己的禁赛处罚。
对于中国足协对自己的处罚,徐弘最不理解的就是中国足协对自己的处罚没有质证、没有解释、没有说明,尤其是在程序中存在严重错误。

徐弘申诉书第三页
徐弘首先认为,中国足协如果怀疑自己有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应当摆事实,列法规,讲清道理,如果是采用第三方调查的材料(处罚决定中只有一句“根据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这些材料或所谓的“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是否真实,也应当进行充分质证,即使是**机关、检察机关举证的材料,也必须经过充分的质证,哪些证据可信,哪些证据不可信,分别违反了什么规定等,而且应当在处罚决定中明确写出。这是一个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也因为中国足协没有对自己的处罚按照这些基本程序要求进行,因此让徐弘感到不解的是:自己现在也不知道中国足球协会据以处罚的事实依据是什么。

徐弘申诉书第二页
其次,徐弘在申诉书之中特别强调到中国足协对自己的处罚决定存在严重错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规范错误。
在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徐弘做出的处罚通告之中指出: “原四川冠城足球俱乐部及其官员徐弘为谋取不正当比赛成绩,给予他人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操纵比赛,严重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七十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禁止徐弘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五年(自2013年2月18日至2018年2月17日止)。”

徐弘申诉书第一页
那么,徐弘到底是因为什么比赛被中国足协认为有“谋取不正当比赛成绩”的行为呢?虽然中国足协没有公布,但徐弘在自己的申诉书之中给予了详细说明。徐弘表示,中国足协所指的比赛就是2009年四川冠城主场与陕西国力队的比赛,在2010年的时候**机关曾经向自己调查取证,自己已经事件的过程全部说明清楚:
2003年9月,国力俱乐部总经理王珀主动给徐弘打电话提出国力准备在9月21日冠城对国力的那场比赛输球,因为当时王珀准备拿当时的主教练卡洛斯开刀。在得到王珀的想法之后,徐弘将此事报告给俱乐部上级领导,俱乐部领导后来让自己通知王珀,至于背后的金钱问题自己既无权决定又没有传递,自己只是执行了主教练的职责,布置球员打好自己的主场比赛。后来,时任冠城高层领导隋信敏也对这件事情向公关机会进行过说明。
徐弘指出,冠城当时的实力在国力之上,而且那场球又是冠城的主场,赢球并不是非常困难,因此没有必要为谋求不正当比赛成绩去主动联系王珀。更关键提,在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力董事长李志民的判决中认定,李志民在两场假球(申花[微博]2:0国力,冠城5:1国力)中共得250万,其中200万由申花俱乐部所所得,另外50万则是来自冠城,对此徐弘质疑:同样是国力主动输球,而且申花又是一支实力更强的球队,为何国力向冠城要的钱为何比向申花要的少很多?就是因为是国力主动联系、主动要求放水。归结结义也是王珀有其利益驱动所以才主动联系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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