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4日,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兴港小区开发商秦皇岛宏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兴港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并收取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的通知》,明确表示近期将着手为购房职工办理入住手续。根据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领导指示,3月5日,该集团公司房产管理中心负责人与宏奥公司负责人进一步进行了沟通,就涉及住房交付的若干具体问题达成一致。双方初步约定:宏奥公司从3月11日起正式开始办理住房交付手续。3月6日,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已印发《关于协助做好兴港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工作的通知》,对所属各单位、各部室如何开展协助工作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