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企业260吨工业废水私倒我市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赔偿治污费7425607元
东营吴某以每车5000元的价格多次将淄博周村华益溶剂化工厂生产的有毒有害重金属废液,运输至垦利县垦利街道办事处附近倾倒,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12月14日,全省第一起环保公益诉讼案件在东营宣判:吴某、淄博市周村华益溶剂化工厂赔偿东营市环保局环境污染损失费用7425607元,用于被污染场地的修复治理工作。当事人吴某和淄博化工厂负责人杨某当庭忏悔,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我对不起垦利人民。即使倾家荡产,我也要赔偿损失。”杨某说。
13车260吨工业废水私倒垦利
据了解,去年五六月份,吴某与杨某口头协商,由吴某以每车5000元的价格,外运淄博市周村华益溶剂化工厂生产的工业废水。协议达成后,吴某寻找了垦利县街道办事处境内胜利采油厂集输队南20米处的低洼荒地为倾倒地点。2011年7月29日20时50分左右,吴某将从被告工厂运出的工业废水向水体中排放时,被垦利县环保局的执法人员发现,将其车辆拦截,之后,吴某、杨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垦利县**局刑事拘留。经查,被告吴某倾倒工业废水共13车,约260吨。
倾倒物威胁周边环境应及时整治修复
事故发生后,垦利县环保局、东营区环保局、垦利县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投放双氧水去除异味,使用生石灰对其中的重金属进行沉降,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未从根本上消除。
为进一步对受污染场地采取有针对性地治理措施,垦利县环保局从被污染场地的不同点位对地表水和底泥进行取样,分别送交东营市环境监测站、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对送检样品中的污染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检验。
检验报告结果显示,送检水样和底泥中分别检出不同程度的有害性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物。部分污染物属于有毒有名害物质,六氯苯、砷、汞、锰等污染物浓度不同程度地超过了有关标准限值,对该场地及周边环境构成威胁,应及时整治修复。 判决书一下,得知污染将得到治理的居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在宣判现场的一位居民感叹:“还是法律办大事,一下子就把污染者给镇住了,我们受的伤害总算有了个说法。” 当事人当庭忏悔倾家荡产也要赔偿损失
“我对不起垦利人民。即使倾家荡产,我也要赔偿损失。”从开审时的推卸、狡辩,到现在的幡然悔悟,在对这起异地倾倒污染废物案件的审理中,杨某态度的转变,是让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法庭庭长杨秀梅感到最欣慰的事。
吴某从本案开审时认罪态度就很真诚,宣判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要积极赔偿,弥补损失。
无论从被告的悔改态度,从当事人的赔偿程度,还是从受损害民众的满意度来看,该案的审理都堪称完美。 (记者 唐志美)
【相关新闻】 环保部门有话说:正在联系专业部门商定治污方案
两当事人实施的污染行为,导致周边土地的地表水和底泥受到严重污染,工业废水散发出的气味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于情不通、于法不容。
为维护公共利益不受侵犯,我市环保部门作为公益诉讼原告,拿起法律武器,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的行为值得提倡。
本案判决后,记者于12月14日下午联系了垦利县环保局边副局长。
商定有效治理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
对本案涉及污染场地的治理,边副局长表示,县环保局正积极同上级专业部门接洽,共同商定能够有效治理的方案。他还特别强调,由于污染面积大、水体量大,这个方案必须是行之有效的方案,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群众和生态环境的损害。
“通过这件案子,我们找到了一条保护环境的新渠道,即司法渠道,垦利县环保局感受到了环保司法的力量。”边副局长说。
将聘请环保监督员网格化夜查
据悉,针对恶意倾倒污染物的行为,该局还专门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即在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附近聘请环保监督员,对此类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出警、及时处理;将实行环境监察网格化巡逻,加大夜查力度,使全县境内不留“死角”,让恶意倾倒者无处可倒。 (记者 唐志美)
东营吴某以每车5000元的价格多次将淄博周村华益溶剂化工厂生产的有毒有害重金属废液,运输至垦利县垦利街道办事处附近倾倒,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12月14日,全省第一起环保公益诉讼案件在东营宣判:吴某、淄博市周村华益溶剂化工厂赔偿东营市环保局环境污染损失费用7425607元,用于被污染场地的修复治理工作。当事人吴某和淄博化工厂负责人杨某当庭忏悔,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我对不起垦利人民。即使倾家荡产,我也要赔偿损失。”杨某说。
13车260吨工业废水私倒垦利
据了解,去年五六月份,吴某与杨某口头协商,由吴某以每车5000元的价格,外运淄博市周村华益溶剂化工厂生产的工业废水。协议达成后,吴某寻找了垦利县街道办事处境内胜利采油厂集输队南20米处的低洼荒地为倾倒地点。2011年7月29日20时50分左右,吴某将从被告工厂运出的工业废水向水体中排放时,被垦利县环保局的执法人员发现,将其车辆拦截,之后,吴某、杨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垦利县**局刑事拘留。经查,被告吴某倾倒工业废水共13车,约260吨。
倾倒物威胁周边环境应及时整治修复
事故发生后,垦利县环保局、东营区环保局、垦利县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投放双氧水去除异味,使用生石灰对其中的重金属进行沉降,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未从根本上消除。
为进一步对受污染场地采取有针对性地治理措施,垦利县环保局从被污染场地的不同点位对地表水和底泥进行取样,分别送交东营市环境监测站、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对送检样品中的污染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检验。
检验报告结果显示,送检水样和底泥中分别检出不同程度的有害性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物。部分污染物属于有毒有名害物质,六氯苯、砷、汞、锰等污染物浓度不同程度地超过了有关标准限值,对该场地及周边环境构成威胁,应及时整治修复。 判决书一下,得知污染将得到治理的居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在宣判现场的一位居民感叹:“还是法律办大事,一下子就把污染者给镇住了,我们受的伤害总算有了个说法。” 当事人当庭忏悔倾家荡产也要赔偿损失
“我对不起垦利人民。即使倾家荡产,我也要赔偿损失。”从开审时的推卸、狡辩,到现在的幡然悔悟,在对这起异地倾倒污染废物案件的审理中,杨某态度的转变,是让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法庭庭长杨秀梅感到最欣慰的事。
吴某从本案开审时认罪态度就很真诚,宣判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要积极赔偿,弥补损失。
无论从被告的悔改态度,从当事人的赔偿程度,还是从受损害民众的满意度来看,该案的审理都堪称完美。 (记者 唐志美)
【相关新闻】 环保部门有话说:正在联系专业部门商定治污方案
两当事人实施的污染行为,导致周边土地的地表水和底泥受到严重污染,工业废水散发出的气味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于情不通、于法不容。
为维护公共利益不受侵犯,我市环保部门作为公益诉讼原告,拿起法律武器,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的行为值得提倡。
本案判决后,记者于12月14日下午联系了垦利县环保局边副局长。
商定有效治理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
对本案涉及污染场地的治理,边副局长表示,县环保局正积极同上级专业部门接洽,共同商定能够有效治理的方案。他还特别强调,由于污染面积大、水体量大,这个方案必须是行之有效的方案,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群众和生态环境的损害。
“通过这件案子,我们找到了一条保护环境的新渠道,即司法渠道,垦利县环保局感受到了环保司法的力量。”边副局长说。
将聘请环保监督员网格化夜查
据悉,针对恶意倾倒污染物的行为,该局还专门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即在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附近聘请环保监督员,对此类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出警、及时处理;将实行环境监察网格化巡逻,加大夜查力度,使全县境内不留“死角”,让恶意倾倒者无处可倒。 (记者 唐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