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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新闻》二手房转让将征收20%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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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给度娘


1楼2013-03-02 06:44回复
    网易房产讯 3月1日傍晚,国务院发布了“国五条”细则,要求各地区坚持房地产调控,对限购进行升级,房价上涨过快城市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和利率,出售住房按规定征收20%个人所得税,加快中小套型项目审批等进行明确规定。
    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
    《通知》要求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此前,业内已经有猜测新政将提高二套房首付,不过在2月20日发布的“国五条”中并未提及,本次《通知》对此明确,预计之后将会有部分城市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和利率,北上广深可能成为重点调整城市,近日广州已经率先降低了首套房的利率优惠。
    出售住房征收20%个税
    二手房成为“国五条”调控的重灾区。《通知》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目前出售房屋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为营业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不过北京市规定,对持有住房满5年出售的免征个税。而新政策并未提及免征,强调能够核实房屋原值的要征收20%个税。
    优先对中小套型占7成以上项目放贷
    在加大市场供给力度方面,《通知》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稳定土地市场预期。
    同时,相关部门要建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加强限购 购房资格审核前移
    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
    而在此之前,多数限购城市都是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进行资格审核,在认购时只是询问购房者是否符合限购规定,在签订合同之后才提供相关证明。
    此外,重申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行为的项目,要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一季度公布房价控制目标
    《通知》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要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对所辖城市的督查、考核和问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2楼2013-03-02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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