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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火烧哥的爱心公益活动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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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吧友,对于这件事情有一些质疑。
这个事情也要分两方面看,你们的的话有一定道理,但是我们还是要深度分析这个事情,
为火烧哥募捐善款,是一个积德行善支持好人的善举,但是这个事情,该如何组织 如何筹划 是一个很大的麻烦 从人员 社会影响 到相关部门的统筹安排,不是我们每一个有爱心的普通人都能解决的,这些困难一下子拿到我们面前,都会让很多爱心人士知难而退,不是没有爱心,而是付出爱心的成本和程度太大。
 从法理上说民间公益募捐合理不合法,而且民间公益组织募捐,很多人更不相信把钱放到陌生人手里,会不会达到爱心目的,
    民间公益组织的募捐窘境。长远来看,解决场地问题是其次,解决募捐合法性问题才是关键。
    按相关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有三类,分别是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三类组织采取“双重管理”,除了民政部门外,还必须有一个业务主管单位。民间公益组织只有经过业务主管单位确认之后,才能够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即便注册在案,这些组织也不能公开募捐。
    据了解,目前对社会募捐予以规制的条款见于《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据法律规定,拥有社会募捐资格的机构只有公募基金会、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民间公益组织可通过内部捐款筹集善款,这属个人行为,一旦对外进行社会募捐,就变得不合法,因为对于资金的筹集、流向,监督是一个难题,当前,社会上也不乏存在骗捐现象。”
    在现有的法律规定下,该如何合法募捐?我记得电视上相关部门的领导建议,首先,这些民间组织要到民政部门进行正规注册,并登记在案;在此基础上,民间公益组织可联络当地公募基金会、慈善总会或红十字会,以它们为主体联手举办募捐活动,然后将募集资金当作专项资金使用,接受监督。
   只是说起来容易 做起来难, 困难重重,募捐尴尬如何解?
    我认为,如果完全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募捐,困难重重。
    首先,登记注册方面,当下民间公益组织难寻“婆家”。要成立合法民间组织,就必须到民政部门注册备案;注册必须有主管部门,“但主管部门非常难找,甚至不好界定”。很多民间爱心公益组织未登记。
    其次,寻求公募基金会、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的合作,也存在一定困难。相关事例表明,向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求助,最后得到的是一些临时性的救助,联手募捐更是困难。前段时间央视上某地慈善总会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以目前的人员配备和精力,配合民间公益组织募捐,存在一定困难,“近几年,公开募捐也只有在汶川地震时做过”。此外,慈善总会的善款主要来自于企业家捐款,而这些善款大多定向使用,无法将其用于临时性的大额救助。
    再者,许多募捐需求是临时产生的,如果走正规渠道,许多受助对象根本等不起。“以上次小刘铎次募捐为例,如果要让程序完全合法,不知道要做多久,孩子们得的都是绝症,等不起啊。”
    综上所述,当我们用好的思维去审视爱心活动的同时,也要想到,我们作为一个普通人,也需要一些能相信有担当单位和组织站出来,给大家献爱心一个依靠和组织,我们普通人也仅仅是需要献出一份爱心 卖出几份报纸,报社的名利双收在所难免,任何事情也需要成本,而很多普通大众也更需要能让我们相信的组织和单位站出来让我们能放心的付出点滴爱心,只要这个活动的结尾是给了火烧哥的家庭给予帮助,目的是好的,我觉得还是需要支持一下,
这是鄙人的一家之言,只为和吧友共同探讨爱心活动组织的难处,我觉得这些吧友也是有爱心的人士,他从更多的角度,为大家诠释了一些事情,这是好的角度!还是我开始的那段话,一件事情也需要从好几个角度和方面看,往往当你看到一面的同时,却忽视了它的另一面!
在我觉得,一份报纸,两块爱心,仅此而已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3-02-28 12:14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3-02-28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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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02-28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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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3-03-01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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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3-03-01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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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2013-08-15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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