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后有人问:你人生恋爱过几次?我会说:也就几十次吧。
对于普鲁斯特写的恋爱很有感触,普鲁斯特之于吉尔贝特的爱恋就是一场精神恋爱,不说出口,但是有足够的理由使自己相信,自己是在爱,自己也被爱着。可是痛苦,因为对方时常显出的冷淡,只能从与对方有关的事物中寻求安慰,如对方送的水晶球——有着吉尔贝特眼睛的颜色,或是对方精心为自己找出的小册子。即使对方从一开始就说:我觉得你不是我最喜欢的男友,我有好几个男友,我喜欢他们都胜过你。
可是她确实与他共度大部分的时光,她也会在寒冷的冬天,不答应朋友的宴请,而吹着冷风一路跑着去见普鲁斯特。即使是这样。
因为自始至终就没有别的想法。事情从最初就确定了一条道路,反正不是迎接新世纪的恋爱之路。
两人初遇时,她拿着铁铲在挖土,在英国山楂树下他们共同听到她妈妈喊道:吉尔贝特,你在做什么,快来!
这名字就这样传到普鲁斯特的耳中,刺耳又清新,似与世隔绝。为什么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我们就能这样肯定:我对他是爱情,而我对他是友情,你说呢。“而我感到痛苦,因为我无法进入她的生活。”
每个名字的感觉都不一样,你的名字在我心中是爱的颜色,就是这样,这就够了。
如果以后有人问:你人生恋爱过几次?我会说:也就几十次吧。
那得把暗恋也算上。就算暗恋来的快去的快。
暗恋算吗?
你没看过《情书》吗?
到底应该爱到什么程度,才会在以后选择女朋友的时候,选择和暗恋对象长得像的人呢。因为长得像,所以就爱上,这个桥段在《源氏物语》种用的不厌其烦,但是,为什么不可以。
“藤井树❤藤井树”,多简单。
有个片段印象很深刻,女生骑单车顺着回家的路走,男生从山坡上冲下来,头上顶着盖过脸的塑料袋,二话不说把塑料袋套在了女生的头上,女生尖叫和刹车,男生扬长而去。年少的爱情不易启口,这就是表达爱情的方式。
暗恋可能有很多种情况。过去之后,心中大约有两个分级:我当初怎么会喜欢这种人?!他就曾经像阳光一样温暖。回忆暗恋的对象时,总是记起微笑,因为:就像阳光一样温暖。但暗恋无疑是柏拉图式的恋爱,总值得敬仰,像是一种信念。看过一篇动画《茗记》,感动的五体投地,又是暗恋。
而梦境总能实现现实开外的某些事情。那天朝晖对我说她梦见自己未来的恋人了。真巧,我也有过这样。我还记得,做那梦是在一个夏季雨中的清晨,是暑假,而且应当是周末。那天早晨,我很清楚很清楚的记得梦里的情节,醒来心中百感交集,就很多情得把梦境的的过程写在了崭新的本子上,以至于前一段时间翻阅的时候还被自己感动了。
那时的我们在日语教室里面,因为我们有着同样的乐趣,梦里过了好久,就像在上课的样子,一天又一天,我似乎还能感到背不过动词的窘迫感。始终我没有看清他的脸,但是有这样一个片段记忆犹新:我们坐在背阳的绿草地上,甚至绿地上还有雨后的小水珠,晶莹剔透,我们促膝而谈。
朝晖,很多地方我们很像。
朋友分很多种。有些朋友是至交,我们一起长大,我们能够互补,我们会吵架会撕脸,因为只听你说你的事我会累,但原谅我,我爱你。
而朝晖是那种在一起,不必为耽误时间和忧心分担痛苦的那种,因为我们的话题不是你和我,是我们感兴趣的东西。我们在一起的日子过得很小资,去餐厅只吃圣代冰激凌聊天,去书店最后因为看柯南的漫画而恋恋不舍,去邮局陪我寄信,寄的那个人不是你。我喜欢你的来信,你的信我都会读好几遍,你写的字好漂亮。
有时候会想,我究竟能使几个人感动呢?喜欢这样想,我需要这种虚荣感。
就这样一直写到深夜,一户户的灯光都熄灭,一个个头像变灰。蓦地想到“偶尔抬头看看窗外的细雨”,我抬头看看,今晚月亮好亮。
为什么要写日记?日记不是每天都要写的。隔上一个月,甚至是一年。
其实暗恋的时候最喜欢写日记。又来了,今天暗恋是线索……
近来对普鲁斯特敬佩得难以言喻,就像当年崇拜方文山一样。这三本追忆似水年华得让我感动多少次。厚重的书,很有形体美和病态美,作者的恋爱都是悲剧。和宏辉聊到悲剧的结局,又大讲特讲,悲剧才是经典,悲剧才更容易被记住。
那个有未来恋人的梦,没有结局。不知怎么的就醒过来了,错过了最后的结局。也好,说不定是悲剧。我一直想给这个梦添个结局,这也是把它写在本子上的动机,结局是:他离开。
你要知道处于青春期的女孩总是期待那种叫做岩井俊二式的心灵颠覆,所以,他必须得走。
最终那个故事还是留在本子上没有结束,因为我觉得我的思路已经脱离梦里的那种宁静,这时才知道,有些虚拟出来、聊以自慰感情原来也可以使自己感动成这样子,以至于不可以随便涂鸦而毁坏神圣的单纯。我很认真的说:那个梦笼罩着灰色,即使在今天重新阅读之时,我也能够感到,但我没法把它表达出来。
写日记的时候,我就老想着以后把自己的日记整理成册,弄不好还能编成一本回忆性质的小说。说实话,意识流的风格与我很相合,不必在乎顺序,还能让人感动,现在你有没有一点感动呢。
也或者,我结婚之后,我的丈夫很爱我,但我先死了,我的丈夫就消沉在没有爱人的日日夜夜里,后来,他从我的日记中,我的读书笔记中,我电脑里冲动写出的文字中,不断找出我曾经的模样,每天,都有一点新内容,了解我的童年,了解我家庭曾经的模样,了解爱我的堂哥、表姐,了解我的朋友,了解我读书时产生的思想,就感到我一直都在并念起我的名字。也没准我会在每天清晨,落在他上班必经的老樟树的树枝上,微笑着向他打招呼,像精灵一般……没错,就依照《念及她名》来的,“唯有她的名字死亡不能带走。不论生死,都是如此。奥拉·埃斯特拉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