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开车回家有两单违章,
一个是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扣6分)罚款200,
《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段1593公里000米》
一个是在省道超速%20以上%50以下(扣3分)罚款200,
《省道S204线70公里限速区(资阳段)》
这两单是2013年的,估计得扣分。
还有两单是2012年国庆的,
湘潭市芙蓉大道的易家湾路口至昭山景区路口路段,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罚款150。
宜凤高速公路0006公里000米 , 在高速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罚款200.
这样的违章在湖南省是不是都可以在任意地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