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豁然开朗。
我这傻瓜,我何苦与自己这般过不去。
放下。
原谅。
回归。
然后,幸福,在唾手可得的地方,等着我。
这是唯一仅有的解脱方法。
这才是真正的得到解脱!
阿凝站起来,打开房门,下楼牵马,飞奔去他所在的地方。
再不管这漫天的大雨。
••••••
他会在,还是不在?
他会等我,还是早已离开?
他是聪明了,还是继续的愚蠢?
我的心,究竟是想他聪明的走开了,还是想他继续的愚蠢?
阿凝的脑子里慌乱成一片,担忧成一片,不安成一片。
脚步却未有丝毫停下来。
“沈岸,你要在啊,你一定要在啊!”
黎明之时,阿凝回到了几日之前与沈岸分离的地方。
然后她的心,痛得不能自己。
她的心情,这般的复杂。
沈岸他居然真的还在那里!
他竟真的还在那里!
这个疯子!
这个疯子!
他终于,真的还在那里!
不吃不喝,不眠不休,不管白天,不管黑夜,不管刮风,不管下雨,就站在这里!
阿凝的泪水决堤,轰然流下,而后会心微笑。
心,终于安定下来。
这一次,你的爱,如此真诚,再不需我担忧怀疑。
这一次,我们,再不会错过彼此。
相顾无言。
双双泪流满面。
“阿凝!”
“阿凝!”
“阿凝!”
他冲过来。紧抱她。再也忍不住,在这大雨中哭喊。
阿凝,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我就知道,我终会被你救赎。
我就知道,你终会回头,你会让我看到光,看到希望。
阿凝,请相信我,我将爱你,至死不渝。
嗯,你定要爱我,至死不渝。
••••••
(完)
樱宝后来补上去的独白
樱宝是我的小名,我的本名当然不叫樱宝。
不过我的本名,以及如果有可能,我将来打算用的笔名,却是都有一个“樱”字。
代表那象征生命与精神之美的樱花。
老实说,我怕被人说我侵仅,说我乱来,破坏原文,我喜欢《华胥引》,我喜欢唐七公子的文字。
老实说,我不喜欢虐文,我看过的虐文很少。
当然,其实我看过的文也很少。
我有没有决心写点什么东西,能不能写出点什么东西,至今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只有写过一些杂文般的随记丢在博客里,还是弄成私密的。
我的朋友小莫迷九州,迷江南。
然后她想让我也看看。
那还是去年秋天,我于是看了葵花志上的《华胥引》。
看过之后我想:我就知道我不能看啦!
我是一个在某些方面很偏执的人。
这一点我自己也很讶异,但是我自己也无可奈何。
我看完那故事之后我受不了那结局。我愣是一晚上没睡好。
于是第二日我吃过午饭,我开始自己写。
我想,我既然受不了,那我就自己给自己写一个吧。
我老是做这样的事,每当我看一个故事,看一部电影,我就会想,要是我的话,我就会怎样怎样。
但我从来只是想,我从来不会去做,我是个懒人,真的是个很懒的人,我连我自己的那些故事都懒得写。
那次却是我头一次实际行动起来。
这也表示那文是真的写得极好,纠结撼动了我心,才让我生出这想法。
我硬是吃过午饭就开始写。一夜未睡写到第二日。
完成之后,我这才安心的去睡了。
我想我这是给自己的呢,于是我很大胆,我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管它推翻全局,管它上拼下凑,管它多不符合原著。
老实说,我当时写到后来硬是结不了局。
我越写越觉得,果然伤成那样只有死才是最好的呢!
而我却这么固执的想要得到好的结局,为了我的私心。
我就是固执的喜欢完美结局,有情人终成眷属。
所以就算我自己都觉得勉强起来。
我也还是倔强的强硬的逼自己去结局了。
我是这般执拗的人啊!
我老是孩子气。
我写完之后不久,我的兴致就过了,于是那文便一直放在了我电脑中的文档里。
前一阵子我却又看起华胥引来。
因为我那时需要点悲伤的情绪来集结灵感。
我想起,那是我看过的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悲文。
于是那文又被我翻了出来。
我想着,把这文拿去给小莫看怎样?
我这心一起,我就收不起来。
我想让多几个人看看来着。
说实话,这又是我的私心了。
这就像过去无数次,我那么的想让我的朋友也去看我认为好看的书、好看的电影一样。
我老是希望大家体会到我同样的心情。
这又是我执拗的一面。
再说,也是费了一天一夜的心思才写好的文,我总有点不舍把它埋在我那堆文档深处。
于是便有了此篇我后来加上的独白。
现在是2011年三月。
再后来后来的独白
这一日,看以前写过的这篇改编文,发现后面的一大截并不让我自己太满意。
我没有一次性把这篇文章发到博客上,本来的意思是想再改改的,我想,既然写了,也决定发到博客上,那就得能让人看得下去才行。
但是我这几日看来看去,发现还是不知怎么改起,于是终究没改什么出来,还是这样,就发到博客上了。
当时写时,越到后头,就越觉得不好写不下去,于是写得仓促性急起来,我自己都有一种凑合的感觉,凑好之后就更是没有好好的再修改了。
毕竟不是自己的原创故事,心里已经有了“先入为主”的感觉,写起来总不如自己的那样顺手。
把这篇改编文放网上,这是我的心机,戈薇樱这名,我想,如果之后我要写自己的小说的话,还是得让越多人知道越好。
所以,也不怕丢人的说,若有可能,真渴望此刻看到了这句文字的人们,能记得住戈薇樱的名字,也请期待戈薇樱的原创故事,虽然估计还得过一长段时间,不过却是倾尽了我所有精力而成的、对于我面言,世间最独一无二的故事。
嘛,《凤舞龙扬》应该会先出来。
呵呵,请不要笑话我,文还没发就来推文了,我是称此机会。
我是戈薇樱。
谢谢听我的啰嗦。
我这傻瓜,我何苦与自己这般过不去。
放下。
原谅。
回归。
然后,幸福,在唾手可得的地方,等着我。
这是唯一仅有的解脱方法。
这才是真正的得到解脱!
阿凝站起来,打开房门,下楼牵马,飞奔去他所在的地方。
再不管这漫天的大雨。
••••••
他会在,还是不在?
他会等我,还是早已离开?
他是聪明了,还是继续的愚蠢?
我的心,究竟是想他聪明的走开了,还是想他继续的愚蠢?
阿凝的脑子里慌乱成一片,担忧成一片,不安成一片。
脚步却未有丝毫停下来。
“沈岸,你要在啊,你一定要在啊!”
黎明之时,阿凝回到了几日之前与沈岸分离的地方。
然后她的心,痛得不能自己。
她的心情,这般的复杂。
沈岸他居然真的还在那里!
他竟真的还在那里!
这个疯子!
这个疯子!
他终于,真的还在那里!
不吃不喝,不眠不休,不管白天,不管黑夜,不管刮风,不管下雨,就站在这里!
阿凝的泪水决堤,轰然流下,而后会心微笑。
心,终于安定下来。
这一次,你的爱,如此真诚,再不需我担忧怀疑。
这一次,我们,再不会错过彼此。
相顾无言。
双双泪流满面。
“阿凝!”
“阿凝!”
“阿凝!”
他冲过来。紧抱她。再也忍不住,在这大雨中哭喊。
阿凝,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我就知道,我终会被你救赎。
我就知道,你终会回头,你会让我看到光,看到希望。
阿凝,请相信我,我将爱你,至死不渝。
嗯,你定要爱我,至死不渝。
••••••
(完)
樱宝后来补上去的独白
樱宝是我的小名,我的本名当然不叫樱宝。
不过我的本名,以及如果有可能,我将来打算用的笔名,却是都有一个“樱”字。
代表那象征生命与精神之美的樱花。
老实说,我怕被人说我侵仅,说我乱来,破坏原文,我喜欢《华胥引》,我喜欢唐七公子的文字。
老实说,我不喜欢虐文,我看过的虐文很少。
当然,其实我看过的文也很少。
我有没有决心写点什么东西,能不能写出点什么东西,至今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只有写过一些杂文般的随记丢在博客里,还是弄成私密的。
我的朋友小莫迷九州,迷江南。
然后她想让我也看看。
那还是去年秋天,我于是看了葵花志上的《华胥引》。
看过之后我想:我就知道我不能看啦!
我是一个在某些方面很偏执的人。
这一点我自己也很讶异,但是我自己也无可奈何。
我看完那故事之后我受不了那结局。我愣是一晚上没睡好。
于是第二日我吃过午饭,我开始自己写。
我想,我既然受不了,那我就自己给自己写一个吧。
我老是做这样的事,每当我看一个故事,看一部电影,我就会想,要是我的话,我就会怎样怎样。
但我从来只是想,我从来不会去做,我是个懒人,真的是个很懒的人,我连我自己的那些故事都懒得写。
那次却是我头一次实际行动起来。
这也表示那文是真的写得极好,纠结撼动了我心,才让我生出这想法。
我硬是吃过午饭就开始写。一夜未睡写到第二日。
完成之后,我这才安心的去睡了。
我想我这是给自己的呢,于是我很大胆,我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管它推翻全局,管它上拼下凑,管它多不符合原著。
老实说,我当时写到后来硬是结不了局。
我越写越觉得,果然伤成那样只有死才是最好的呢!
而我却这么固执的想要得到好的结局,为了我的私心。
我就是固执的喜欢完美结局,有情人终成眷属。
所以就算我自己都觉得勉强起来。
我也还是倔强的强硬的逼自己去结局了。
我是这般执拗的人啊!
我老是孩子气。
我写完之后不久,我的兴致就过了,于是那文便一直放在了我电脑中的文档里。
前一阵子我却又看起华胥引来。
因为我那时需要点悲伤的情绪来集结灵感。
我想起,那是我看过的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悲文。
于是那文又被我翻了出来。
我想着,把这文拿去给小莫看怎样?
我这心一起,我就收不起来。
我想让多几个人看看来着。
说实话,这又是我的私心了。
这就像过去无数次,我那么的想让我的朋友也去看我认为好看的书、好看的电影一样。
我老是希望大家体会到我同样的心情。
这又是我执拗的一面。
再说,也是费了一天一夜的心思才写好的文,我总有点不舍把它埋在我那堆文档深处。
于是便有了此篇我后来加上的独白。
现在是2011年三月。
再后来后来的独白
这一日,看以前写过的这篇改编文,发现后面的一大截并不让我自己太满意。
我没有一次性把这篇文章发到博客上,本来的意思是想再改改的,我想,既然写了,也决定发到博客上,那就得能让人看得下去才行。
但是我这几日看来看去,发现还是不知怎么改起,于是终究没改什么出来,还是这样,就发到博客上了。
当时写时,越到后头,就越觉得不好写不下去,于是写得仓促性急起来,我自己都有一种凑合的感觉,凑好之后就更是没有好好的再修改了。
毕竟不是自己的原创故事,心里已经有了“先入为主”的感觉,写起来总不如自己的那样顺手。
把这篇改编文放网上,这是我的心机,戈薇樱这名,我想,如果之后我要写自己的小说的话,还是得让越多人知道越好。
所以,也不怕丢人的说,若有可能,真渴望此刻看到了这句文字的人们,能记得住戈薇樱的名字,也请期待戈薇樱的原创故事,虽然估计还得过一长段时间,不过却是倾尽了我所有精力而成的、对于我面言,世间最独一无二的故事。
嘛,《凤舞龙扬》应该会先出来。
呵呵,请不要笑话我,文还没发就来推文了,我是称此机会。
我是戈薇樱。
谢谢听我的啰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