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情人节,我们却没有在一起。原想今天去电影院看《在一起》,却终于没勇气一个人走进去。坐在影院门口的长椅上,看着成对的情侣来来往往,欣赏着他们满脸幸福的样子。于是,掏出手机,给他发了短信,说,你今天准备怎么过?他顿了很久,发来了一句话:“在家睡觉,你呢?”“丫的,你个懒猪!”条件反射似的写在短信上,然后。。又改成了“呵呵,准备去逛逛街。”“嗯,好好玩”他很快回复了。“嗯,好”。
我曾经特别喜欢做一件事,就是把一点点芝麻大小的动心都一一记下来。比如他在生日时第一个送来的祝福,虽然傻傻的,但是好感动。又比如我梦到他。那时,我的借口总是:因为害怕忘记,所以希望把一点一滴的感动和感触都记下来,仿佛如此就能重复出所有的细节,甚至挽留住时间。
我喜欢过的男孩子不多,至今为止两个。第一个从没开始过,但那是我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第二个是你,已经不再属于我的你。喜欢第一个男孩时记过很多日记,以为曾为他费了多少的笔墨,到头发现能有印象的也就那么些,全部的故事也就只有那么些。而于你,我原想也一一记录的,可很快就发现,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根本就记不过来嘛。有时吵架心情不好,会想动笔写点什么,可临到提笔又迟钝了。也有时心烦到根本不想写。就像喜极反而会哭泣,真正悲伤难过反倒挤不出一滴眼泪。爱和恨,都是太强烈的感情,过于强烈的感情是超出文字表达范围的。就这样,以为没为你写过什么,却发现写下的字里都是你;以为会忘掉些什么呢,却发现生活的细节里都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