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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straw〓〗﹏(.°张悦然|▍﹏﹏ 这些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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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那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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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ook.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 14:12 新浪读书   
   

连载:葵花走失在1890 出版社:   
   

  我和小舞在傍晚时分到达机场。  

  樟宜机场是在东海岸的。我站得高一点,刚刚好看到太阳溺在了水里。黄昏在哽咽。有架飞机在奋力飞翔。挣扎着要离开也或者是挣扎着不离开。和云彩厮打在一起。绯色的余晖是搏斗的血。  

   
   
   
  天空是这样喧闹。  

  之前很久我们都在地铁上。城市到机场地铁要很久。从西边到东边。地铁上的人越来越少。后来只有我和小舞了。我显得很兴奋。很兴奋于是我们在地铁上拍照。我的姿势很嚣张。几乎整个人躺在了地铁的座位上。让小舞来拍。真的从来没有这样,坐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地铁,可以叫,可以撒野。此时此刻我有一列长长的列车之家。有一个和我相依为命的小朋友:小舞。我于是觉得很满足,虽然我心里很害怕。因为到了郊外之后地铁骤然快了起来。很快很快地在大片的黑暗和星星点点的光亮中穿梭。我想挖隧道的时候人们带给石头的疼痛石头现在要归还给人了。  

  我们在傍晚的时候到达。我们要在机场过夜。我们没有要接的人,这里也没有精彩的表演。可是我们来了,从西到东,千里迢迢。  

  机场的星巴克会二十四小时营业。所有的店子都会昼夜不眠。我在这个城市没有家,所以我喜欢把所有的地方都当成家。只要它还亮着。我觉得机场会是个很不坏的家,有很多灯,有很多和我一样没有睡去的人,热热的咖啡,会是我喜欢的Vanllia Latte。我可以看到精神抖擞的欧洲人走下飞机,带  
 
 



删除|1楼2007-06-21 14:21回复
      小舞,他是一个诗人。这个事实原来只有我一个人相信。现在我告诉了你,我知道你总是相信我的话,所以现在全世界一共有两个人相信了。他知道了一定会很开心。 

      看着我的时候他说,小悦,你有葵花一般的脸庞。 

      如果我们见面时在黄昏他会说,小悦,你看,落日小巧地别在了山坡的肩上。 

      我离开的时候他说,小悦,男孩再也不用浑身涂满花粉哄他的公主开心了。因为公主要远行了。 

      小舞,我要离开的时候居然很兴奋。我无耻的脸上流淌着一种草莓色的光芒。我以为这是一个我小的时候左手抱着芭比,右手拿着听诊器玩的游戏。我一直想着的是我得要一场很精彩的离别。因为我以为他就在前方,仍旧在前方,我离开是因为我要开始寻找他了。 

      小舞,我们没有去我喜欢的那个湖边的、可以看见莲花的意大利餐厅见面,再告别。我们没有去那个他常去的轰隆隆的、DJ的脸像刚从缝纫机下面探出来一样千疮百孔的酒吧喝醉,再告别。因为我说,焕,我想去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去的那个小店,喝鸭血粉丝汤的小店。 

      那可真是个简陋的小店。坐落在我们中学的旁边。那时候我们刚刚认识,他在中午的时候来找我,说:出去走走。 

      真的是走走。走走,连话都不说的走走。 

      我们在学校旁边兜兜转转,就到了巷子里的那家小店。我以前从来不会吃鸭血这样的东西。我觉得我咬它的时候会有什么东西在冥冥中疼。可是焕的祖籍是江南的一个城市,哦,小舞,其实那个城市离你的家乡很近。他说我们吃这个吧,很好吃。 

      他说他自己都会做的。 

      我跟他进了那家黑乎乎的店子。从此我爱上这种鸭血粉丝汤。 

      就是这样,他刚刚认识我,说喜欢着我。带我走走。走走,然后带我喝了一碗鸭血粉丝汤。一个像线头一样细微的开头。 

      谁期望过一场华服盛装的爱情躲在这个可以轻蔑的线头背后呢。 

      那是我们的开始,我和他并排坐在一张靠墙的桌子前,面对着两碗热气腾腾的浓浓的汤。桌子上放的一种红红的辣椒调料格外好吃。我不停不停地向碗里加辣椒。焕说他从来没见过一个像我这样毫无禁忌地吃辣椒的女孩子。小舞,我觉得那是一种夸奖。于是从此之后我就更加热爱辣椒了。你刚刚认识我的时候一定觉得不可思议吧,你看到我在很深的夜里一个人躲在厨房里,我居然捧着一罐贵州出产的极辣的辣椒酱大口地吃。嘴唇血红。我那么纯粹地只吃辣椒酱。我不把它当成调味品,我想那是对辣椒酱的亵渎。除非它是给焕做的鸭血粉丝汤当调料。可是我永远都不会知道那汤到底有多么好的滋味了。 

      我和他,又并排坐在了那家小店,在我要离开的日子。是冬天。有大雪。我当然没有骑单车,我说过的,我在大雪天骑单车一定会滑倒。我不肯在他面前狼狈。所以我们步行了很久很久。冷,他把手套和围巾都摘给了我。我看着他的时候,看到大片大片的雪花顺着他灰色的衬衫领子落进去,不见了。突然很心疼。终于到了那家小店。我很失望。太久没有来了,它在我记忆里已经生长为一个仙境了。可是我现在面对它,它仍旧和从前一样糟糕。它是更破旧了,一定坚持不到我下一次回到这个城市了。我们在小店里并排坐下,很拘束。我从半掩的门里看到锅里的水在沸腾,鸭血纷纷被抛下去。我们在等。他脱掉外套,那是一件棕黄色的条绒长风衣。有大的口袋和宽的腰带。带一点Kenzo风之恋的香水味道。可是那个无比简陋的小店里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地方搁置它。我说,你给我穿上吧,我冷。我就穿上了那件条绒大外套。香水味道进到我的身体,那是幽幽的凭吊往事的一炷香。我立刻有了一个祭拜者应有的哀伤。 
     
      我蒙蒙中苏醒一点,意识到这不是一个可以从每天晚饭之后闲散时间随便开始的儿时游戏。分别是深楚的审判,我和这城市早就决裂了。爱人将以一个故人的身份睡在记忆的墓穴里。 

      我又从半掩的门里看到粉丝被扔进了锅里。我们继续在等。没有人说话。我看到大雪又飘了进来,仍旧落在他的衣服里面,顺着淡淡灰色的领子。我难过地哭起来。我立刻意识到哭是个庸俗的表情,于是勒令自己停下来。我只好赶快问老板要了只碗,开始吃那种好吃的辣椒酱。大口大口地吃。他突然说,要是有一天你回来,找不到我了,就去那个叫阳朔的小镇。


    删除|5楼2007-06-21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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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朔好像是个在自由职业者中格外有名气的地方。应当是个有很多野猫和竹科植物的地方。夜晚野猫忙着叫春,竹子被风吹得沙沙地响,会很热闹。 

        我心里很激动。可是我继续吃我的辣椒酱。我一边吃一边问,你在那里干什么?我开一家小店,卖鸭血粉丝汤等着你。他说。 

        我拿汤匙的手抖了一下。辣椒粘到了他的条绒外套上。我开始找纸巾来擦。一边擦一边仍旧吃。我吃得整颗心都热乎乎的。 

        他继续说,我等啊等,等那个能把我整罐辣椒调料都吃光的客人出现。 

        我抬起头来。满嘴是辣椒。可是我顾不得了。我一直一直地看着他,对着他拼命笑。我知道有一种眼神是可以摄取灵魂的。老板从那扇门里走出来,端着两碗热汤。他站在了我们中间。他放下汤,跟焕收钱。 

        他站在了我们中间。正中间。刚刚好使我完完全全看不到焕了。焕也看不到我了。我真厌恶他,他使焕没有办法看见我的微笑了。我没有办法带走他的灵魂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所有的往事都沉了下去,沉在我和这城市之间的巨大沟壑里。 

        那个老板站在我们中间,好像有一个世纪。为了几块钱他站了一个世纪那么久。我的面前是他的棕黄色坎肩儿,像无法移开的山一样横亘在我和焕之间。等到他离开的时候,焕看到我已经满脸是泪了。再也没有办法微笑了。 

        小舞,那次分别我很狼狈。我弄脏了他的条绒外套,也弄脏了自己的脸。 

        小舞,我从那一天就开始计划着去找他。像他说的一样,在一个寂寥的小镇上找到他,满脸胡子茬,穿着拖鞋的他。他抽一种很廉价的烟,可是手指细长,夹烟的动作好看。我们站在白花花的太阳下,我一直一直地看着他,对着他拼命微笑。像一个高扬的小说的结尾,很圆满。那天我一定喝了很多他做的汤,肚子胀得再也走不动了,于是从此就留下来和他一起做汤。 

        小舞,可是他一直没有离开。他从来不想离开。他仍旧在从前的城市里,仍旧挂着他很卡通的微笑安静地生活。他仍旧是个礼貌热情的男孩。他长大了,更加好看了。他用比我昂贵的香水,衣服比那个冬天的条绒外套华丽。他过着一种蜜糖一样黏稠的安逸生活。 

        太黏稠了。糊住了他的视线。他不需要一个前方。 

        所以永远不可能了,他满脸胡子茬,穿一双拖鞋地出现在我面前。他一切都好,不需要我寻找。 

        哦,小舞,很糟糕,这是一场不需要寻找的丢失。如果他离开我们从前的城市,我会去找他,一直找。我一直在等着这个如果。它以一个微细线头的样子掉进时间里。 

        小舞,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不喝酒不抽烟。我只是一罐接一罐地吃辣椒酱。我希冀着,也许吃完了,就会有一个人从我背后走出来。我就抬起头来,满嘴辣椒,赶快微笑。 

        机场的后半夜是如此寒冷。我和小舞看到星巴克的女侍换掉了她的绿色裙装制服,穿上一件棉织的外套。我突然很想念我的毛衣。已经融化在那年冬天的柔软。我在茂密的热带森林里,我错过了我的冬季。我对不起我的毛衣。 

        这是一个周日的清晨。乖巧城市的安静清晨。我和小舞坐上早上的第一列地铁离开机场。去教堂。 

       
       
       
        像每一个周日的清晨一样,去我们的教堂。 

        不同于惯常的教堂,它不是一座被鲜花高墙围绕的城堡。那是城市中心的一座很著名的购物商厦。我们的教堂在那幢楼的顶层,是一个很适合用于庆典的大礼堂。唱诗的时候我看到一排铮亮的乐器在那个舞台上表演。从教堂侧面的窗子望下去,可以看到亚洲最大的喷泉。我看到明亮的水珠一串一串起起落落。这个叫做财富喷泉的地方好像永远有人在围绕着转圆圈。因为据说把手放在喷泉的水幕里,围绕着它走三圈,心里念着你的愿望,就会实现。新年的时候,喷泉中央会站满人,人们紧紧地挨在一起,周围彩虹色射灯的光照在每一个人的脸上,我可以看见这个国家的人们无邪而满足的脸。很多的水浇在他们的身上。幸福像水珠一样触手可及。


      删除|6楼2007-06-21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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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新年的时候,我站在教堂的窗边看到的。我悄悄把手从窗口伸出去,想要碰到一颗水珠。 

          我想我和小舞都是很爱这座教堂的。它没有束缚和牵绊。惟有自由才使我们和上帝靠得更近。 

          教堂每个周日会有四场不同时间的礼拜。我和小舞会来得最早。这个时候整个城市很静。上帝在这时候一定最有耐心听我们讲话。教堂的乐队很热闹也很出色。都是年轻人,有些歌会很吵。可是唱完之后大家的心情都会格外地好。 

          领唱的女人总是穿黑色衣服,身上没有什么饰物,除了颈子上灼灼的十字架。连唇彩也是烟灰色的。唱诗的时候脸朝向上帝的方向。眼睛紧紧闭上。可是我看到她的牙齿随着每一个音符在闪闪发光。我迷恋她的样子。我想上帝也会喜欢她的样子。突然觉得她做着这样一个工作是多么幸福啊。 

          唱诗之后这座教堂的牧师缓缓走出来。他是一个英国贵族的后裔,漂亮的混血男子。他的头发乌黑,可是眼瞳是有一点忧伤的宝石蓝色。他喜欢说笑话,露出小男孩般的狡黠和笑容。 

          接下来的大约一个小时是讲道时间。那个英俊的牧师会像一个老师一样把上帝的话语教给信徒。他的右手里拿着一本圣经,但是他从来不打开看。他和那本圣经是相通的,他一直在那本圣经里生活。就像他所崇拜的那些上帝的门徒一样:约翰,路加,马可。 

          他讲的是完全没有新加坡口音的纯正英语。在刚来到这座城市的日子里,我几乎听不懂这里人的讲话,因为奇怪的口音。所以我很惶恐。周日的时候跑去教堂,我很满足地坐在前排听他讲话。他的话我可以一字一句地听懂。我那么认真地听,眼睛不离开地看着他。我甚至关注他喝水的小动作。我见过他和妻子女儿的照片。他们一家人看起来像是从最温暖的壁炉里走出来的,带着小火苗一样摇曳的热情。他们家一定住在上帝家的隔壁。 

          最后会有长长的祈祷。大家闭上眼睛,听牧师的话,心里默默地念。是很激昂的时间。总是充满一种忐忑的甜蜜。知道心事会被上帝阅读。知道会有明亮的快乐在前方。我总是有那么多的愿望。需要不停地讲,不喘气地讲。我右边的小舞总是很安静。安静得好像没有任何欲望。我觉得她像我从前城市的清澈的泉水。有着悠扬声音的泉水。可是安静轻细到我无法捕捉。 

          祈祷结束的时候我们顺着人潮离开教堂。一次又一次。每一个周日的中午,站在教堂外面的市中心,明亮的午后使我很忧伤。惶惶地想念牧师英俊的脸和那些我与上帝说的破碎的话语。担心讲得过分凌乱,上帝无法记住。 

          我看到一个头发稀少的小女孩不小心把橙色的蛋筒冰淇淋掉在了地上。她哭了。巴士司机努力想赶上这次绿灯,可还是被迫在路口刹住车。妖艳的推销小姐的袜子划破了,她竭力把那只难堪的腿藏在后面。一只紫色氢气球在高空爆炸。红色夺目的法拉利瘫痪在路中央。一条短腿的瘦狗面对拥挤的车流焦虑地思索自己该如何过马路。 
         
          生活中仍有这样多的失意。 

          小舞,你刚刚祈祷的时候讲了什么。想到了什么。我看到你笑了。笑容像一朵潮湿隐约的云一样暗下去。 

          小舞,我祈祷了一个秋天。我很想念六神无主的秋天。叶子拥有泥土颜色的皮肤和分明的叶脉。它们有世界上最明媚的苍老和衰竭。 

         
         
         
          小舞,我喜欢我们现在的信徒生活。我喜欢和你一起拉起手来祈祷。我喜欢我们用信仰来模糊过往,让那些爱和伤像去年吹灭的生日蜡烛一样,只记得它的那簇摇曳的光亮,和它承载过的那些幼稚的美好愿望。 

          小舞,艾姐姐说如果我们在11月份回家,就赶不上下次受洗了。你向往还是害怕做一个受了洗的信徒?我喜欢艾姐姐所描述的浸水礼。我觉得那是三种洗礼方式中最郑重的。从容地倒在水里。像一朵茎秆柔韧的水仙。再起来的时候,迎来的是它炽烈的花期。小舞,我觉得我从水里站起来的时候可能会被明亮刺伤眼睛。我是多么地干净啊。我一定会很茫然,不知道应当做些什么。一直有一颗带着阴暗的恶毒的心,一直用它做着一些兜兜转转的狡猾的事情。当再度站起来的时候那些统统一笔勾销了。


        删除|7楼2007-06-21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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