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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时期我曾问过后座爱看文艺小说的女生一个问题——她红发垂肩身材高瘦,比起初中那群成天只知道对着我还有小赤…他们冒粉红泡泡的类型来说显得不那么让人恶心——“呐,什么样才叫喜欢一个人呢?”
是的,小赤,你。
我一边这么问一边回想着一个名为重逢的片段,我一度以为你就那么在我的生命中消失了,可是故事重演好像换了个时间地点倒带,初中第一个学期的某天午后,你推开教室的门斩断了操场上蝉声的连绵,又是那样不容回避地骤然出现在我眼前,对我说,来加入篮球部吧。
没有一点多余的解释,你像来是这样,出现消失从来不带一点征兆,红瞳微带高傲宛若熊熊燃烧的火焰。
我惊诧了足足几秒后才反应过来你径直拍到我桌上的是你口中篮球部的入部申请书,低头一瞥,啧,名字一栏都给我填好了,连字都漂亮了不少——面对这般的一口咬定,我竟有种莫名的不悦。
“喂,阿敦,你有在听我说话么?”
“…啊,你说。”
“喜欢一个人的话,就会禁不住被他和与他相关的事物吸引。”
分离了一年加一个暑假,再次见到你,我实在是说不上来习惯还是不习惯。
这时候你似乎比小学时还要意气风发得多,除了学习,似乎还有了更多要去专注的东西,就跟我们在这一年多间拔高了不少的身高一样醒目又无可逆转的改变,眉宇间露出的毋容置疑是种浑然天成的气质,无形中就散发着感染力。
只是我实在是不喜欢那个叫篮球部的东西,听起来不外乎就是一群良莠不齐的家伙凑在一起流流汗投投球,得分了就嚷嚷几句,输了就摆出一张张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表情在那“热血”些什么“下次一定…”,真搞不懂你为什么好不容易来找我却是因为这种东西,重点是你说的不再是以前的“和我一起…”而是“加入我们…”,太让人讨厌了。
可是在新的环境新的班级只又待了一天我就忍不住了,身边没有一个看得顺眼的家伙的滋味一点也不好受,确切地说那是在见到你以后。
我在篮球部的部活室附近“迷路”了将近一个星期,把买到的零食吃得一干二净,篮球拍打的声音就在我耳边响起,一下又一下。
我不知道那里面具体有多少人,但是我很清楚你也在里面,也许在做热身,也许在运球,我完全可以大步走进去加入你们,你早就把橄榄枝伸过来了不是么,仅仅一个“YES”or”NO”的选择题我居然婆婆妈妈这么长时间也不嫌浪费时间,应该马上整理好书包该干嘛干嘛去,让你做你的篮球部一员,我继续是我紫原敦,反正回去家里又没有别的什么能管得住我的人在,我大可以打游戏可以看电视可以吃更多的零食,篮球什么的就算了,太无聊了,就算你在哪里…也还是算了吧。
嗯,没错,就是这样。
我伸手握住左边的书包带用力地把它提了提,抬起脚…就向篮球部里走去。
“喜欢一个人,总会下意识地在人群中寻找他的身影。”
似乎有那么一种说法,让你喜欢上一个人的契机决定你会喜欢他多久,让你发现你喜欢他的契机决定你会有多喜欢他。
我不是什么心思多细腻多文艺的人,硬要找出一个让我给我类似心动感觉的刹那的话,那一定是我第一次看见球场上的你的时刻。
从篮球部的门口看过去,根本不需要刻意去寻找,一眼就足够了。
你以半侧面对着我,左手看起来很随意地拍着篮球,白色球衣和发色的对比格外地突出,还能隐约看见背上黑色的“5”和“帝光”的字样。
然而仅仅是一次眨眼之间你就动了,我的眼球就这样狠狠地被吸了过去,因为那抹红色是那么猛烈地燃烧了起来一步到位灼伤了空气,急速的被带着走的求被有节奏地拍打在地板上,砰砰砰砰砰像是放大了脉搏,你微微仰着头目光锁定在篮筐上,举手、投篮,球入筐得分一环扣一环带着绝对,掀起的风割裂了他物,甚至连那几个试图防下你的人也被绝对地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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