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省管县试点后,一些原来地厅级的权力下放到试点县,与其相应的,试点县官员的级别也在提高,县委书记普遍成为副厅级官员,与其同时,县里乡镇、部门的官员去省里开会,也不满足于与原来领导自己的地市级政府及其部门官员的平起平坐,而纷纷要求提高自己的级别。这样一来,如果试点在三年后果然成功,省管县能够全面铺开,全国2000多个县不知又要增加多少地厅级官员?相应的,不知又要有多少县以下干部的级别,要求与原来地级市的级别相对等?如果省管县只是让县不仅与现在的地级市一样行使权力,却无法抑制县级及其乡镇、部门官员的级别冲动,到时候,我不知道又要增加多少与地级市相应的官员才会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