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原本的商标权属于广药集团,2000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即加多宝公司的母公司)签署主商标合同(时限至2010年);2002年11月签署第一份补充协议(时限延长至2013年),此前广药集团原老总李益民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港币200万元;2003年6月签署第二份补充协议(时限再延长至2020年),李益民收受陈鸿道港币100万元,随后李益民落马;2010年11月广药集团在北京发布王老吉品牌价值过千亿一事,随后加多宝公司发声明澄清与广药集团之间没有隶属关系,让矛盾公开化;2011年4月广药递交“王老吉商标”仲裁申请; 2011年12月“王老吉商标”案进入仲裁程序;2012年5月11日,广药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广药胜诉。2012年5月15日,广药集团赢得王老吉商标。由于商标问题,加多宝公司不得再使用“王老吉”商标,所以只能改名加多宝。
也就是说现在的加多宝才是原来的红罐王老吉(都是由加多宝公司生产的),而现在的红罐王老吉与绿盒王老吉(绿盒王老吉一直是广药生产的)是一样的。
简单的打个比方,“生母”生了个“孩子”,没能力抚养,把“孩子”交给“养母”抚养,养母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把“孩子”抚养大,可以说是极其健壮,而这时候“生母”跑过来二话不说要把“孩子”抢回去。
最后说一句,2008年汶川大地震时,加多宝公司捐献1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