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传》和《易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传是解经的,但《易传》对《易经》的解释,也融入了许多作者自己的新思想。
《易传》继承了占筮的象数观念,对《易经》的占筮作了理论化的解说;同时也把《易经》本身所蕴涵的义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就其本质而言,《易传》已完全是一部哲学著作。
《易传》虽然是一部哲学著作,但它毕竟是解释《易经》和筮法的,又同占筮有着密切的联系。《易经》的卦序、爻位、卦象甚至筮法,在《易传》里都有系统的阐述,形成了一套规范。所以,就占筮这一形式而言,在《易传》中也理论化了,《易传》因而也是一部占筮的理论著作。当然,形式服务于内容,《易传》是通过解释占筮来表达其自然观和社会观的。可以说,《易传》有两套语言,一是关于占筮的语言,是解释卦象、爻象、爻位、筮法的;一是哲学语言,是讲宇宙和世界的变易法则,人类社会的起源和发展规律的。这两套语言,有时分开讲,更多的时候是合着讲,占筮中有哲理,哲理中有占筮;既是讲哲学,又是讲占筮。不懂《易传》的占筮语言,我们就无法深入地了解其哲理;不顾它的哲学语言,什么都以占筮作解释,也只能陷入荒谬。我们学习《易传》既要了解其哲学属性,又要懂得其占筮语言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