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佩服自己的记忆力有点好。从几年前在酒店偶遇被要电话,到上个月感恩节的晚上他啃着水果倚在厨房门口看自己做番茄炒蛋,竟然回放的一清二楚。中间也有几段空白,不知道怎么就没有了联络,或许是他去闭关做新专辑,或许是他谈了新的恋爱,或许是自己去满世界的巡演。然后某一天,他又会在某个场合,重新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或者是凌晨打来一个电话哼唱自己的新歌,然后,一切如昨。
而自己,一直是这顿关系里被动的一个。
但跟他,不知道为何,就有认识太久的感觉。久到可以一到台北,就窝在他凌乱的家里,从音乐聊到各种,直到东方泛白。久到他每到北京,下飞机第一个电话就会打给他,然后央求他带着去吃各种好吃的,从超星级酒店到路边摊,吃完在凌晨的街头彼此骂对方是吃货笑到不行。
那人曾经说:你是我很重要的人。依然奇怪的中文发音,比自己的川普听起来好笑多了。
那一刻他想回应,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
因为有的东西他不确定,因为有的东西他不敢触碰。
确定的,是他在那晚的体育馆,在万人演奏会上,鬼使神差的,决定了要唱他的那首歌。确定的,是此刻,他竟然有种失去全部的感觉。
想想也认识了他五六年,竟然没发现他是个人渣。敢情这些年让我差点动了心的那些,都是这混蛋玩儿我呢。他又在心里暗骂了句粗口,愣了愣神,然后,叹了口气,打开微博,一字一句的在他那条微博下面敲下几行字,点了转发。
“我们是好兄弟,我确定我们都喜欢女生,大家不要再胡乱猜测编造了,谢谢大家的关心和支持。”
窗外已大亮。看表,时间正好是2013年1月4日11点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