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吧 关注:194,211贴子:1,393,848
  • 4回复贴,共1

那些不忘的岁月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介绍京旗亦即北京八旗的情况中,有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即京旗的满族在旧社会,在极端困难的环境中。在普遍受到歧视的情况下,为了民族,为了八旗满、蒙、汉挺身而出,向当时的Z.F、当权派要求平等待遇。他们不是保皇党和复辟派,也不属于哪一个政党,而是在被压迫下群众自发的斗争和请愿。
恕我直言,这种自发的斗争和请愿,是辛亥**以后满族广大群众运动的主流,而书本中恰恰忽略了这个主流的一切活动。当时斗争的方式是采取请愿的形式,斗争欲达到的目标就是:孩子升学、大人就业、民族不受歧视和污辱等三个问题。
这些问题在解放后的今天,在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之下,已全部解决。给予满族的待遇,远远超过了过去的要求(比如民族乡和满族自治县的成立,就是满族在最困难时期也没有提过的)。但在当时二三十年代却连这三个问题也是解决不了的。解决不了就要求、请愿、斗争。但是京旗的斗争一向是采取温和的形式进行,这是京旗自身的经历和当时的环境所决定的。当时的满族人数越来越少,明明言谈、举止显示了是满族、是京旗的人们,由于生活利害的关系硬不承认,在这种情况下,能有人公开说"现在满族是臭屎壳螂,汉族是蝴蝶,自己是屎壳螂冒充蝴蝶也不行,只有自已想法活下去,决不改变民族",这是多么有骨气的豪言壮语,他们多么应该受到我们民族人的尊敬。尽管他们之中许多人早已死去,看不见满族"从不敢承认到今天人口膨胀到,129万,又膨胀到982万",自治县竟成立了13个。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忘记他们,不管他们在各方面有多大的局限性,他们也是为民族奋斗过的人,而且其中还活着的人,也没当了什么高官,只是生活在中国土地上的幸福公民,更显示出了他们高尚的品质。现在,我将所知道的满族或八旗的自发的组. 织介绍于下:
(一)早期的八旗联谊会
京旗本由满、蒙、汉八旗成员组成,在二三十年代特别是20年代,还不叫满族某某会,通称八旗某某会议。清代的满、蒙、汉八旗,在辛亥**以后极端困苦的年代里,早没有满、蒙、汉之分,彼此都看做是命运相同的自己人。八旗蒙古因为不会说蒙古话,风俗习惯又同于满俗,与内蒙古各部已有非常大的差异。蒙古各部、旗的蒙古族,根本不承认他们是蒙古人,而指斥他们是蛮子。汉军由于举止、言行、风俗、习惯甚至妇女的衣装、发式,多年来已同于满洲,与汉人差别甚大。特别在北京,即使不承认是旗人,冒充汉人,也一看即知,冒充不了。民国17年(1928)以后,在机关中、学校里,都曾被人嗤之以鼻。只有少数汉军大官僚,又在民国任新官者,曾设法削除旗档。可是有人在报纸上,在著作中谈到他们时仍托出"老底"一某某,汉军某旗人,弄得他们啼笑皆非。至于一般八旗汉军,为生活所迫,"为口忙,而不暇,没人管这些事,听之任之而已,从思想感情、生活实际的要求,都与八旗满洲一模一样,最终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只好还向八旗满洲靠拢,共同寻求打开生活出路的途径。对八旗满洲来说,200多年来与八旗蒙古、汉军(还有八旗中别的民族)早有千丝万缕、互相交错的姻亲关系。所以当时一切群众性的满族团体,都容纳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加入,他们彼此之问一向不强调民族,何况那时户口上也没有民族一栏要去填写。
现在不少著作和论文,强调八旗满、蒙、汉之问的差别,特别是汉平巾出现了一个曹雪芹以后。也许清中叶以前,有"抬旗"、"降旗,"制度时或有所区别,但清末以降特别是辛亥以后已经没有什么两样。我所接触的老人多是咸丰以后出生的人,从他们口中没有听到过什么差异的传述。
言归正传,20年代满族群众集会多是以八旗名义召开的。那时八旗开会商讨生计问题,是北洋Z.F允许的事。出席的人多是八旗中担任一定职务的人,有时也有王、公以及外省驻防八旗代表参加。这种会我父亲向来不出席而派我代表。我就从这时起熟悉了京旗集会的一些情况。


1楼2013-01-16 21:29回复
    满清下台前还一手培植了北洋军阀,种下了十几年内战的种子。。。。这个内战的主要责任应该在大炮,北洋ZF当时是合法的民选的。而且推翻满清的主要力量也是袁世凯为首的北洋派。


    IP属地:广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4楼2013-01-17 09:21
    回复
      北洋政府对外依靠英美帝国主义支持,对内主要代表国内汉族官绅势力,以北洋军队为统治支柱,发展民族经济和教育,实行舆论自由,在全国建立起自治化的统治。北洋政府与北洋军各个派系的兴衰关系很密切,以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袁世凯统治时期、皖系统治时期、直系统治时期、奉系统治时期四个阶段。


      IP属地:广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5楼2013-01-17 09:24
      收起回复
        武昌首义的湖北新军、袁世凯的北洋军皆脱胎于湘淮集团!
        广东猴就敢贪天之功?


        7楼2013-01-17 18: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