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200名。专业并列20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68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521名。专业并列521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01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文化课单科成绩:语文80分,外语80分; 文科: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00分。 ②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24分。 ③其他省:录取20人,文化总分最低535分,文化课成绩并列535分者,按其专业排名录取,专业排名录至34名。 理科: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423分。 ②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23分。 ③其他省:录取20人,文化总分最低506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8名。并列8名,文化分数录至456分。 ②山东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70名。并列70名,文化分数录至491分。 ③其他省:录取20人,专业名次录至66名,并列者文化分数录至441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