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7日 09:30 | 发布部门:后勤产业处 |
各系(院)、各班级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2013年寒假放假工作安排(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9日至3月2日止) ,各系(院)应动员学生尽量回家与家人团聚,欢度寒假及春节。
如确需在寒假留校的学生,必须出具用人单位实习、寒假勤工助学(接收单位证明)或专升本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健康综合保险单,方可申请留校。
寒假留校住宿办理程序和管理办法:
1、寒假留宿学生必须在1月10日之前上学校网或学生公寓网下载有关规定和表格,按要求认真填写,交班主任加具体意见签名;以系(院)为单位收集,加具体意见并盖印,在1月15日之前汇总后;统一报学生处、后勤产业处统一盖印审批备案。
2、学生公寓、物业中心(铭志轩)应根据学生处、后勤产业处审批意见,依规安排留宿。巳批准寒假留宿的同学,要自觉遵守寒假宿舍管理规定。其他同学在放假三天内离校。
各系(院)、各班级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2013年寒假放假工作安排(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9日至3月2日止) ,各系(院)应动员学生尽量回家与家人团聚,欢度寒假及春节。
如确需在寒假留校的学生,必须出具用人单位实习、寒假勤工助学(接收单位证明)或专升本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健康综合保险单,方可申请留校。
寒假留校住宿办理程序和管理办法:
1、寒假留宿学生必须在1月10日之前上学校网或学生公寓网下载有关规定和表格,按要求认真填写,交班主任加具体意见签名;以系(院)为单位收集,加具体意见并盖印,在1月15日之前汇总后;统一报学生处、后勤产业处统一盖印审批备案。
2、学生公寓、物业中心(铭志轩)应根据学生处、后勤产业处审批意见,依规安排留宿。巳批准寒假留宿的同学,要自觉遵守寒假宿舍管理规定。其他同学在放假三天内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