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后,我们读了同一所高中。去报道是个阴天,我在大红的榜单上终于找到了自己名字,正在窃喜时,你跟我说了第一句话,你说同学请让一让,我也想看看自己分到哪个班级了。
多么可怜的语气啊,我就立刻闪了身。
你和我不同,虽然都上了重点高中,但是术业有专攻,你爱百米跑,所以你就成了体育生。你的小裤衩成了标志,你走哪穿哪,结果第一年,你就成名了,你是校园服饰潮流的先躯,很多人跟你学不穿校服,剪飞机头,也有很多人学你学李小龙,嘴里呀呀呀的喊个不停。
但是你成绩挺好的,不训练的时候,你也戴着无框的眼镜抱了很多的书匆忙的走。这让一个女孩子误认为有机可趁,她特地带着新买的本子去向你请教一道题怎么做,结果你头都没抬就挡了回去,你说我不会啊。
成绩好不代表学习好。你很坦然的对她说,那考试是我抄的。
听过这故事的人无不哗然,除了我。我只在自己的便条上写字,我只在自己的心里唱歌,我这样写:祝侃侃肯定是看言情小说的人,总把自己向着很好又夸张的方向打扮,既害得许多女生欲罢不能,又害得自己颜面全无。那么祝侃侃绝对不是一个好东西。
而我呢,那年我学习挺好的,只要是纸上的考试都好过你。我的照片总出现在光荣榜里,唯一不好的是每次去拍那个三好学生的照片,摄影师总让我把眼镜摘下来,这样我的眼睛就小了一圈,失去了眼镜这保护膜,我这么不自然,我的照片挂在上面,像一个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犯人。所以,那些天我都不敢站在路口看你来来去去了,我怕你会觉得,这个女孩子有点眼熟哦……
当然了,你从未认出过我,你一次都没有,就连那次你帮一个人追上了他被风吹走的十块钱撞到了我的胳膊,你都没认出我。你爱奔跑,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你的百米速度比风快,在那一刻,我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我看到了追风小子。而且是很现实的一个。
碰巧那天我的便条用光了,我去文具店买了一本,这次是黄色,就像太阳,就像疯狂的青春终于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