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我喜欢你已经有两年了,从一开始的欣赏,后来的喜欢,爱,到现在的迷恋,一切都从从容容的发生着改变。虽然喜欢你这么久了,我却从没有买过你的专辑,没有洗过你的照片,没有购买会服、红绳、会帽,没有去过你的任何歌友会、包括个唱,我总是找任何理由安慰自己:“没事没事,也不是只有我一个香橙这样,况且我还是个中学生,本来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以后就好了。”日子也就在我这样不停的欺骗中度过,我坚持没个周末回家投票,用手机不断的转载有关你的文字。如果日子就这样过去也就算了!这个月,我爸妈不止一次的告诉我,喜欢明星是可以的,但是决不能迷恋,像我这样迷恋你就是不行的,更是不允许的!他们还叫我把我的QQ皮肤改了,不准弄你的照片,把QQ好友中的香橙删了,只留下认识的人……老大,我想,喜欢你已经成为我的习惯了,习惯很容易养成,但却很难改掉,但是我知道他们也是为了我好!老大,果果,我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