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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妈妈无罪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刚才那个题目太火了,没了.改温柔的.


1楼2013-01-06 17:37回复

    中国的耻辱
    201316


    2楼2013-01-06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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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皇强势拉弓反F,


      4楼2013-01-06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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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3-01-06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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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一个爱做梦的人, 这些遥远的海域里的一个小岛和那遥远的梦想对我这个凡夫俗子来说都太飘渺. 我只注意到了今年初闯进我视野的两件小事,一件是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中第18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老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这条被俗称为常回家看看条款.


          9楼2013-01-06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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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


            IP属地:北京10楼2013-01-06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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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件事是因党的好干部焦裕禄而出名的甘肃县城兰考的一场火灾,这场火灾带走了7名幼儿,他们都是当地的一个妇女袁厉害收养的残疾婴儿,袁厉害收养了100多名残疾婴儿,被称为爱心妈妈,但现在传出她有麻烦了,兰考政府说她是非法收养,她现在被控制接受调查.


              11楼2013-01-06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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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日出日落夏威夷)微薄: http://www.weibo.com/1962377847/profile?topnav=1&wvr=5
                我的(日出日落夏威夷)博客: http://blog.sina.com.cn/u/2280311434


                12楼2013-01-0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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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的对


                  13楼2013-01-06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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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说常回家看看法律,人大通过这种不可执行的,任意给用人单位增加经济负担的法律,说明人大作为一个立法机构就是一个笑话,这一点不稀奇,一群文体明星加一堆名人之后,能比街道大妈们强到哪儿去,能把中国字堆得没有语法错误就已经不错了.


                    14楼2013-01-06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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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3-01-06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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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能容忍的是它的意义的龌龊.这条法律是强化子女赡养父母.这是不公正的法律.父母生孩子是成年人的选择,他们选择生,就有义务养,当然如他们实在养不起,也可以送人养.但子女是被出生的,因为不是他们的选择,他们也没有赡养的义务.


                        16楼2013-01-06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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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选择赡养父母,是他们对疼爱过他们的父母的回报,是自愿的,应该鼓励,没有错. 但立成法律就错了,因为这是不公平的法律.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在很长一段时间,父母是绝对的强势一方,对大多数家庭来说,父母爱子女是天性, 但即是法律,他就应该适用于所有的家庭,很不幸,虐待子女的家庭,不是凤毛麟角,是有相当的一部分,对这样的子女怎么办? 国家有什么资格强迫这些过去受过迫害的人去赡养迫害他们的人. 如强迫他们赡养, 在他们父母的老年,他们很有可能迫害他们的父母. 


                          17楼2013-01-06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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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法律是一种无奈,是眼看着中国人口老化,国家不想担当责任,立法把老人推给家庭,反正让人大举手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18楼2013-01-06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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