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双脚搭在桌脚上,灯光很暖。我穿着一件黑色工字背心痞得任谁都看不过眼。
我只是是拿着火机盯着烟,不抽。
最近我抽风得厉害。就像小孩拿着不过意的糖果,甩着任性凭着良心。
一直不停地翻看手机里的消息记录,一遍又一遍。吹着半干的头发软趴趴的抱着枕头裹着被窝。耳机的低音炮效果这时候表现的很好。
脚上的纹身颜色还是一如既往的深,只是在略显干燥的冬天有一些蒙雾。先前吵着闹着要去改纹身。现在却觉得这是我第一次的刺青最初的初衷死活保留着。记着我是谁。
其实想想,生活中又有多少人为自己是谁或者存在的意义在身上标上了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