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PTER VI
在潘子说完的第三天,果然有一个路过的英雄雇佣了吴邪和胖子,付给佣兵营哗啦啦哗啦啦的金币。那个人族牧师年纪一大把,红蓝没多少,威严倒是很足。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们就叫我三叔吧。第二句话是,呵呵,哑巴张就快来了。
吴邪和胖子浑身的毛都耸了起来。有句话叫近乡情怯,有句话叫临阵磨刀,搁他们身上都可以说——他们虽然没见过哑巴张,心心念念可就是这号人,不过报仇这个东西跟考试一个德行:最愁的不是他来什么,是他妈的根本不知道往一片空白上涂个啥,特别适用于一辈子都还没有上过一堂实战演习课的吴邪。这种时候可输不起啊。
吴邪胖子成天盯着大地图愁白了头。
第一天,张起灵在八千里外,他们忐忑不安;
第二天,他突然从双向门里钻了出来,跟他们就隔了一座山头,当晚失眠。一早跑去跟三叔说你能走得快点不?快点不?三叔道:年轻人,要审慎。
谁知第三天,他居然从山对头飞了过来!
“这辈子也算见识了炽天之翼。”胖子呸一声吐掉嘴里的草籽,呼啦张开翅膀,准备跟在三叔后面扑上去,把张起灵的脸挠得稀巴烂。但很可惜的,三叔迎了上去与他亲切握手,虽然被嫌弃了;而全图第一英雄的真面目藏在翻滚的黑雾中,偶尔闪现一星半点的钢清铁冷,看来是套着一副厚钢板甲,滴水不漏,水火不侵。
“我靠,居然是自己人!”吴邪爆了粗口,在半空中摇晃着尾巴。
他的眼睛锐利如枭鸟,所以一眼就看到了他的宝贝龙脊背,就挂在张起灵的腰上,被熔炼成了一把黑金刀。他也找到了他的小骷髅兵,张起灵是亡灵英雄,王盟要混进去讨下条命来实在太容易了。只见他从一大堆吵吵嚷嚷的骷髅兵里头挤出来,噗地掉在地上散了架,然后拖着骨盆兴冲冲地用两只手抓着地面向他爬来。
“怎么办,我的仇好像已经报完了。”
胖子急红了眼。
“我听说,死在他手里的生物都会被变成骷髅兵……”
胖子沉思了一会儿,“你的意思是,云彩还活着,就是变成了王盟的模样而已。”
吴邪点头。
“这他妈是中了什么邪!”胖子枭叫,扑到吴邪头上狠狠啄了几口,然后飞到骷髅兵营上头盘横,找他那蓦然间苗条得只剩下骨头的妻子。
人中了邪的时候,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陷入爱情当中的人,比中了邪还不如,吴邪想。他虽然没有谈过恋爱,但如果他可爱的喷火小母龙变成了博物馆收藏品,他绝对不会想再搂着她睡觉了。
“吴邪!”三叔在地上摇了摇帽子,吴邪尽可能温顺地降下身体,但强劲的风仍然吹得那些低级生物东摇西晃。三叔挡着眼睛在风里大吼:“这是张起灵!这是吴邪!”
于是那头黑龙和那个亡灵骑士就这样相遇了。在相遇之前,他们走了很远很远的路,他们知道他们还会一起走很远很远的路,却不说。
很多年以后我们重看那个场景,都会注意到那是个火辣辣的晴天,销金河在远处蜿蜒如深蓝的缎带,而近处的青草岗上亡灵喧嚣,人族吵闹。夏天会发生很多故事,即使太阳高悬如同达摩克里斯之剑,即使大家都上火,即使像火团一样的你嫌弃地不想拥抱像火团一样的我,但那些故事都泛着明亮晃眼的光,结局也大多是好的。其时,张起灵隔着重重盔甲和迷雾仰视那一对驯顺而巨大的鼻孔,心情亦是意外的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