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世界太过安静,静得可以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聪明的人,喜欢猜心,也许猜对了别人的心,却也失去了自己的。
傻气的人,喜欢给心,也许会被人骗,却未必能得到别人的。
你以为我刀枪不入,我以为你百毒不侵。
终将有一天,每座城市都会遥远而陌生,每个爱过的人都会像一座城市一样面目不清。
而我希望有一天能站在北极点上,这样无论望向哪边都是春暖花开。
在我有生之日,做一个真诚的人,不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和执着,在有限的时空里过无限广大日子。
我告诉自己总有一天我们会让愈合的伤痕长出一朵花,一朵傲立在阳光下的花。
不同的行程,以戏谑的方式相处着,如果再要追究,在某个精准的刻度上,似有若无的温软。
所有的关联,所有的年月,几步一回头,恨不得倒走。
可是在对方说“我会忘记你的”之后,干干净净遵守了诺言。
于是,素履之往,往事之微,只道一句:你好,别来无恙。
人都是如此,爱着我们的人,我们始终看不上眼。
我们爱的人,他们无法将我们入眼,于是便有了那四个字宁缺毋滥。
每一段记忆,都有一个密码,时间,人物,地点。
一旦吻合,无论相隔多久,那个模糊的人都会立刻清晰。
过去的不过是时间,过不去的是我们自己。
把它称之为宿命,一种无能为力的宿命。
爱一个人,并非他的优秀,而是一种感觉。
他让我有这样的感觉,于是我爱他。
同样,他不爱我,也并非我不优秀。
优秀,不是爱的理由。
所以,不能在一起就不能在一起吧,也许,一辈子也没有那么长。
不如天各一方,两两相忘。
以后即便再有如何缱绻的爱情,终究不会再伤筋动骨,孑然独立的岁月是一个利器,感谢上苍我所拥有的,感谢上苍我所没有的。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他治得了我。
同时,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他能逾越过你。
凭借最开始的直觉,而不是尘世历练的心术去爱一个人。
爱情是一个将一对陌生人变成情侣,又将一对情侣变陌生人的游戏。
我爱你,这三个字,温情无比,薄凉无比,也决绝无比。
时光尚好,之见,之不见。
倘若有一天,我们在人潮汹涌的街头相遇,你是否还会认出我。
会不会笑着对我说:你好,别来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