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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希林作品】《那些年,我们一起谈过的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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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一顿饭的爱情》字数5939


IP属地:河南1楼2012-12-20 13:06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2-12-20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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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年
      ——本故事由真实故事改编而成

      我没有想过这辈子还会再见到他。
      在我看来,大学时光的结束,也就意味着,我将与某些人永别。
      他当然应是其中之一。
      但可惜,他成了一个意外。


      这一天,是我结束枣县煤矿事故调查采访的第二天,也是我将离开江西,回到北京的日子。
      南昌城市的夜景,虽然比不得北京那样的繁华,但是踱步其中,让清凉湿润的夜风拂过躁动的身体,我那被冰冷的鲜血所浸湿的心脏,居然也慢慢地恢复了温暖。
      就在这时候,我看到了他。
      他背着沉重的摄影机,胸前挂着一个崭新的记者证,正坐在一个小吃摊里大快朵颐。
      如果不是那副吃相,我估计自己都会认不出来他了。
      原本年轻而富有朝气的脸庞,写满了沧桑,生活的苦难早早地在他脸上刻下无数凯旋的伤痕。曾经闪烁灵动机敏的那双眼睛,此刻居然是茫然的,他好像在很开心地吃着东西,可是为什么却有那样的眼神?
      我走到他桌前,记者的机敏使他立刻注意到了我,刚开始的那一刹那,他似乎没有认出我来,毕竟,我们分别已有十三年之久了。但是那种迷茫只是一瞬间的,我很快便从他颤动的嘴唇中听见那几个字:


      IP属地:河南3楼2012-12-20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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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同学!”
        他的口气中,只有淡淡的喜悦,却没有如同我想象中的兴奋和激动。
        生活这场凄风苦雨,是何时浇灭了他心中的火焰呢?
        “你在吃饭?”
        “呵,要不要坐下来一起吃?”他说着,便下意识地邀请我坐下。
        可是我敏锐地捕捉到了,那话脱口而出时,从他俊朗的眉宇间飘过的一丝惊疑。
        我笑了:“好,这回,我付钱。”


        坐在他面前,我一时竟然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心中搜肠刮肚地寻找可以扯出话头的东西,这对于作为记者的我来说,本应该是轻车熟路的才对。
        可是这一次,我失败了。因为脑海中不断涌现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占据了我的全部意识。
        于是时光在此刻定格,然后慢慢回溯,十三年前原本模糊的一幕幕,渐渐清晰在身边。


        那一年,我们刚考上大学,并且都进入了新闻系,被分到了一个班。
        那个时候的大学,的确还是一个学习的地方,学校条件设施很差,但不能阻止我们学习的热情——哪怕炎炎暑日,还没有空调。
        还记得刚刚入校的时候,老师让我们做自我介绍,后来险些变成了家乡介绍。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同学,一个是他,来自河南;一个是胖子,来自山西。
        记住他,是因为他很帅,虽然以现在的审美观来看,他已经要被逐出帅哥队伍了。但是在那时,他高大的身材,魁梧的躯体,硬朗的外表,还有那双始终燃烧着热情的眼神,一下子就把全班同学都比下去了;另外,那时,他还是我们班唯一的一个保送生,手中还拿着一台昂贵的摄像机。据说在上初中的时候,他的作品就已经赢得了全国性的奖项。
        另一个是胖子,最让人对他印象深刻的,当然是他的身材。他很胖,究竟有多胖呢?如果那一次体检的时候,他再长四公斤肉,那么抱歉,他将被禁止使用那台体重秤。除了胖,他还留有一头直垂到腰间的长发。说到这儿,可能有人会想到一个人——刘欢。可惜他不姓刘,根据后来的实际情况也看得出,在他身上没有几颗艺术细胞。当时,一个男生,在新闻系而不是艺术系中,留着那样一头长发,恐怕现在也无法被接受。所以在老师的严厉警告下,那头长发消失了,大学四年,再也没有出现过。他为什么要留长发呢?我到现在也没有搞明白。只不过我疑惑地并不是他留长发的原因,而是当时作为一个新闻系学生,居然没有去追问这件事的好奇心。


        IP属地:河南4楼2012-12-20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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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我们就给这两个人下了这样的定义:
          一个:高、富、帅;一个艺术家。
          事实再次验证了老师教我们的那句话:“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你比别人更需要不被任何事物外表所蒙蔽的判断力。”
          同时也验证了我们浅薄的修为。


          没有人会想到,他的生活会是如此的窘迫。
          按道理来说,能够拥有那样一台摄像机的主儿,再穷也穷不到哪里去。而且他还是一个保送生,在那个年月,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后台,估计是不可能赢得保送生这个机会的;在那个年月,没有足够的金钱后盾,也是不可能赢得摄影比赛大奖的。
          就比如我所在的那个贫穷的地方,甚至从来就没有听说过保送生、摄影比赛的事情。
          但是凡事总有例外,更何况他就是那种喜欢创造例外的人。
          他学习很差,一直都很差;学习差还不是最要命的,关键在于,他的摄影技术也很差——相对而言,虽然至少比我强,但是实在是承担不起曾经赢过全国大奖的荣誉。最后他不得不承认,那个大奖当中,他的父亲帮了他很大的一个忙,从小不仅手把手地教育,而且在摄影过程中,刻意地摆拍,所以那个大奖中水分相当大。
          其实到现在依旧是这样的,多少小学生、中学生都可以在科技比赛中,设计制作出工科大学生都造不出来的东西?这背后有多少水分,人尽皆知。
          于是看看因为应战高考而生出的白发,我,还有很多同学,会感叹,有一个可以帮自己大忙的老爸就是好。
          不过,老爸并不会永远都帮助自己的。上大学之后,那位有本事的父亲便不再将本事用在他身上。甚至从那时起,整整四年,再也没寄给过他一分钱。
          为什么?
          这一点我们倒是问了。答案很清楚,这是他自己强烈要求的。
          估计是觉得被父母帮助得太多了,以至于产生了逆反心理,考上大学之后,他便产生了强烈的远离父母的愿望,他告诉父母,自己考上大学之后,就已经是成人了,此后天高海阔,任他飞翔,再也不需要家庭的帮助和束缚。
          他父母居然同意了,于是,他成了一个没有家的学生。
          失去了父母的财政支持,对于一个学习成绩又是如此之差,以至于根本不敢对奖学金有所奢望的学生来说,意味着什么?


          IP属地:河南5楼2012-12-20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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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因为我没有尝试过。
            我只知道,这对他来说,意味着窘迫,还有饥饿。
            除了一年四季都是那几件衣服,作为“节衣”外,更严重的挑战在于“缩食”。毕竟没有笔,没有本,没有衣服,咬咬牙,借一下还是能够挺下去的,可是伙食费该怎么省?总不能一天到晚扎紧皮带不吃饭啊!
            可是窘迫如斯,这种局面已经不得不搬到日程上了。
            我记得很清楚,那一次我女朋友来我们宿舍时的惊讶表情。
            话说那时候,我们的学校还是想到开放的,男女寝室都可以随便互访,而不像是现在这样,类似于中世纪修道院的模式,男女严格分开,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封建!”
            为什么会那么惊讶,因为他那张床上乱放着的汇款单。
            无论多省,如果坐吃的话,山早晚还是要空的,所以他必须尽一切可能赚取外快,投稿就是其中的一个门路。话说这人应该去中文系,因为中文系的很多所谓才子,在他面前都要自惭形秽。可是文笔很好,并不意味着稿酬就高,女朋友看着他那一堆汇款单,心情如那些数字一样可怜:八块的,十块的,最高的一次还有三十的。
            那时候我便知道,靠写东西吃饭几乎是不可能的。
            为了解决吃饭问题,他除了蹭饭之外,已经无路可走了。
            昨天去蹭那个同学的饭,今天就来蹭这个同学的饭,挨个来,班上所有的男生据调查没有一个能够逃此厄运,因为一张无形的蹭饭名单就深深地烙印在他的心里,他可以忘记接下来该上什么课,但是绝对不会忘记那张名单。
            记得有一次,我和伊人,也就是我的女朋友,买了一大盆米菜回到寝室,准备大吃一顿,结果买得实在太多,都吃饱后居然还剩下大半盆。我们没有立刻倒掉,毕竟我们俩都是农村家里出来的,没有乱倒粮食的习惯,所以就一起到外面散步,准备好好消化一番回来再战。
            可是回来之后,我俩看到的是现在回想起来都无语的一幕,饭盆已经被舔得干干净净(话说想不出更好的形容词了),而他就躺在床上,心满意足地摸着自己的肚皮:
            “哈,今天总算吃了一顿饱饭!”
            就这样,他顽强地活了下来。


            大学时光,是一段浑身上下都充斥着使不完热情和青春的日子。因此除了发奋学习,我们还有很多的热情可以挥洒,比如,我们为之心驰神往的爱情。


            IP属地:河南6楼2012-12-20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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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的爱情是严厉压制的,但是上了大学却被一下子放开,所以情侣数量会激增。他和她往往在高中就已经互相喜欢,然后在大学中立刻从幕后走向台前,从而造成了情侣数量暴涨的假象。
              我和伊人,便是其中的一员。
              从初中,到高中,我整整暗恋了她六年,总是在不经意间努力去博取她的好感。我的爱很平淡,所以也很长久,高考结束后,我最终向她表白。
              之后,我们一起考上了这所大学的新闻系。
              尽管我当时最想报的是历史系。
              我们的爱情就是那样的平淡,现在想起来,那段日子里没有什么刻骨铭心的轰轰烈烈,只有一遍遍重复的平淡生活。
              我们是平淡的,我们也是平凡的。
              伊人全名楚伊人,是个很好听的名字,但是其实她是一个非常平常的女孩儿,平平的相貌,平平的成绩,平常的性格。
              可从初中起,见到她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她,在以后六年的交往中,我只感到那种如水般平淡的情谊,平淡得始终占据我心中最柔软的那个地方,无法驱散,无法舍弃。
              爱情,或许就是那样一个东西,每个人生来,就受着它的羁绊。那根看不见的红线,永远牵扯在彼此的身上,割舍不断,冥冥中,无论相距天涯海角,都指引着你们在人海中邂逅——彼此回眸。
              因此我那时就相信,爱情绝对不是俊男靓女的专利;现在也没有怀疑过。
              其实十三年前,我们班还是有着俊男也有靓女的。
              只可惜他们没有成为一个羡煞旁人的组合,因为我们的俊男终日都在为如何填饱肚子而奔波,恐怕无暇顾及其他;靓女,也就是班花,也有她自己的烦恼。
              班花是全班公认的,最漂亮的女生,虽然我爱着伊人,但也不得不承认,我不能同时看她俩的脸。而且班花为人、家境和成绩都不错。如果是在烂俗的小说中,她身边一定围绕着无数拜倒石榴裙下的男生。但小说和现实是有差距的,有时候往往恰恰相反。
              班花的条件太好了,因此绝大多数只把她当成一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花瓶,远远地欣赏还是可以的,可不能靠近了,否则会有压力的。她的身上就是有那种能让人知难而退的气场,让务实的男生知难而退。
              但是凡事都有例外,不过这次创造例外的是另一个人。
              那人就是胖子。
              我们本来以为,胖子是个艺术家,艺术家就应该非常叛逆。
              可是到头来,胖子既不是艺术家,更不叛逆。他是后来我们班公认的无趣,却也是最老实的男生,大学四年没有做过一件违反纪律的事情,甚至连蹭饭大王也不好意思去蹭他太多的饭。
              不过就是这样一个男生,硬是做了一件广大男生只有做梦才敢干的事情,那就是追班花。这其中的困难可想而知,更何况班花对他一点都不感兴趣。可是胖子硬是发动主观能动性,做了第二件具有传奇色彩的事情。
              那就是到班花所在的寝室里坐着,毕竟那时候男女寝室可以随便互访,他做这样的事情合情合理;可不合理的是,他天天都去坐,而且几乎只要课程允许,他总是一坐就坐一天,班花说他俩没可能,让他赶快走,于是他就像个孩子一样哭泣,在班花和她的室友面前,一哭就哭一天。
              饥饿可以让人疯狂;爱情也可以让人疯狂。帅哥为了吃饭,放弃了尊严;而胖子为了爱情,也放弃了尊严。
              境界的上下高低,体现得如此鲜明。
              海枯石烂,水滴石穿。哪怕班花的心是用马其顿防线保护起来的,在胖子接近半年的强攻之下,终于全线崩溃,他俩最终走到了一起。


              IP属地:河南7楼2012-12-20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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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女生的性格大概相当豪爽:“好啊,走着!”
                我现在都还记得,说这句话时,她脸上那爽朗得没有一丝杂质的笑容。
                这顿饭之后,他就跟定了她。

                他真的跟定了她,不仅是天天地蹭饭。
                时光总是匆匆的,大学四年看上去很长,但其实真的很短,短得还来不及让你细细品味,时间已经穿过了你的手指尖,你却再也抓不住。
                大学结束的时候,经常也是爱情结束的时候。
                尤其是对于强取的爱情来说,班花毫不犹豫地与胖子分了手,晚了四年才开始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爱情。像他们这样的情侣实在是太多,尤其是家在异地的彼此,地理上的距离,有时候也是心的距离。
                而他真的是跟定了她,女生是江西人,他是河南人。他说过,他要远走高飞,摆脱家中的一切,因此就没有回到河南,而是在毕业之后,放弃留在北京的机会,跟着女生回了江西。
                她回到家乡,成为了一家报社的编辑,他成为了一家电视台的记者。
                我得到的最后一条关于他们的消息,便是十二年前,他们已经结婚了。
                随后,我和伊人也结婚了,继续那平淡如水的日子,仿佛从来就不曾变过。
                就连结婚证变成离婚证的过程,都是那样的风轻云淡。


                十三年的时光,转瞬间,已成尘沙、烟云,渐渐从我的眼前,淡去,再淡去。
                一切回到现在的样子,那段回忆,凝结成了我嘴角的一抹笑意:
                “她呢?”
                他轻轻地垂下了眼皮,正要说什么,忽然,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儿蹦蹦跳跳地跑来,一屁股坐在他旁边,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看着我。
                这是——
                他对孩子笑笑,指着我说:“快叫叔叔!”
                “叔叔!”孩子一点也不怕生,立刻大声地回道。
                我笑笑,摸摸他的小脑袋,问道:“好孩子,几岁了?”
                “八岁了。”
                “不小了,你妈妈呢?”
                孩子似乎有些疑惑,看了他一眼,便毫不在意地说:“我没有妈妈。”
                我的笑容瞬间僵住,再次看向了他。他无奈地耸耸肩,嘴角勾起了一抹玩世不恭的笑,那一瞬间,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身无分文,却洒脱自由的身影:
                “六年前,采访的时候,让人给打死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坐上火车的,看着窗外转瞬即逝的风景,那恍如隔世的风景,不知不觉间,渐渐湿润了眼眶。


                IP属地:河南9楼2012-12-20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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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故事虽由真实故事改编而成,但主人公们,咳咳,胖子师兄除外,实际上都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只是作者改成了悲剧,大家不要信以为真。


                  IP属地:河南10楼2012-12-20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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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2012-12-2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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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舌洛居然现身墨城。


                      13楼2013-01-03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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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我要把狐筱锦叫来了。。


                        14楼2013-01-03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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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的爱情故事看起来恍如隔世


                          15楼2013-02-0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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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哟。。。好喜欢这故事。除了这个过遇悲伤的结局,其他的感觉无比真实啊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3-02-15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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